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军
摘要:国有矿产企业建厂历史长久,非在职职工队伍庞大。怎样安置好矿产企业非在职职工,事关地方和谐稳定。本文从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的角度提出了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矿产企业;非在职职工;社区
近几年来,随着矿产企业改革的逐步深入,一些深层次的利益矛盾开始浮露出来,一些职工干部群众的利益也牵涉其中,对非在职群体的思想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在计划经济年代的艰苦条件下,这些职工曾为企业建设出过力、流过汗、立过汗马功劳。因而,矿产企业的改革很容易产生一些不稳定的因素,不利于企业改革的稳定发展。故而,如何管理好非在职职工,是摆在矿产企业发展面前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非在职居民思想不稳定的诱发根源
由于行业的特殊性,石油、矿山、煤炭等矿产企业呈现“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具有既不同于城市社区,也不同于农村的显著特点。所属社区大多地处偏远,矿区居民幅员辽阔,有的矿区有几十户,有的达上千户之多,人员构成绝大多数是企业离退休职工及其子女、工伤工亡职工及其家属。综合分析发现,影响非在职群体稳定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改革发展动向引发职工未知恐惧。国家现阶段有关方针、政策的调整以及国际、国内经济发展的形势,也诱发了部分非在职群体对现状不满情绪,并把这些情绪转嫁、发泄到企业和政府身上。
二是利益分配失衡导致职工心理偏差。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变化,矿产企业各群体间的利益差别不断扩大,在心理上突破了一部份人的承受底线,使获得利益较少的非在职群体产生严重的失落感,导致心理失衡。
三是原有政策不适应生活发展需求。生存环境条件的变化,导致部分非在职群体的心态发生变化。随着形势任务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原定政策不太适应社会发展需求,当时心态平衡地接受政策安置的职工,无论是协解人员、内退职工还是退养家属,他们的心态也随之发生了变化。
四是诉求动机不同导致情绪交叉感染。不同非在职群体之间相互作用和影响,导致各类群体的思想动态越发复杂。从各种群体非在职人员的情况来看,协解人员、内退职工、退养家属等各个群体,各有各的情况,各有各的利益,矿产企业力所能及地解决一个非在职群体的利益诉求,往往膨胀另外一些非在职群体的欲望,产生新的诉求动机,导致“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因此难以从根本上铲除影响稳定的“病灶”。
二、非在职居民管理问题的重要体现
做好矿产企业非在职职工的管理和维稳工作,是一项较为复杂、棘手和艰辛的工作。矿产企业社区不仅面临着同类企业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而且还存在一些比较特殊的难题。
一是矿产企业居民的人员构成较为复杂。如前文所述,矿产企业社区非在职群体人员队伍非常庞大,而且伴随我国老龄化的社会发展现状,离退休人员会越来越多地转移到社区居住。面对如此庞大的非在职群体,矿产企业社区的稳定工作呈现出稳定群体小而不稳定群体大、少数人做多数人的稳控工作、一个人包一些人思想稳定的被动局面,过多过细的思想工作开展起来确实困难。在社区自身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工作繁重的情况下,尽管严格实行了稳定工作责任承包制度,但是在职人员做非在职人员过多、过细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很难完全落实到位。
二是改制移交人员的差别待遇较为明显。在实施企业改制的矿产企业中,影响大局稳定的问题主要出在企业改制单位向社区移交的非在职人员中。一些单位改制后,当前的经营效益水平相对比较好,员工的收入都不同程度地提高,与被移交人员、尤其是被移交非在职人员的经济生活状况形成强烈的反差,被移交人员不平衡心理非常严重。而改制单位移交非在职人员被社区接收后,与社区管理中心没有感情基础,对社区管理中心缺乏认同,社区做其思想工作的效果很差,即使诚心诚意去做工作,也难以得到他们的理解。
三是非在职群体的再就业问题未能得偿所愿。不少再就业人员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只想收获,不想付出,挑剔岗位、不劳而获的思想较突出。目前,也有部分已经再就业的非在职人员,责任心也较差、工作效率和质量也较低,且不服从管理,对加强队伍建设带来一定的困难和比较消极的影响,社区要落实企业有关协解人员再就业的政策就比较困难。
三、非在职居民稳控的长效机制
做好非在职居民的管理工作,要对症下药。因此,可从以下几点入手积极构建非在职群体管理长效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社区管理网络。社区要对各站家属人员的情况进行详尽的摸底、建档,尤其是家属人员本人及其家庭的信息一定要全面、准确,这样便于扩大工作对象,也容易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为了保证一对一的管理服务工作落到实处,还要制定严格的稳定工作承包网络,承包人签订承诺书。同时,还要及时健全信访责任追究办法,明确接访制度,从稳定和生活困难两个方面进行类别划分,做到真困难真帮助。
二是广泛开展居民联谊活动。社区党员活动中心的主要职能是实现对非在职党员尤其是社区中流动党员的管理教育和服务,可以充分利用活动中心的功能和作用,把以非在职党员为首的社区各类“特长团体”、“兴趣小组”扶持起来,组建成居民协会——原则上实行支部、协会双重任职:即支部书记兼任会长——在社区的统一领导下,各协会按照章程,自行组织活动,参与小区建设。支部、协会互动,非在职党支部组织党员围绕社区中心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很好的发挥了他们贴近非在职群众的天然优势;文化广场及各项活动,既愉悦了身心,又活跃了生活,非在职群众在“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同时也实现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文明素质明显提高。
三是健全社区人员服务体系。设立非在职人员管理岗,增强非在职人员的集体归属感。移交社区的非在职人员可以按照居住区域划分到各物业公司老年站和物业站管理,并设立专职非在职管理服务人员。专职管理服务人员定期对非在职人员进行走访,及时掌握每名非在职人员的家庭状况、经济状况、身体状况以及社会关系和思想动态,经常与非在职人员交流思想,宣传讲解社区的各项政策,对他们遇到的实际问题,积极向上级反映,畅通信息渠道,理顺思想情绪。
四是建立健全再就業安置培训。在建立包括企业“劳动力市场”和“人才交流市场”在内的再就业工作网络体系的基础上,推动有就业能力且愿意就业人员的就业。非在职群体中的“协解'及其他非在职人员的管理重点是帮助他们实现二次就业。矿产企业应该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采取积极措施,推动实现这部分非在职群体的再就业。社区要通过政策扶持,发展“协解”人员社区就业,引导“协解”人员送报、早餐、夜市等非全日制就业,提倡供热、采暖、旅游等阶段性就业;促进小编织、小饭桌、小制作等家庭就业;推广代买、代送、托管等应需就业。
五是建立健全社区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要切实发挥好信访办的信访接待和协调职能,保证群众有方便的说话地方,有畅快的诉苦之处。要根据环境条件变化,不断改进信访部门接防和处理问题的工作流程,建立“二级领导轮流接待来访群众、三级领导积极处置信访案件、四级信息员及时上报信访动态”的信访工作体系,使其“横到边,纵到底”。严格落实信访责任追究。集体上访事件,一般都是由与矛盾激化到一定程度造成的,因此,要努力提高日常信访案件的处结率和上访群众的满意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不重视、解决问题不及时、矛盾积累造成严重后果的领导,要给予严格的责任追究,减少或消除“大闹快解决、小闹能解决,不闹不解决”所产生的负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