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银行 王慧明
商业银行内部控制及风险管控建议研究
烟台银行 王慧明
对各种风险进行有效地控制是各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的一大战略问题。自上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金融环境的不断复杂化,在金融全球化、自由化为导向的金融市场环境影响下,风险的识别、控制、防范已经成为各商业银行空前重视的问题。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一方面借鉴国际先进的银行风险管控经验,一方面结合中国的实际和国情,加强对商业银行风险的管控,风险控制意识和管理水平的到显著提升。本文将站在内部控制的高度,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控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析,并根据商业银行的具体情况提出有效的解决对策,以期为促进我国金融业与国际金融接轨奠定基础,为促进我国金融市场改革速度的提升创造条件。
商业银行 内部控制 风险管控 对策与建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与完善,在银行业中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逐渐提升,关于银行业的内部控制的研究更是空前关注。要想将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预期的范围内,就必须从自身存在的问题着手,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加强制度建设,为促进商业银行的发展扫清障碍。
目前我国很多商业银行在内部控制环境的构建方面还缺乏完善性。如:内部控制缺乏文化氛围。浓厚的、优良的内部控制文化氛围是保证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有效运行、抑制风险发生的重要基石,很多国内大型商业银行的中高层管理者已经意识到了内部控制的重要性、风险意识也有所提升。但是,只有认识是不够的还必须将这些认识彻底从思想上进行转变,并将这些转变辅助到各个工作环节和岗位职责中。很多商业银行的员工还缺乏对内部控制的必要认识,只是将目光集中在业务的开拓与利润最大化的实现上,导致内部控制流于形式、风险不断发生。再如:商业银行内部组织结构的设置缺乏合理性。我国商业银行已经经过了多次改革,从总体上已经构建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有高级管理者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并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但是,我国部分商业银行的大股东仍是政府部门或者国有企业,在所有权的约束机制方面并未真正、有效落实。
风险管理意识不足时商业银行的通病。纵观和回顾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在风险评估方面很多商业银行的高层管理者并不重视,很多管理者将关注的重点集中在商业银行市场份额的拓展、银行经营业绩的提升上,这种认识和做法最大的弊端就是掩盖了日益恶劣的资产质量、不断积累的各种潜在风险。如:有的商业银行的员工将风险管理中的一些要求和关卡视为对自己的一种约束和刁难,不能讲风险管理与银行业务的拓展、市场营销等进行有机契合,使整个银行体系中抵御风险的能力不能尽快提升。
有的商业银行在构建内部控制系统时并没有完全适应银行经营管理的需要,存在盲目授信的问题,最终导致授信管理工作效率低下问题的发生。还有的商业银行总分行的运行系统存在一定的无序性、混乱性,如:有的总行对分行的管理长期处于不管不问的状态,商业银行的各分支行并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开展业务的过程中必须取得总行的授权同意才能执行,这也就导致各分支行的业务风险必须由总行共同承担,这在无形中增加了总行的责任风险。
为了保证商业银行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性、科学性、完善性、实用性,就必须构建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对银行内部进行监控应该视为一项常态化工作,并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的审查。一旦发现重大缺陷就必须及时向银行的管理高层、董事会做出汇报,并保证能够及时采取恰当的措施进行改正。虽然我国商业银行已经构建了内部监管机制,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很多上而言银行在控制监管发那面的问题十分明显,如:内部审计部门缺乏权威性、独立性;内部监控手段滞后;监督检查缺乏全面性、科学性。
商业银行可以从组织机构上进行调整与完善,保证内部控制机制的高效运行。如:商业银行的董事会审计委员应当又单独的董事会组成,必须是在董事会全体高层管理者、内部审计人员的大力支持下完成工作的。必须将商业银行中主要的战略文件,如:年度预算、年度规划、业绩目标等,这些必须同专门的风险标准联系在一起。商业银行的高层领导者必须高度关注内部控制体系的构建与实施,将银行发展的远景规划渗透到每一名只愿心中,使他们心中形成一定的内控责任感;对银行内部的员工进行能力拓展的培训,深化内部控制审查机制的运行。
这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在银行内部设立专门的、隶属于董事会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的成员主要是由银行内外部的经济、金融专家构成。同时,在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下面可以分设内部控制委员会,并对风险管理委员会直接负责,内部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就是对风险进行控制与防范负责。目前,商业银行在其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风险由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管理委员会必须根据环境的变化及时对风险进行预测,同时还应该实现对风险的量化评估,为合理规避风险的发生提供有价值的数据依据。
首先,商业银行应不断完善内部控制约束机制,在技术上可以采取国家工人的审计与会计准则;在体制上,进一步增强监督检查机构的权威性、独立性。如:在稽核制度的构件上应建立和完善处罚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等。其次,商业银行在构建内部控制运行机制的同时可以构筑三道防线:员工岗位设置两人负责制、在单位各部门岗位之间形成相互制约的工作程序、构建完善的监督反映机制。
在银行内部必须加强自身风险监管机制的构建的同时还必须理顺内外部监管之间的关系。这就要求商业银行必须尽早发现各种潜在的风险和危机,从事后检查转为事前预防和控制,从全面检查转变为重点检查,从业务风险的检查转变为内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在外部监督方面中央银行必须及时对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构建与执行进行监管,但是切记不能介入到商业银行的日常风险管理活动中。
总之,商业银行的风险不可消除,风险的防范是重点,而风险的防范关键环节就在于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因此,各商业银行必须与市场的变化相结合,继续深化体制的改革,不断创新来适应市场的变化。唯有如此才能构建内部控制的长效机制,才能真正彰显出内部控制的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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