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时代漫画产业产业链重构
——以“夏达出走夏天岛”事件为例

2017-03-28 18:21王琳
传播力研究 2017年3期
关键词:漫画家动漫漫画

文/王琳

一、“夏达出走夏天岛”事件回放

(一)夏天岛工作室及夏达简介

1.夏天岛

杭州夏天岛是本土旗帜性漫画团队SUMMER下属的制作公司,是集“漫画家工作室”与推广和经营漫画作品的“影视动漫公司”于一体的国内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漫画制作团队之一。目前,“夏天岛”已成为“国内规模最大的专业漫画制作团队”。[1]

2.夏达

夏达,1981年4月4日出生于湖南省怀化市 ,毕业于长沙理工大学艺术设计系,中国知名漫画家。第一个打入日本漫画市场的美女漫画家。2007年,夏达应漫画家姚非拉的邀请到杭州发展,随后正式入驻夏天岛,2010年,凭借《哥斯拉不说话》获动漫节“美猴奖”最佳中国漫画作品奖。2015年,凭借《长歌行》获中国动漫金龙奖中国漫画大奖。[2]

(二)夏达出走夏天岛事件

2016年12月11日下午,知名漫画家夏达在微博发布题为《就到这里吧,我受够了》的文章,宣布与杭州夏天岛影视动漫制作有限公司不再续约。随后,夏达以及一些其他知名漫画家、夏天岛当时的CEO姚非拉和夏天岛官方微博纷纷撰文发声。

纵观各方的声明及言论可以发现,夏天岛公司和作者之间的主要矛盾有以下几点:

问题一:作者称与夏天岛的合约不公平,否认全版权合约,要求赎回版权,夏天岛则主张版权归公司所有是合约规定的,是合法的(核心);

问题二:作者质疑夏天岛对于作品的运营和开发能力,而夏天岛认为其运营能力优秀,一些失败案例主要是因为作者的不合理行为;

问题三:作者认为其工资收入不合理,夏天岛抢占了大部分收入,夏天岛主张作者收入完全合理。[2]

二、“夏达出走夏天岛”原因分析

(一)漫画行业的发展进程

漫画是指用简单而夸张的手法描绘生活或时事的图画,分为网络漫画和纸质漫画。[3]2012年,漫画期刊带动单行本图书的发展模式逐步形成,漫友、知音相继推出漫画周刊,将漫画杂志推向顶峰。从2013年开始,动漫期刊领域竞争更为激烈,迭代升级速度更快期刊领域生存环境空前严峻,纸媒时代步入衰退期。[4]2013年及以后,各大互联网巨头、游戏商纷纷出招,对漫画IP进行收割式抢购,腾讯互娱提出以IP为核心的“泛娱乐”战略,展开系统的互动娱乐业务布局。2015年以后,资本加码,漫画平台进一步增多,新媒体时代进入快速成长阶段。[5]

能够独立创作头部内容的知名漫画家受到资本的追捧,纷纷成立独立的漫画公司,自立门户。在此时,夏天岛还拿出纸媒时代的作者合约+全版权协议这种内容与市场价格间存在严重的价格差的合约,漫画家的出走也就在所难免。

(二)漫画经纪人模式

2011年,夏天岛和国内漫画出版企业“漫友文化”全面合作,让“漫画经纪人”的概念在中国首次浮出水面。 “漫画经纪人”以企划为主,也就是有计划地预订出大致的故事纲要,然后再去找对的人来做对的事,甚至可以聚拢作者形成品牌效应。[3]经纪公司可以从漫画作品立项之初就开始介入IP培育,连接上下游,整合产业链取得“加成”效果。

但是这种模式是否就决定了版权在公司呢?一部作品一共要经历创作—发表—出版—推广这四个阶段,首先,作品由作者独立创作,和夏天岛没有关系;第二,夏天岛没有出版平台也没有发行能力,所以发表和出版也不归夏天岛主导;最后,在推广方面,夏天岛既没有实体杂志也没有网络平台,基本没有办法推广作品。所以,夏天岛主要的功能只在于运营,帮助作者洽谈各个出版平台和推广公司,充当中间人的角色。在这种情况下,一旦作者和平台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消失,类似于夏天岛这样的“漫画经纪人”似乎就没有存在的不必要了。所以,版权最终归属于夏天岛是有很大争议的,主要因为它并没有参与到作品创作的核心环节之中,而只起到了一个中介的作用。

