闫星光
[摘 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东铁路建筑群—铁路治安所驻地的现状、历史沿革、重要价值。
[关键词]中东铁路;治安所;文物保护
中东铁路建筑群——铁路治安所驻地,位于黑龙江省海林市横道河镇,是19世纪修筑东清铁路(后改称为中东铁路,现称绥满线)时期的重要历史遗存。2006年被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一、现状
铁路治安所驻地位于黑龙江省海林市横道河子镇东山街20号,横道河子火车站东250米。东经129°04′03.0″,北纬44°48′52.0″,海拔439米。俄罗斯传统砖木结构,正面方向为东偏北18°,双层建筑,南、东两面开门,东西长21.2米、南北宽21.61米,建筑面积916平方米。采用定型设计,四坡顶,铁皮屋面,上开换气孔。毛石基础,清水砖墙,窗高而窄,砌有窗楣和垂带,上层窗下砌有装饰图案,正面两处入口有木制铁皮雨搭,整体建筑古朴大方,俄罗斯传统的铁皮屋顶、米黄色墙面、白色花饰,使建筑活泼亲切,是百年中东铁路的见证。
二、历史沿革
铁路治安所驻地始建于1904年,是沙俄在中国境内修建中东铁路时期,为了加强铁路沿线治安而建立的一所治安管理机构。民国10年(1921年)设东省特别区第三区(阿城至绥芬河沿线)横道河子警察署,分管铁路沿线和所在地的治安任务,隶属东省特别警察管理处领导。
日伪时期,日本侵略者为加强殖民主义统治,将原横道河子警察署变为伪满横道河子警备队,在周围新设了狼圈,水牢等,血腥镇压中国人民,强化法西斯统治。
1945年解放后,建筑为铁路使用,后来这里成为横道河子铁路子弟学校。
1995年铁路小学迁新校舍,之后成为铁路矿泉水厂。
1993年海林市政府将铁路治安所驻地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伪满横道河子警备队驻地”。2005年黑龙江省政府将横道河镇5处建筑合并为一处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横道河子俄式建筑群”,伪满横道河子警备队驻地更名为“横道河子俄式建筑群—铁路治安所驻地”,2006年国务院将横道河子俄式建筑群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更名为“中东铁路建筑群”,铁路治安所驻地更名为“中东铁路建筑群—铁路治安所驻地”。2016年文物部门对铁路治安所进行抢救性保护维修。
三、重要价值
中东铁路建筑群——铁路治安所驻地,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沙俄修建中东铁路时在海林境内留下的历史建筑。其结构独特,造型精美,具有典型的俄罗斯建筑风格。在我国不可移动文物的分类中属于“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是横道河镇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镇的主要支柱之一。
(一)历史价值
中东铁路建筑群是目前国内存量极少的,有些是唯一的真实性很强的珍稀群体建筑遗存,具有较高的文物保存价值。是目前国内为数不多的,能真实展现19世纪初中国铁路运营、管理的形象遗存,具有较强的历史可读性。是沙俄帝国主义19世纪对我国进行侵略扩张的实物证据。是研究沙俄侵华史的珍贵实物史料。建筑群,绝大多数原位、原貌保存,是中东铁路史研究的重要实物史料。
(二)科学价值
铁路治安所驻地是19世纪末先进的铁路管理场所,是研究我国东北铁路发生、發展及运营、管理等科学技术史的重要实物史料。保存了始建时期的规划布局,其建筑与山地自然环境的较好结合,各单体建筑功能与位置的合理安排,体现了具有俄罗斯风格的规划理念,是在中国研究外国建筑规划与形式技术的最好实例。其建筑技术与形式,建筑材料与色彩等,对本地建筑的发展具有较大影响,是本地文化史研究的重要内容。
(三)艺术价值
从整体看该建筑结构独特,造型精美。墙体、线角、檐口等细部装饰丰富,屋面、外墙色彩明快亮丽。普遍具有浓厚、纯正的俄罗斯早期建筑风格,体现了“建筑是凝固的音乐”的丰厚审美意识。建筑造型与装饰别具特色,铁路治安所驻地及其相关的设施,平面布局巧妙,功能与形态美学较好结合,具有较高的艺术欣赏价值。
(四)社会价值
铁路治安所驻地,尽管其产生有着复杂的历史背景,包含了丧权辱国的政治背景。但是,经济的发展,科技的进步,文化的交融,劳动者的创造,这些都是不争的客观存在。对横道河子中东铁路建筑群进行有效保护与合理展示,既能体现当地人民和政府科学对待历史的理念和尊重异域文化的态度,又有助于提升当地人民与政府的文化形象和知名度。同时是横道河子城镇形成与发展的历史见证,较完整地体现了建筑对于城市的记忆功能。当代物质生产快速发展,许多人产生怀旧心理,尤其是中老年人不断产生的失落心态,横道河子较完整的历史环境,较真实的老街旧屋,正是宣泄、调整这种情绪的绝好场所。
铁路治安所驻地,以其真实的文物形象,无疑将成为向国人尤其是青少年进行历史知识与爱国主义教育的生动课堂。对于当代青少年的素质教育,国民文化素质的提高,横道河子镇真实的文物遗存,必将产生枯燥的教科书所无法替代的知识效应。更以其真实的历史形象、复杂的历史背景、丰富的文化内涵,必将成为最具特色的以中俄关系为主题的文化旅游景观之一。
参考文献:
[1]《东清铁路》载《吉林中东铁路一带警察编制章程(民国七年一月)》黑龙江省档案馆
[2]《东清铁路》载《中东铁路》黑龙江省档案馆
[3]《中东铁路史》载《宁安知县李德钧报告本县牡丹江海林等站布置警察情形呈(民国七年九月二十三日)》黑龙江省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