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营改增”下金融业税务风险管理与防范

2017-03-29 00:52青海汇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青梅
财经界(学术版) 2017年9期
关键词:税制金融业营业税

青海汇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刘青梅

论“营改增”下金融业税务风险管理与防范

青海汇成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刘青梅

随着2016年5月份“营改增”实现了对主要行业的全覆盖,金融行业也正式纳入到增值税体系范畴内。就金融行业而言,营改增的到来对金融企业管理的诸多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对税收筹划、财务管理、业务核算等方面所带来的影响也是深远的。在营改增初期如果操作不当,就会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涉税及管理风险。本文将对金融企业在营改增中所面临的风险及对策进行分析。

金融企业 营改增 风险对策

营改增税制改革在全国已经全面铺开,金融行业也已正式纳入其中。由于金融行业本身结构比较复杂,实行增值税税制后所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也相对较多。如何在改革初期有效控制税负,规避营改增所带来的涉税及经营风险,成为了很多金融企业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营改增”给金融企业带来的影响与风险

(一)对金融行业税负的影响

根据营改增的相关规定,金融行业的增值税税率为6%,与营业税时期的5%相比有小幅度的上升。由于金融行业营改增还属于初期阶段,进项税抵扣环节上仍有一些问题,所以现阶段要实现营改增降低税负的目标还存在困难。

根据相关机构的了解,目前金融企业的成本结构中,人力资源成本约占总成本的40%至50%,日常管理及营销支出则占总成本的35%左右,其他杂项支出约占10%。由此可见,人力资源类支出占据了金融企业成本支出的大部分,而这部分的成本是不能予以抵扣。

虽然金融业营改增降低税负在现阶段的实际操作中面临着很多困难,但政府对于营改增降税减负的目标是明确的。因此,2016年4月及6月财政部分别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以及《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两项文件。其中指出,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属于同业业务利息往来收入,同时还进一步明确要扩大金融同业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的范围。免征范围的扩大将有助于金融企业减缓改革初期所面临的税负压力。

(二)进项抵扣不充分及税收制度执行偏差所带来的风险

增值税税率根据行业及应税业务种类的不同划分为多种不同的税率,而正是由于这种税率差异,使得不同行业间的增值税进销项难以充分抵扣。例如17%税率的行业很可能获得6%甚至3%税率的进项税发票,如果此类业务比重很大将会导致企业税率不将反升。金融业在目前的增值税税制下,所涉及到的可抵扣项目相对较少。相对稳定的抵扣来源主要是水费、电费等能源类,以及经营网点的租金、物业费和某些日常管理开销等。虽然金融业的增值税税率定为了6%,较营业税的5%只有小幅的上升,但成本构成及税率差异所带来的抵扣项目不足的问题仍然会给金融企业带来税负风险。

金融行业在改革前实行营业税制度,营业税的相关确认与计量相对单一,也易于操作。而改革后,金融行业对于增值税业务比较陌生,对增值税税制的理解以及应用也都很生疏。金融企业除了梳理日常业务确定纳税金额外,从管理角度看,企业日常的遵从成本也会增加,主要包括汇总、申报以及对新规的理解偏差或增值税制的复杂性所带来的税款少纳多缴等,一定种程度上都会影响金融企业的成本,从而带来经营风险或涉税风险。

(三)增值税税制下的法律风险

相对于营业税而言,政府对增值税的管理要更加严格。除了在税法体系下的相关规定外,《刑法》中也有明确的条文规定了与增值税有关的刑事责任。由此可以看出政府对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重视程度,以及增值税发票在法律责任上的敏感程度。因此,新税制下,金融企业的负责人及财税工作的负责人一定要予以充分重视,一定要杜绝任何出于利益驱使等原因而发生的违法行为,一旦触犯相关条款,将会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二、金融企业“营改增”下的涉税风险应对与防范

与以往的营业税相比,增值税的征管要相对复杂得多。增值税强调完整的抵扣链条,以每个环节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因此,营改增对金融企业税务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加强对增值税的了解,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金融行业对于增值税的认知大部分均是由“营改增”开始,所以很多金融企业对于增值税的了解还有很多不足。为了更好的利用营改增税制改革的契机,金融企业应该充分利用好国家出台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帮助企业在改革初期有效控制税负,顺利完成过渡。

虽然营改增在金融行业开始实行的时间较短,但仍然有很多可以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不同品种金融商品转让盈亏可相抵;“营改增”后融资租赁增值税即征即退;农村金融机构税收优惠期限延长;金融机构往来业务税收减免以及西部开发、一带一路等国家发展战略推进下的各类区域性的优惠政策等等。更好的利用现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将极大的帮助企业有效控制税负规模。

(二)为适应营改增推进信息系统的改造

金融企业应该根据现有的信息系统,结合增值税的基本原理及相关政策要求,对整个信息平台进行更新改造,实现增值税开票系统与金融业务系统的对接,有效解决对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技术问题。为了便于系统的使用与维护,整个升级改造过程中应尽量实现模块化改造、参数化控制,避免改造后的系统适应性不强,无法与后续出台的政策做出同步的调整而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三)加强财税知识培训和推进财务人员分工

营改增后,客户将会有针对性地要求银行提供增值税发票,而且鉴于国家税务部门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的重视程度,金融企业还要面临增值税相关的各项税务检查,如果出现违法行为,则可能涉及刑事责任。因此,出于优化财务管理的角度考虑,金融企业应该积极组织财税岗位人员进行增值税业务培训,保证涉税人员熟悉增值税相关业务处理流程。金融行业以往处于营业税税制下,企业内熟悉增值税法规的人才匮乏,随着营改增的实施金融企业对税务方面专业人才的需求也会增加,所以企业做好人才的培养及储备也是应对营改增时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四)健全完善财务核算体系

增值税税制下,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需要根据一般纳税人的管理要求完善账务账套,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与增值税相关的会计科目,并根据增值税及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日常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对于同时具有适用不同税率业务的情况,还应根据销项税税率的不同分开核算,以避免被税务机关认定统一按较高税率执行。

(五)加强对供应商的管理

根据增值税的计税特点,进项税的抵扣对金融企业税负的影响尤为重要,因此需要充分核实供应商信息,对现有供应商的资质重新评估,进一步完善供应商管理。对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种不同资质的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协商中应有所区别并制定不同的价格方案,以提升企业在议价能力上的水平。

综上所述,金融企业在营改增过程中仍面临着诸多的困难,但相信随着营改增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一定会实现降低税负增强企业活力的预期目标,而金融企业同样也会享受到税制改革所带来的红利。

[1]懂毅,马灵杰.当前我国金融业推行“营改增”的难点及对策[J]财会研究, 2014,(06)

[2]张云华.理性看待增值税改革[J],经济研究导刊,2012,(02)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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