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华清
农业保险资金监督检查须关注四重点
●陈华清
自从国家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政策以来,中央和地方财政每年都安排大量资金用于农业保险的专项转移支付。据财政部驻福建专员办调查统计,2011年至2015年,福建省涉及中央财政补贴的水稻、森林和能繁母猪三种政策性农保保费支出共计14.91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支出5.42亿元,省级财政补贴支出4.61亿元,财政补贴约占总保费支出67%。随着农业保险范围的不断扩大,财政补贴的力度也将不断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也将成为转型后专员办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在监督检查中须关注以下四个重点:
一要重点关注各级财政补贴资金是否及时到位。按照政策规定,农业保险保费除了少部分由农户等保险人承担外,其余绝大部分保费是以财政补贴方式由中央和省市县各级财政按照不同比例配套承担。比如福建省2015年水稻种植保险保费中,规定农户承担20%,中央和省级财政各承担35%,市县财政承担10%。而森林种植和能繁母猪养殖保险等也都按照不同比例获得各级财政资金补贴,保险保费中的大部分是由各级财政补贴负担,因此财政补贴资金是否及时到位,对于农业保险政策的顺利实施至关重要。但在检查中,我们也发现财政补贴尤其是地方财政补贴资金配套不及时甚至没有配套的问题,如2015年承担福建省农业保险的省人保公司应收未收市县财政保费1501万元,就是各市县财政没有及时补贴到位的资金。保费补贴不及时或是难以配套的现象,造成保险公司产生保费坏账,长期下去势必影响保险公司开展政策性农险业务的积极性。
二要重点关注投保面积或数量是否真实。监督检查农保资金,审核投保面积或数量的真实性是关键,也是难点所在。以福建省水稻种植保险为例,由于福建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保险公司通过实地测量水稻面积难度极大且成本很高,因此,保险公司就以其他方式,如以地方统计年鉴数据来确定水稻种植和投保面积。但实际情况中,有的土地长期荒废,有的被辟为宅基地,有的已经用于种植经济作物,如有的地方原先种植水稻的土地被改成种植茶叶等经济作物。因此,按照统计年鉴数据计算的方法在一定程度上虚增了粮食作物投保面积,而财政保费补贴是根据投保面积按比例分担,投保面积或数量不真实直接影响到财政资金使用的有效性,也容易造成骗补情况的发生。
三要重点关注保险保障水平是否偏低。农业保险在保障农业生产、稳定农民收入、完善农村金融体系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但如果保险保障水平过低,因灾赔付过少,势必会挫伤广大农户投保的积极性,从而对这项惠农政策的顺利实施造成不利影响。以福建省森林保险和水稻种植保险为例,目前森林保险每亩保额维持在600元,但随着物价水平的上涨特别是人工成本的增加,福建省目前造林平均成本约为每亩1150元,偏低的保额难以满足灾后恢复生产需要。同样,现行水稻每亩400元保额的保障水平也偏低,据农业部门测算,当前水稻仅物化成本每亩需要540元-610元。因此,监管部门在农保资金和农保业务监管中不应该忽视对保险保障额度和保障水平的关注,特别是遇到大灾,保险人遭受重大损失时,可与保险公司一道深入灾区进行调研,具体了解保险受灾和保险赔付情况,积极建言献策,督促保险公司最大限度地维护受灾农户的合法权益。
四要重点关注保险机构对农险业务管理是否规范。保险机构对农业保险业务进行规范运作和规范管理,对于确保农险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和农险工作可持续推进有着重要意义。但我们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保险公司对农险业务管理存在许多不规范问题。如有的保险公司对承保的标的物识别不明,对能繁母猪保险承保时未打专用耳标,死亡或淘汰时才打,导致保险公司很难辨别投保标的物的真假。同样,种植业保险的投保标的物也无明显标签,致使有的保险公司很难确定投保农户的地块,易引发理赔纠纷。此外,有的保险公司未能将全部的保险凭证发放到每一家农户手中,导致农户不清楚是否承保或承保内容,存在理赔款被侵吞的风险。有的保险公司在管理中还存在业务档案丢失、承保理赔内控薄弱、保险准备金计提不足等问题,在监督检查中也需要重点加以关注。
(作者单位:财政部驻福建专员办业务四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