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 菁 孟永亮
校正医书局成立于北宋仁宗嘉祐二年(1057),止于神宗熙宁二年(1069),作为政府设立的专门校正医书的官方机构,在我国出版史乃至世界出版史上是为创举,其编校的高质量医书作为定型化版本流芳百世。[1]校正医书局的成立与北宋政府重视医书编校,在人员构成、编校流程、校勘方法、刊印成本等方面采取措施有关,其在保障医书质量,传播医药知识,惠及百姓生活方面成效卓著。
纵观中国医学发展史,重视医学发展并产生积极影响者,当以北宋为最。医史学者李经纬对北宋时期医事诏令进行统计时指出,北宋皇帝共发布有关医学的诏令248次,与医书刊印有关的约占37.5%。其中,派医、颁布方书、防治疾疫49次;征集校正医书、铸铜人刻石方28次;修订颁布本草(药典)8次;编撰颁布医理、医方和普及医书8次。[2]校正医书局的成立更说明了这一点,《续资治通鉴长编》载:“嘉祐二年(1057)庚戌,……琦又言:‘医书如《灵枢》《太素》《甲乙经》《广济》《千金》《外台秘要》之类,本多讹舛,《神农本草》虽开宝中尝命官校定,然其编载尚有所遗,请择知医书儒臣与太医参定颁行。’乃诏即编修院置校正医书局,命直集贤院、崇文院检讨掌禹锡等四人,并为校正医书官。”[3]据上文可知,枢密使韩琦谏言圣上,医书传抄谬误较多,有校正修订的必要,校正医书局遂得以成立。
学者廖育群亦认为:“在中国医学发展史上,要说对医学关注最多的王朝,当数北宋时期。”医学书籍较之其他书籍而言,直接关系到百姓生命安危,统治阶级出于稳定国家,安抚百姓的需要,遂以官方角度,积极调动资源,成立出版机构,开展医书刊印,这一举措对于保护医药文献普及医药知识极为有利,在世界卫生出版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较之北宋医书出版状况,在我国当今的医书出版工作中,也一度存在“养生书乱象”问题,这些医书造假作者身份、混淆养生观念、开具有误处方,给人民的生命安全造成危害,此类情况在国家相关部门的治理下有所遏制,以史为鉴,事关人类生命安危的卫生出版物,国家的重视和严管是关键。
校正医书局的成立以刊印优质医书为目的,作为校正医书的临时性出版机构,在人员构成、编校流程、校勘方法、刊印成本方面措施得利,保障了该机构有效运行,简析如下。
《直斋书录解题》卷十三载:“按《会要》:嘉祐二年(1057),置校正医书局于编修院,以直集贤院掌禹锡、林亿校理、张洞校勘、苏颂等並为校正。后又命孙奇、高保衡、孙兆同校正。每一书毕,即奏上,亿等皆为序,下国子监板行。”文中提及的掌禹锡、林亿、张洞、苏颂、孙奇、高保衡、孙兆皆为校正医书局的主要编校官员。据《宋史》等记载,这些校正医书官才华各异,皆有所长。掌禹锡曾参与修撰书籍《皇祐方域图志》、《地理新书》等,为北宋著名地理学家,同时兼通医药。林亿以赋诗应试被诏入学士院,身为翰林学士服务天子,其才学可谓尽天下优选。张洞自幼敏悟,擅长文学,遇事有为,深受仁宗的赏识。苏颂是我国博学大家,对于政治、历史、天文、数学、医药无所不通。高保衡不仅为官治理有方,而且深谙医药病机,多次受到圣上升迁嘉奖。孙奇、孙兆为宋代医学家孙尚之子,二人皆进士及第,皆善长于医药。
简析其人员构成,有三个特点。其一,编校人员不限于医药专长,而是博采众长,历史、文学、地理等各专业人才汇聚;其二,这些人员有着为政府服务经历,有国家之所需即自身之重责的大局意识;其三,这些人员在进入校正医书局之前在政府担任要职,具备一定组织部署工作的领导能力。这些使得校正医书局的人员构成趋于合理。首先,中医学中与儒释道密切相关的文史知识、与医理相关的天文地理知识、与汤头歌诀相关的文字语言知识,都有着相应的校正医书官予以把关,大家各显其能,相互补益。加之,为朝廷服务的共同的价值观使得他们在合作中更易达成共识,组织部署工作的领导才能更便于规划全局、安排人员,可谓形成了编校医书的优秀人才团队。
与当今医书编辑的三审制比较而言,责任编辑对书稿进行初审,编辑室主任或由出版社领导委托的编审、副编审进行复审,社长或总编辑或者社领导委托的编审、副编审进行终审,仅有职称和职务的不同。例如有些医药出版社,三审制中都是学医的编辑,存在对于医书的文字处理能力较弱问题,导致出版的专业医书不能达到文通字顺,科普医书不能做到通俗易懂。有些医书的主编为该专业领先研究人员,虽然研究能力很强,但管理能力较弱,导致医书出版中的统筹组稿不利,也是造成医书质量不高的原因。通过对北宋校正医书局人员构成的浅析,可见医书的编辑,除医学专科外,还需根据具体情况,全面合理配备人员。
