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丰喜华瑞煤化工有限公司 张天鹏
土地流转带来的经济变化研究
山西丰喜华瑞煤化工有限公司 张天鹏
在国家农村土地确权及其带来土地流转的大形势下,农业经营将逐步由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转变为公司化经营。随着资本介入,带来农业生产方式、农民身份与地位、农业生产资料销售模式、农产品销售模式、农业企业市场话语权及盈利能力等等将发生大的转变。农村城镇化目标将会实现、劳动力将彻底商品化。以上变化是有意义的,是漫长的,是农业生产力解放的一次彻底革命,同时向管理者提出,在此过程中需注意和解决的几个问题。
土地流转 农业经营模式 农民身份地位 农产品 农业生产资料 转变
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后,使中国农业生产力得到第一次革命性解放。随着工业、商业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的扩张,农民离开土地的意愿加强。国家各项关于土地承包权、经营权,以及建立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以下简称土地流转)政策的落实,使中国农业经济生产力第二次革命性解放得以实现——实现农业现代化,这里称农业2.0经济。
土地流转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基础上进行的。随城市扩张,商业和工业的快速发展,大量农村劳动力流向城市,叫农民工。农村留下的多为妇、老、青。在农民自觉和不自觉的情况下,对经营权进行了转包、租赁、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等。各级政府部门历年来针对以上情况逐年出台了相关政策,对土地流转做了更系统的规范。明确了农村土地在农村所有制前提下,承包经营权分离,形成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新格局。为未来农村土地改革的制度创新奠定了新格局。
2013年1月31日,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展开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定、确认为土地确权。明确农村土地性质是集体的,土地生产经营权是农民个人的,农民承包地的生产经营权有一定的物权属性,生产经营权可以抵押、出租、转让、出资等。确权证颁证促进土地流转土地经营权逐步有偿的流入、聚集到种植大户,种植能手手中,会培育出一批家庭农场。同时也会流入现有农业农场,催生一批农业企业。甚至在资本的力量下和政策的引导下土地经营权会逐渐加速集中,形成大型甚至特大型农业龙头企业。同时带来诸多社会的和经济的变化。
互换。是农民自觉使土地连片,实现小型规模化、集约化,改变承包时因土地肥瘦不一产生的碎片化。
出租、租赁。是目前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农民将其承包地生产经营权出租或租给其他农民、农业合作社、农场、农业企业等方式。有长租和短租不同形式。
入股。农民将其承包地生产经营权以入股的方式进入相应股份制农业企业,或农村合作社(股份性质)等。农民获得股权,享受该股相应权利。
土地确权赋予土地使用权物权,使入股合法化;入股使农民摆脱小农繁琐管理同时获得股权收益和选择劳动的自由,农民更愿意选择入股方式;入股方式使土地片连片化,规模化,更容易机械化,科学化生产,使效益最大化,资本更愿意介入。资本的介入驱使入股方式必将成为土地流转的主流。
(1)土地利用最大化。土地流转使土地连片化,逐渐连成小片、大片直至整个区域。同时去掉以前因区别不同承包户的堰、梗,增加土地实际使用面积5-8%左右,现有土地得到最大化利用。
(2)使农业生产种植规模化、集约化、集中化。可以大面积种植同一种农作物,更容易统一管理,降低管理成本,集中操作,使农产品更有区域特色。
(3)土地流转将成长了大量农业企业,农业主体实力壮大。流转使资本介入成为可能,随资本介入,土地流入方逐渐变成农庄主、农业性公司甚至农业集团,实力会变的越来越大,越有能力组织农业生产,有能力投资农业水利等辅助行业,有能力获得金融等行业的支持。
(4)农业生产将机械化,极大提高效率。现有农机多数都是小型农机,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满足家庭劳动力不足,提高生产效率的机器,家家户户都要配备,购置重复,资源浪费,效率还低。随种植片场加大,作业整片化,原小农机将逐渐失去市场。科技进步,促进农机行业技术新革命,包括种植、收割、收获、加工机械等,使农业生产逐步机械化。替代以大农机,甚至特大型农机,一次操作十几米甚至几十米的宽,更有甚的利用飞机从事农业生产,提高了农业工作效率。
(5)农化服务更加有效。现有土地碎片化,在农化服务时,农户不能获得连续的,科学的,针对有效的农化服务。农化服务通常是农资商为销售其农资,赠送的服务,质量不能保证;或者农科站组织的阶段性服务,不能系统的、长期跟踪式的、针对性的服务。农业企业有能力组织自己的农化服务团队,或聘用专业农化服务团队为自己提供科学的,系统的,可持续的,针对性的农化服务。更加科学施肥,合理有效使用农药。
首先,在农村有偿帮其他农民、农场、农业企业干农活的农民,逐渐由最原始的体力活,转变为操作先进的农业机械。这时的从事农业的农民就像工厂工人一样,按照工长或领导的安排组织生产。什么时间种地,种什么,如何种,都由农业企业组织安排。逐渐转变了干农活的概念。农民这时就像工人,不过是农业企业的工人,随农活时令而干活的工人,这里称这时的农民叫工人农。原始意义的农民会逐渐消失,以工人农替代。
再次,农民地位逐渐提升与工人平等,更有保证。这时的农民与农业企业存在雇佣关系,农业企业应当逐渐为工人农缴纳各种保险,按照劳动法保障工人农的各种利益,解决工人农的养老和医疗问题,确保形成固定的劳动关系。