所以,当漫画作家及其作品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平台可能会直接跳过“漫画经纪人公司”而直接找到作者以减少不必要的环节,寻求利益的最大化。这对于作者和平台是双赢的结局,而对于夏天岛这一类“漫画经纪人公司”则是极大的打击。

(三)漫画产业产业链

1.漫画产业产业链含义

产业链是产业经济学中的一个概念,是各个产业部门之间基于一定的技术经济关联,并依据特定的逻辑关系和空间布局关系客观形成的链条式关联关系,是一个包含价值链、企业链、产品供需链和空间链四个维度的概念。漫画产业链,是指以“创意”为核心,以漫画为表现形式,以杂志互联网传播为拉动效应带动产品系列产品的链式营运活动。[6]

2.传统纸媒时代

漫画产业的第一节环节主要是指漫画的创作和出版。我国真正意义上的职业漫画家当时数量很少,大部分创作者只是兼职或者爱好。国内漫画出版规模尚小,无法满足不断增长的漫画文化产品产出的需求。漫画家们也往往是单独作业,然后花比较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向出版商推销自己的漫画。漫画家创作期间的生活无法得到有效的保障。

传统纸媒时代动漫市场常见是直接制作动画而非漫画改编动画,虽然当时有《偷星九月天》为代表的一大批优秀漫画作品涌现,但是其中改编为动画或者影视作品的在当时几乎没有。漫画作品的潜在价值被忽视了。此时漫画产业链的主要模式还是局限于纸质单行本出版阶段。

即使是纸媒时代的发展和成熟期,国内能够系统开发衍生品的漫画企业其实并不多,能赚到钱的就更少。[7]衍生品种类上看两家漫画企业的网上商城在服装和玩偶方面的衍生品数量最少,占比最高的是以海报、桌游和扑克等为主的休闲娱乐类产品,在20%至33%。衍生品单价方面来看,30元以下的产品占60%以上,这个比例体现了漫画衍生品开发总体呈低端化的趋势。[5]

3.新媒体时代

新媒体特别是手机媒体与移动互联网的结合,改变了人们的阅读方式,漫画阅读也不例外。手机媒体的便携性使人们摆脱了时空的限制,可以随时随地消费动漫产品,潜在的手机动漫需求急剧增长,在这样的背景下,2013年手机动漫产业迅速壮大,无论是漫画出版企业还是漫画互联网公司,都已经直奔上拥抱资本的快车道。[5]

新媒体时代为漫画创作者提供更加广阔的推广和出版平台,创新了漫画产业的盈利模式,稿费可以通过平台而不经过漫画经纪人直接支付,作者收入构成由传统的发行量所决定的稿费收入为主向以稿费、ip授权收入和月票等相结合的多元化收入模式转变,越来越多的作品开始投放到网络平台发表。

据克顿传媒统计,从2016年7月到2017年3月,仅仅不到一年的时间,所有的漫画作品点击量都几乎增加了一倍。在互联网和手机等新媒介的帮助下,漫画产业发展迅速。而两年间排名前十的作品只有三部日本漫画,7部国产漫画有六部都改编成了动画,新媒体时代下漫画产业链的中游开发发展迅速,而这些作品的改编大多数是在腾讯动漫等平台公司的运营下完成的。平台功能的拓展缩小了漫画经纪人公司的生存空间,为作者提供了更为便利的ip营运环境。①

产业链下游方面,与二次元相关的各种销售环节中,线下实体店尚未形成规模,消费以展会和线上购物平台为主。从上述数据来看,艾漫展位顾客人数的逐年增长可以看出二次元规模在不断的扩大,付费人数占比的增长反映了二次元人群的付费意愿有所提高。

(四)漫画知识产权

首先,引起这场风波的主要是因为双方的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作品除署名权和保持作品完整性权利属于作者以外,其他全部著作权属于夏天岛,且该作品的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以及上述权利的转授权和分发许可权均属于夏天岛。夏天岛有权利自行处理作品,不需另行经过作者同意或签字。