关于校正医书局是如何开展日常工作,分配工作内容的,史书没有明确记载,但从所校勘书籍的注文、署名、序言等细枝末节中可见端倪,一本医书的校勘工作常常有着“主校”“复校”“补校”“续校”等多种工作分工。比如《嘉祐补注本草》由掌禹锡主校,书中的校勘注文中写有“臣禹锡等谨按”,同样的担任主校的还有:《本草图经》由苏颂主校、《伤寒论》《金匮玉函经》《金匮要略方论》由孙奇主校、《重广补注黄帝内经素问》由林亿主校、《外台秘要方》由孙兆主校等。“复校”和“补校”是对于“主校”工作的一种补充,“复校”倾向于核对,“补校”倾向于补充,比如《伤寒论》《金匮玉函经》《金匮要略方论》由孙奇主校的三书中,校勘注文中写有“臣亿等按或详”字样,说明林亿进行了补充校对,书后落款署名有高保衡、孙奇、林亿,表明此三人在孙奇主校的基础上,进行了复校。“续校”的情况是对校勘人员发生变动时的一种补充,比如由苏颂主校的《本草图经》,后期因其“知颍州”不能继续任职,由掌禹锡续校完成。由孙兆主校的《外台秘要方》,后期因其被编管池州不能任职,由林亿续校完成。
从如上校正医书局对工作内容的分配中,能够看到其责任明确、流程合理两个特点。从“主校”这个环节来说,“主校”为编校、质检医书的主要责任人,此责任人在医书校勘注文中可以表达自己的意见,且作为主要负责人落款署名,这不仅是对其的尊重,更是责任的担当。随之的补校、复校、续校的环节,可以视为对主校的重要补充,更可视为对主校作为第一责任人的监督。
在当今出版环节中,遵循三审三校制,终审、质检等权利最高者、能力最强者被安置在出版流程的最末,此时如果发现图书的质量问题,已经经历了初审、复审甚至三校,此时再对出版内容等质量问题进行纠正为时过晚,前期工作成为无用功,造成人员和资金上的浪费。所以,以校正医书局的任务分配为参照,出版流程的第一个把关环节,应以权利最高者和能力最强者首当其冲,以确保后期工作的顺畅无误。同时,从“复校”“补校”“续校”的环节中,亦见校正医书局用人的灵活性。“主校”并非由固定一人担任,此书主校可以作为彼书复校,彼书复校亦可以作为此书主校,轮岗制度形成了相互补益、相互监督职能,这较之当今编辑岗位的相对固定、相对受限的工作内容显得更为合理、更为灵活,而凡参与者,皆署其名的方式也更具监督性和责任感。
校正医书局为了确保医书质量,对其内容进行校验核对时,采用了类似现代校对常用的四种方法:“他校”“对校”“本校”“理校”。“他校”主要针对一些表述不详细的地方,采用引述相对确切文献的办法加以说明。例如《嘉祐补注本草·卷第三·玉石部上品》中提及“赤石脂”这味药,掌禹锡给予了“臣禹锡等谨按《药性论》云:赤石脂,君,恶松脂,补五脏虚乏”的注文。“对校”主要针对同一事件的不同观点,将之予以罗列、展示,以期对照、说明文意。例如《备急千金要方·卷第八诸风·论杂风状第二》中“伤肺不出三年死”后注文为“一云三日”;《备急千金要方·卷第二女人方上·养胎第三》“千金丸”中“粳米”下注文为“一作糯米”。“本校”主要针对医书中确切错误给予指出、纠正。例如针对《伤寒论·卷第二·辩太阳病脉证并治上第五》中“太阳病,项背强几几,反汗出恶风者,桂枝加葛根汤主之”一句,掌禹锡认为有误,注文为“臣亿等谨按仲景本论,太阳中风自汗用桂枝,伤寒无汗用麻黄,今证云汗出恶风,而方中有麻黄,恐非本意也”。“理校”主要针对医书中疑似错误内容给予指出并给予推理性判断。如《嘉祐补注本草·卷第二·序例下》中治转筋药物提及“生姜”,该条目下掌禹锡注文曰:“臣禹锡等谨按《本经》朱字:干姜,温;墨字:生姜,微温。若从朱字,则是干姜,即不当言微温;若从微温,则是生姜,即当作墨字。然二姜俱不主转筋,难以改正。”
