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 文
财政“大监督”体系下评审工作的运行探讨
——以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为例
●武 文
在财政“大监督”形势下,今年初,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强了对财政资金监督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了财政评审工作的开展。
铜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目前的业务开展主要分为两种形式,一是由评审中心工作人员直接进行项目评审;二是引入社会中介机构专业审计,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财政监督。外聘造价专家进行评审的项目,由评审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监督、联络、全程跟踪评审项目的进程。在评审工作中,铜山区评审中心自觉接受体制内和体制外双重监督。一方面,全面配合巡视组的工作,坚决做好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好巡视整改各项要求,凡是巡视组提供的线索,都要立即核实,及时反馈;凡是巡视组提出的意见,都要深入研究,抓紧落实。另一方面,对媒体、群众监督举报的违规工程项目,认真调查核实,不回避、不遮掩,实事求是反映情况,严格按照相关制度处理,并将最终处理结果公之于众。每季度末,该区财监局联合办公室组织人员对评审中心上一季度评审项目进行考核,同时向评审中心主任了解具体评审情况,汇总结果作为各个评审人员季度考核依据,并与奖惩挂钩。
铜山区评审中心严格遵循内部控制执行,形成岗位职责明确、纵向直接控制、横向互相牵制、内部循环约束、运转高效顺畅、监督制衡有力的运行机制,针对评审业务中的招标文件、合同、签证、材料价格等关键控制点,认真落实监督把控;对初审工作查缺补漏,重点核实送审材料与招投标文件、合同及计价规范是否冲突,对评审依据的准确性、完整性进行严格复核,确保最终评审结果科学合理。具体规定为:一是业务随机分配控制,评审项目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根据工作人员的专业资格进行随机分配,避免直接指派现象;二是勘查现场双人控制,在勘查工程项目现场时,评审人员不得单独探勘现场,必须由组长或部门负责人共二人以上同行前往,评审人员不搭乘施工单位车辆,拒绝吃请或收取“好处费”;三是对量对价地点控制,对量对价过程应保证甲方和施工方同时在场,对量对价必须在评审中心办公室内进行;四是评审业务复核控制,评审初步结果先提交小组长复核,后交总工程师复核,最后再将评审结果交给部门主任签字审批;五是外聘专家复核控制;六是问题集中解决控制,针对评审工作中遇到的非常规或特殊问题,应及时上报并把具体问题以书面形式提交,并由部门负责人组织集体讨论,共同研究解决;七是监督项目进程控制,部门小组长监督控制具体项目进程,并于每月末统计本组人员未完成项目,标注未完成项目的具体原因及进度,汇总后交至评审中心主任处,项目进度严格按照《徐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查实施办法》中的规定,若发生超时,及时跟踪解决问题;八是无关不过问控制,领导不干预评审人员正常评审工作,评审人员只负责本人的项目,对他人项目不得过问;九是监督举报制度控制,畅通举报渠道,对曝光的问题,严肃调查,积极整改,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经核实后奖赏举报人,并保护好其个人隐私及利益。
财政评审项目管理信息化,是推进财政评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手段,能够方便评审项目的数据存储,加快计算统计分析速度,有利于数据传递及共享。因此,建议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重点项目库,并加快项目库的开发与升级,统一业务标准,完善操作功能,确保网络安全。
铜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制定了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加强财政监督体系建设。通过加强党建工作,树立先进典型,该中心紧紧围绕“深学、细照、笃行”的宗旨,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并对人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提出严格要求,培养部门人员责任感;提高团队协作意识;定期开展业务交流培训,提升评审人员精神面貌,传递财政投资评审工作正能量。
该区评审中心还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财政厅以及铜山区财政局关于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实行廉政建设一把手负责制,由评审中心负责人对廉政建设负总责,并将具体任务落实到每个评审人员身上,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
通过构建财政“大监督”体系,铜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保证财政评审工作与时俱进,提高评审工作效能和监督效率,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推动了财政评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
(作者单位: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