这就也是说夏达与夏天岛签约期间所创作的所有作品的影视、游戏等改编权都属于公司而与作者毫无关联。漫画这种形式的作品周期太长,一部作品创造时间可长可短,而在创作期间内,各方面的角色很可能发生变化。前期是作品依附平台或者公司,后期更多是公司或平台依附作品,双方地位变了,而合同期又太长,容易导致矛盾。

随着外部环境的改变,泛娱乐趋势下,漫画内容隶属IP源头,内容较为稀缺,市场机会大,各类企业争相进军漫画平台领域,影视改编权,电子版权,动画改编权,游戏改编权等新鲜事物已经占了漫画行业内收入来源的大头,很快版权出售收益便与稿费和单行本收入实现了倒挂。而新媒体时代下,出版平台拓宽,作者可以较为容易地在网络上发表作品,而且网媒平台纷纷放宽了签约门槛,漫画IP即使签5年的授权合约,作者也可以照拿稿费,大可不必交出永久性的全版权。

三、产业链重构过程中的存在问题的对策分析

第一,由于从传统出版社到网络平台“出版”的转换才刚刚席卷漫画行业,而IP观念向漫画行业的急剧扩散,这使得各种相关的利益分配格局和版权以及作品改编权等权利划分问题还没有很好地解决方案。因此漫画家、漫画经济人公司以及平台加强合作和信息沟通,完善漫画行业内部沟通和谈判渠道。

第二,由于互联网共享性的特点,作品的复制盗版更加容易,作者法律意识淡薄。因此,需要全民提升版权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我国已经进入法治社会,知识产权领域的版权保护已经取得巨大进步,但在整个版权市场由传统模式向数字模式转型的过程中,仍然有很多需要解决和克服的问题。同时,版权保护不仅仅是靠法律法规来维护,还需要漫画产业的市场化机制、当事人漫画企业本身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配套设计的版权制度体系,综合作用于整个漫画出版文化市场。[8]

第三,建立合理有效的漫画人才管理机制,建立良性的引才、用才机制,一方面建立动漫人才资源库,依托市场人才交流中心,对接建立动漫人才服务功能,对动漫人才进行有序合理的输送与引导,确保动漫人才的资源合理化配置,二是成立动漫人才信息交流中心,鼓励动漫人才的交流与合作,对成功的专业动漫人士经验进行传播与分享,对具有国际化视野的专业人才派遣到高层次的院校或机构学习交流,逐步形成规范的、专业的、市场化的人才发展战略。

总的来说,在未来的产业环境下,漫画产品将实现互联网化,在传统的图书、手机阅读等渠道之外,走上更宽广的游戏、影视拓展之路。在互联网多屏、多终端、多收入模式的支撑下,漫画出版将不再高度依赖零售收入和版权收入,而是通过互联网企业探索出多元化营收模式,直接将内容、电视、游戏机和广告一起卖的一体化商业模式,实现发展壮大。而这一切,都将凭借这漫画IP进行运作和变现,将关注度转化为购买力,进而创造更多的利润空间。

注释:

①数据来源:克顿传媒数据中心

[1]张正荣,魏吉,边贝.对接漫画家与文创产业价值链——基于杭州“夏天岛”动漫工作室的分析[J].浙江经济,2014.

[2]韩煦.著名漫画家夏达出走夏天岛,谁瓦解了国漫梦之队[N].新金融观察2016-12-19.

[3]盘剑主编.中国动漫产业发展报告2011-2012[R].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3.

[4]艾瑞咨询.2016年中国漫画行业报告[R].2017.

[5]盘剑主编.中国动漫产业发展报告2014[R].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

[6]江玉兰.产业链视角下湖南动漫产业盈利模式研究[D].中南大学,2009.

[7]中国文化报.漫画衍生品开发:总体低端,设计太“硬”[N].2013.

[8]张亮.我国动漫出版产业研究[D].南京大学,2014.

猜你喜欢
漫画家动漫漫画
呆呆和朵朵(24)
呆呆和朵朵(23)
知识漫画
漫画4幅
漫画与幽默
动漫二次元
锋绘动漫
开口笑
锋绘动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