校正医书局所采用的校勘方法,与当今校对方法虽有类似,但亦不同,校勘者遇有疑问,会加以注文说明,并将其融入书中,成为医书一部分,以便给予读者更为详尽的说明。这不仅因为所校医书皆为经典,更是作为医科的严谨性使然。对照当今校正方法,多以直接修改、删除为主。以我社出版的科普医书例举如下:2017年1月出版的《传世经典药膳养生》第130页文:“羊肉萝卜汤中,所用草果5克,羊肉500克,草果为君药,羊肉为佐药。”此种说法错误,以“他校”法校正,元代李杲《脾胃论》曰:“君药分量最多,臣药次之,使药又次之。不可令臣过于君,君臣有序,相与宣摄,则可以御邪除病矣。”编辑给予直接修改。2017年4月出版的《真吃对了,病就少了》第114页文:“同样吃到饱,土豆的淀粉比米饭少,更有利于控制血糖。”此观点有争议,以“对校”法校正,据广东省江门市心血管研究所陈林祥发表于《心血管病防治知识》2007年8月刊论文《吃土豆增加糖尿病的危险》,土豆在合理烹饪,配餐适宜情况下方能有益糖尿病。尽管文意表述不严谨,但责编认为有合理一面,未做修改。2016年2月出版的《胡大一浅谈心脏健康》第8页文:“扁鹊见蔡桓公中,扁鹊几次见蔡桓公,希望给他诊治,蔡桓公都没有当回事儿,直到感觉身体不舒服请扁鹊,已经病入腠理,无药可医。”文中“腠理”一词应为“骨髓”。采用本校法探析,《扁鹊见蔡桓公》原文:“疾在腠理,汤熨之所及也;在肌肤,针石之所及也;在肠胃,火齐之所及也;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今在骨髓,臣是以无请也。”文中“疾在腠理”意为病情较轻,“病在骨髓”意为病情较重,后者符合作者表意,责令修正。2016年11月出版的《养生焖烧杯食谱》第97页文:“长在地下的蔬菜能暖身”说法费解。推测作者本意为:长在地下的中药多为植物根茎,此类中药多具有滋补、补虚、助阳特点。责编遂将本句删除。
通过如上举例我们可以看到,医书的校正如果单纯地修改、删除,往往不能够完整、清晰、严谨地表意。医书中较多地方需要给予更为周详的解释,这样才能正确地宣传医药科普知识。
北宋政府重视医书的出版,其要旨在于普及医药知识,以示当今圣上之仁义。当校正后的经典医书出现因“纸墨价高,民间难以买置”情况时,在减少出版成本,降低图书价格方面也采取了相应措施。哲宗元祐三年(1088),在英宗治平二年(1065)刊行的大字体《伤寒论》基础上,对其内容进行了简化,刊印了国子监小字本和浙路小字本《伤寒论》,以飨更多百姓阅读。哲宗绍圣三年(1096),在英宗治平三年(1066)校刊的大字本《金匮方论》基础上,刊印了小字本《金匿要略方》。在宋刻《脉经》牒文里曰:“今有《千金翼方》、《金匮要略方》、王氏《脉经》、《补注本草》、《图经本草》等五件医书,日用不可阙。本监虽见印卖,皆是大字,医人往往无钱请卖,兼外州军尤不可得。欲乞开作小字,重行校对出卖,及降外州军施行。”从文中可知,刊印小字本的用意为节约成本,以期医书能够被更多人阅读,令更多百姓受益。
健康教育的开展是惠及民生的重要工程。早在我国北宋时期,政府就以建立专门出版机构,刊发小字本的方式促进医药知识普及,这值得现代出版机构深思。日前,一些出版社以经济效益作为主要目标,以厚页码、大开本、精包装大批量制作医疗读物,其中以众多养生保健类图书首当其冲,高昂的价格令消费者望而却步,没有考虑医书传播健康常识、提供医药知识的社会责任。医书由于与人类生活密切相关,人人皆有需求,出版医书较之送医送药、派人宣讲等其他形式的健康教育而言,是政府传播医药知识,预防各类疾病,节约医保开支,提高人口素质的便捷手段。当然,医书价高的原因诸多,例如出版社作为企业的经营压力,纸张等成本费用地不断提高,医书扶持政策的相对缺少等,但其造成的结果却是大众医药知识的匮乏、罹患疾病的高发、政府医保开支的增加,以及医患矛盾的出现,甚至因病致贫的多见等,这些都不断提醒出版工作者以质高价优的医书,担负起医药宣传的社会责任,满足广大读者的知识需求。
综上所述,北宋校正医书局作为我国最早的卫生出版机构,出版有高质量的医学书籍,其在医书出版管理方面措施得利:在人员构成方面,采取了以医儒兼通为主,其他相关人才为辅的用人方式;在编校流程方面,采用了“主校”为主的责任制,“复校”“补校”“续校”作为补充的工作流程;在校勘方法方面,采用以“他校”“对校”“本校”“理校”方法补注正文的校勘方式;在成本考量方面,采用了节约成本的简化小字本方式刊印,其宝贵经验值得后人学习、借鉴。
[1]梁峻.略论宋代的医药文献工作[J].北京中医药大学学报,1999(1):25-27.
[2]李经纬.北宋皇帝与医学[J].中国科技史料,1989(3):3-20.
[3]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M].北京:中华书局,1985:4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