农户对农资的需求是零星化需求。现农资销售渠道一般为省、市、地,层层代理,甚至还有村级销售点。渠道冗长,层层盘剥,最终带来的是农户农产品成本很高,同时农资生产企业并没有获得高额利润,双双受损。
随着农业企业的出现,对农资的需求一改原来农户的零星化需求,改为集中化、规模化、直接化、批量化、定向化、定制化,有能力、有条件、有必要与农资生产企业直接对话,批量的、定制的采购。
因农资需求方发生变化,带来的供应方会积极跟进,伴随着农资产品的技术升级,定制化供应,服务积极跟进等等。首先,农资企业会根据农业企业的变化,逐渐主动缩短产品供应链,把以前让给中间商的利润会让给农企或者和农企共享;其次会配合农企进行农资定制,如定制农机,定制配方,使产品摆脱原来单一品种,甚至会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施肥,喷洒药等;再次化肥类等大宗商品,现在是全国漫天飞,浪费运输资源的同时,恶性竞争,冒牌假货频出,肥企利润受损,生存力下降。
(1)农产品的销售链更短,原农产品销售渠道将发生巨大变化。小农经济生产规模过小,专业化低,农产品大多数是通过零星收购集中到中间商,再到终端销售,中间环节众多,层层剥利。由于集约化生产,规模大,农业企业有能力也有必要建立自己的仓库,存储能力强,有调节市场供求关系和选择合适目标用户的能力,直接供给终端销售,销售节奏可控制的更好,更具有抗市场风险能力,利润会最大化。
(2)农产品容易品牌化。同一种农作物种植连片成区,连区成域,逐渐形成区域化特色的农产品,由于是企业化管理,管理能力加强,各种特色、品牌随管理不同体现出来,如绿色概念、褚橙、金健米业、黄山毛尖、大益普洱等等枚不胜举,带有环保的、企业的、区域的等等具有不同的品牌特色,这些品牌多数是以企业的方式运作起来的。随着以后农业企业的增多,农产品品牌会日渐增多,成为农业企业间竞争的一种必要形式,一改原小农经济下种植主体的弱势群体现象。
(3)农业企业市场主体话语权增强。相对于小农经济的农业主体,农业企业不仅因规模增大,在农资产品的需求时和农产品的销售时话语权增大,平抑物价能力增强,在经营时的融资能力强,在获得国家农业基础设施支持上更直接,国家政策对象更明确,政策效果更好。
总之,农业企业形式主体比小农经济主体盈利能力急剧增强。
土地流转使农民转变身份成为工人农,工人农不需要购买农业生产资料,也不需要小院来存储农产品,除了在农场或农企里上班干活,之外的时间就是享受生活,和工人一样。自己原有的土地使用权已经转让或变为股权等,在获得一次性固定的收益或者长期的股权收益同时,还有作为工人农的劳动收入。工人农有了稳定的收益,有了享受生活的时间,对现有农村小院的生活环境就会提出更高的要求,要求缩小社会成员在财富分配、发展机会、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差距,促进社会和谐。
农业现代化是农村城镇化的前提。工人农在农村也可以过得很好是实现农村城镇化的基础。
城镇化统一了城镇户口,保证了公民权利,缩小城乡差别,实现城乡真正意义上的平等,从而实现社会共同富裕的目标。
刘易斯第一拐点已经快结束。但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将节省了大量的原农村劳动力,劳动力届时实现完全商品化,刘易斯第二拐点将随农业现代化进程姗姗到来,预计15年左右,城市可以再次利用农村丰富的剩余劳动力,降低产品生产的成本,农村也可以利用城市发达的科技科技术水平,提高农业生产的效率,实现模化和集约化经营,提高劳动生产率,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互为因果。
土地流转,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百年大计;是促进中国农业进入2.0时代的导火索;是解放农民与土地的必然关联,释放劳动力进入更广泛的市场;是农民获益,华丽转身工人的唯一机会;是资本尚未全面介入的一片处女地;是农资行业经营以及农产品经营的一次巨大变革的必然前提;使农村城镇化有了拉动的力量,实现的可能;是农业生产力解放的一次彻底革命。
治大国如烹小鲜。八亿农民,地方政府众多,方法各一,逐渐深入,中央制定准则,因地制宜,达辉煌之时,尚需漫漫时日。方向坚定,终能实现。在国家政策积极的情况下,预计15年至20年方能置顶。
(1)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下土地承包的期限只有30年,如何保持农民长期稳定甚至永久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保障该权利的物权属性,可以转移、赠与、继承等等。
(2)土地流转,必须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任何利益团体不得强制,不得一刀切等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和政策,强化政府的引导作用,优惠政策支持作用,坚持从实际出发、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因地制宜,循循善诱,让农民自由选择。
(3)不论社会资本还是国有资本,在介入土地流转时,必须平等、公开的与农民对话,公开公示其中的利与弊,确保农民、社会资本和国有资本都能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才能确保土地流转的健康发展。
(4)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农民身份与城镇居民身份的尽快统一,确保公民权利的平等,是农民愿意积极流转土地的要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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