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伟
摘 要:西藏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起步晚,受当地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因素影响发展比较缓慢,且具有自己的独特之处。在缺乏相关研究文献的情况下,通过开展实地问卷调查分析,能够比较系统地对西藏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情况进行梳理,并提出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西藏;合作社;发展;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7.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6)33-0018-02
2014年西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的意见》以及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快发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试行)》(2009 年第 57号文件)的颁布实施,极大地促进了各地市县农牧民合作社的快速发展。洛桑江村(2016)在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达到4 624个,比“十一五”末增长11倍。2015年3月,由林芝地区4家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牵头,联合山南、日喀则两地市合作社组建的“西藏悉卜野农牧民新型合作经济联合社”在自治区工商局正式注册,成为全区首个跨地区组建的联合社,标志着西藏的農牧民合作社发展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一、西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研究现状
在从目前藏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总体情况看,发展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平衡、运行机制不规范等问题(西藏日报,2016年3月17日)。陈爱东(2015)认为,藏区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存在覆盖率低、规模小、经济实力弱、内部运行机制不健全、服务层次较低、产品缺乏竞争力,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政府监管不到位等问题。真正意义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必然产生于生产经营能力较强且具有相对均衡性的农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帅旭,2010)。彭春凝等(2011)的研究发现,西藏绝大多数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的形成和发展主要依赖生产和运销大户、供销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少数能人和大户,组织成员结构从一开始就呈现高度的异质性,这决定了脱胎于西藏小农经济的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具有自身独特的历史起点和发展轨迹。
莫广刚(2016)认为,目前藏区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存在着专业合作社命名定位不准、属性不清、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由于缺乏统一的制度规范引导,合作社在内部运行机制上不尽规范。部分合作社没有建立成员账户和成员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收益分配额等管理档案,合作社存在利益关系不顺、效益作用发挥不明显效益分配不甚合理、利益联结不紧密、社员的盈余分配率不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等方面问题。
二、西藏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工作方案
西藏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重点课题《精准扶贫视角下的西藏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研究》顺利立项,开展对西藏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全面研究。为保证该课题顺利开展,并取得预定研究目标,根据课题研究工作进度安排,相继完成了调查问卷设计、预调查、组建调查队伍、开展实地调查等相关工作。
调研问卷分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调查》《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情况调查》和《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社员调查》三个部分。经过组织在校学生利用暑假时间开展实地调研,共收回《西藏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调查问卷》129份、《西藏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情况调查问卷》133份、《西藏农牧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情况调查问卷》290份。
通过对回收调查问卷数据进行整理,重点就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经营情况、社员构成与发展开展深入分析,着重掌握各类特征性指标,为进一步开展深入研究提供基本认识规律。
三、西藏农牧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分析
(一)合作社基本情况分析
在所调查的所有合作社中,92.5%的合作社经过各地工商局登记。其中,52.3%注册为集体企业,27.5%注册为个体企业,11%注册为股份制企业。手工业类合作社占40.7%,畜牧业类合作社占27.8%,种植业类占18.5%。三类合作社合计占到所有合作社中的87%。可以看出,藏区农牧民合作社主要还是以种养殖和手工业生产为主。
从规范化发展角度看,95%以上的合作社拥有合作社章程、财务软件、财务制度、财务报表、社员账户,总体形式较为规范。74%的合作社有购销合同;75.8%的合作社有记录社员产品交易量、公积金分配和盈余返还账目;82.1%的合作社有比较详细的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会议记录。在具体的经营管理过程中,理事会发挥作用较弱,比如,2.2%的合作社出来没有召开过理事会,74.7%的合作社每年召开理事会的次数在5次以下。
从合作社的创立形式看,大户牵头型是合作社成立的主要方式,占比高达37.8%,政府牵头成立的合作社占24.5%。从经营内容调查结果显示,所调查的合作社中,31.2%集中于产加销一体化,1.1%以生产加工为主,14.6%以营销服务为主,13.7%的合作社主要从事技术服务经营活动。
对合作社负责人的调查结果显示,57.5%的负责人年龄在40岁以下,总体年龄偏轻,对新事物和市场信息等有较强的接纳意识。63.3%的负责人的政治面貌为党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负责人仅占2.7%,50.5%为小学文化程度,总体文化程度偏低。
调查结果显示,藏区的农牧民合作社总体规模较小。其中,57.7%的合作社的注册资金规模在50万元以下,33%的合作社的注册资金规模在20万元以下。
(二)合作社组织管理分析
在所有接受调查的合作社社员中,男性205人,占72.8%,女性占27.2%,社员年龄分布为17~60岁。从社员的受教育程度看,76.3%的合作社社员文化程度在初中级以下,其中5.3%的社员为文盲,35%的社员为小学文化水平。其中,11%的社员家庭收入主要来源依靠农牧业,非农业收入较少。
从参与合作社的基本情况看,最早加入合作社的时间是2000年,在所有受调查的社员中占2.8%,61.9%的社员参加合作社的时间集中在2012—2015年间,这与自治区党委政府大力扶持农牧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政策相关。
从合作社社员对合作社经营管理评价的调查中可以了解到,社员在参与度、参与满意度、效果满意度3个方面的较为真实的情况,同时也反映出合作社的具体运行情况。从参与角度看,在调查的社员中,47.7%接受过合作社的技术指导与培训,48.6%享受过优惠的农资供应,38%享受到过稳定的产品收购,25.7享有过合作社优厚的收购价格。
从来没有参加社员大会的社员占1.8%,68.4%的社员每年平均参加过2—4次社员会议,并且75%的社员认为社员大会上讨论了较多的问题。从57.9%的社员对社员大会解决问题的满意度较高,只有11.3%的社员对社员大会解决问题持不太满意和不满意态度。
(三)合作社基本经营状况调查
总体情况显示,调查的合作社中,62%的合作社经营期限超过三年。在所调查的合作社2015年的经营中,3.23%呈状态亏损,68%的合作社的年盈利额在10万元以下,仅有9%的合作社盈利额高于100万元。虽然63.6%的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签订了正式销售合同,但是59.7%的合作社存在较为严重的统一营销实现困难问题,合作社内只有10%~50%的产品通过合作社销售,大部分产品处于社员各自营销状态。
在合作社的盈利中,大多数合作社按盈余中的10%提取公积金、公益金和风险金,同时将盈余的30%~50%按照社员与合作社之间的交易量(额)返还给社员,将盈余的50%~60%按社员持有股金比例返还。
对大多数合作社来讲,当地政府的支持与扶持政策是发展的重要支持力量。调查结果顯示,27.5%的合作社享受过政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27.5%的合作社享受过政府协助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17.2%的合作社享有过政府协助解决融资渠道,还有13.7%的合作社享受过用地指标。但与此同时,43.8%的合作社认为自己需要技术指导和培训,31.4%的合作社认为自己需要加强组织领导。
四、研究结论与建议
从分析结果看,藏区的农牧民合作社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合作社的经营管理不规范,运行不够顺畅,较大程度地受政府的政策影响。一方面,藏区的农牧民合作社发展较晚,在农牧民思想认识、产业发展、资金技术、市场发育等各方面的基础均比较弱,需要以政府为主体、扶持政策为方式的大力介入。另一方面,大量的外部资源长期介入农牧民合作社发展,与合作社自身的发展规律相违背,使得合作社在发展目标、经营模式、民主管理体系建立、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受到过多影响,甚至出现与合作社本身不相符的现象。各类不同的介入主体相互制约、相互博弈、利益交错,导致个别为农牧民服务的合作社已转化为其他经济利益主体攫取不当利益的工具。这些问题,需要深入挖掘处于复杂社会环境下面临各种外界资源介入前提下的藏区农牧民合作社经营运行情况,才能为自治区党委及政府准确把握合作社在合理利用宝贵的政府和社会资源、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推动社会稳定、实现精准扶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等方面的具体发展现状、面临的具体问题和实现可持续健康发展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