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常婧超
在传媒信息化迅猛发展的今天,大众传媒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几乎是无处不在的影响着人们的交流与生活。大众传媒在应用和发展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些脱离其正常发展轨道的现象,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和讨论的异化现象就是其中之一。促进我国大众传媒工作的有序发展离不开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下文将以马克思的异化思想为理论基础,看待当代中国传媒异化现象的新样态,以期提出合理克服传媒异化现象的方式方法。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进行过关于异化劳动思想的阐述,通过对劳动者和劳动产品、劳动者和劳动活动、人与人的类本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四个方面对异化进行了探究。联系马克思异化理论和当代中国传媒异化现象之间的关系,我们必须觉醒,异化现象随着时代和科技的发展,其具体的表现形式发生了更为多样性的改变。我们不能简单地排斥这种现象的存在,应该以扬弃的态度面对新时期、新形势下出现的困难。在此,笔者将在马克思异化理论的视域下来审视当代中国大众传媒的异化现象。
大众传媒产品的异化,是指大众传媒由于自身利益的驱使或外界的影响,使得经过传媒传播的信息,到达信息接收者时,已经变成了违背信息发送者初衷的信息,这种传媒产品扭曲了信息发送者的本意,对受众产生了消极影响或不良后果。大众传媒产品的异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大众传媒产品真实性的丧失。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通过各种传媒产品(诸如报纸、微信、电视、新闻等)的推送来获取资讯,这些资讯是经过中间环节加工过的信息,“虚假新闻”就是其中的负面产品,是传媒产品真实性丧失的一种表现样态。其二,大众传媒产品的消费化。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周围充斥着越来越多的“快餐文化”,使得传媒产品趋向于满足受众的消费需求,而忽视其生产的创新性,这就是传媒产品的消费化。其三,大众传媒伦理的缺失。大众传媒伦理,指信息在媒介传播过程中所涉及的大众伦理道德问题。信息应是公正客观的,这其中并不掺杂任何的道德评判,但是信息在传递过程中会受到各方影响,出现诸如检测监督失察、权力越线等行为,这些行为这都属于传媒伦理的缺失。
在资讯日益丰富的今天,大众传媒活动主要通过三个环节实现:生产、传播和消费。如果在公共性传媒活动中一味地追求经济利益、迎合大众消费需求而忽略产品的创新功能,或者在大众传媒活动中,信息出现失真、歪曲信息发送者的本意而对信息接收者造成损失或者伤害等等这样的情况,都可以被称为大众传媒活动的异化。当代中国,随着科学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的普及,以及大众传媒对日常社会交往活动无孔不入的渗透,这种传媒异化现象越来越普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大众传媒生产活动的缺失。当今社会的大众传媒活动过分强调功利性和时效性,以期博取大众的关注,而不再关注信息对大众引导和教育的积极作用,这使得大众传媒生产活动丧失其本身应有的功能。其二,大众传媒传播环节的失控。大众传媒组织应对信息进行“把关”和甄别,决定面向信息接受者的最终资讯,并通过这种“过滤”后的信息影响他人。但是当下中国,大众传媒的这种“把关人”的角色程度却在慢慢弱化,导致社会上出现越来越多的虚假新闻。其三,大众传媒消费活动的失度。大众传媒为了追逐更多的利益,使得其所做的决定变得越来越具有功利性,新闻资讯中充斥着各种良莠不齐的信息,直接影响了传媒消费活动的正常运行。
大众传媒的类本质异化,不仅指在大众传媒活动下,原本作为一种用于表达公众诉求的传媒公共性的缺失,还包含大众传媒活动中的人们逐渐受制于传媒产品,而使自身逐渐丧失了主体性、自主性的现象。这种异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其一,大众传媒公共性的缺失。公众批判性舆论平台构建力度的缺乏、公民言论自由和新闻审核法律法规制度建设的不完善、社会舆论监督层面管控的无序性等等现象,都表现出大众传媒活动中公共性的缺失。其二,过度依赖媒介工具。在资讯发达的今天,媒介工具的使用更加便捷,人们对其依赖性也越强,造成了人们过度依赖媒介工具的现象。其三,社会中出现越来越多的“单向度的人”。马尔库塞认为异化在当今已变成一种人们自发自愿并带有主体个性被压抑的精神异化现象,人们只是一个“丧失否定、批判和超越能力的人”[1]。面对每日层出不穷的信息,人们只能麻木地接受各种信息的推送,这使得人们理性选择和批判的能力有所弱化。长此以往,会出现越来越多的“单向度的人”。
马克思说:“人同自己的劳动产品、自己的生命活动、自己的类本质相异化的直接结果就是人同人相异化”[2]。在大众传媒时代,异化现象越来越显著,传媒产品的异化、传媒活动的异化和传媒类本质的异化最终的落脚点必然是人与人关系的异化。传媒异化现象的始作俑者就是人类自己,一切美好的初衷,本应是为人的生活便捷所服务。但是在这个传播过程中,人们逐渐违背了本意,过度依赖媒介进行虚拟化交流,使得人们交往能力退化,这就是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异化。不仅如此,在传媒过程中还体现着人对人的有意控制,体现着资本对人的有意控制,体现着一部分人的发展以另外一些人的欠发展乃至不发展为代价的现象,这些都体现着人与人的异化,这种异化是在传媒生产关系方面的异化,是一种深层次的异化。
前文结合传媒产品、活动、类本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四个方面,对大众传媒异化现象展开了阐述,并言及其危害。其目的就是希望大众能够在深入观察和分析这些现象的同时,正确地看待当代中国现实存在的社会问题,为其找寻克服路径。
在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构建过程中,大众传媒异化现象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从媒介组织看,大众传媒组织对自身利益的追求,导致其伦理约束力的缺失;从管理层面看,对大众传媒的监督机构、法律法规约束的缺失,使得异化现象变本加厉;从传媒活动主体看,信息在传播过程中的不良方式,阻碍了人们精神生活的发展。针对上述根源,我们就可以找到有效克服异化的路径。
大众传媒行业的自身建设,是营造社会良好传媒氛围的基础。外界干预的效力永远抵不过自身健全的效果。针对传媒组织自律意识缺乏的现象,应从规范传媒行业秩序着手,树立良好的传媒形象和道德规范模式。这就要求大众传媒组织做到以下几点。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社会舆论从根本上反映的是公众的意见,习近平同志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也强调指出,党的新闻舆论工作是党的一项重要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尊重新闻传播规律,创新方法手段,切实提高党的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3]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当代中国,克服传媒异化现象的重要一点就是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传递社会正能量。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传媒异化现象能起到遏制作用。大众传媒组织面对社会转型期大众思想的多变性和差异性、面对传媒异化带给社会的各种消极影响、面对价值观与物质利益的冲突,应始终坚持自身的道德底线,始终坚持自己正确的导向作用,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维护信息传播过程中的真实性
传播信息的过程中,必然要求传播者保持信息的客观真实性。即使经过传媒的加工和过滤,这种客观真实性也必须得到应有的尊重。坚持信息在传播中的真实性,传媒组织要立足宏观社会,考察微观现象。社会生活现象是复杂的,不能只抓住事件的某一点,就扩大开来对整件事情进行传播,这违背了信息传播过程中的全面性原则。譬如,在报道社会新闻时,记者作为信息传递的中间人,要平衡各方信息来源,准确把握信息的真实性,用事实本身的力量,创建积极健康的传媒氛围,最大限度地体现传媒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素养,遏制在传播过程中产生的异化现象。
3.加强传媒队伍的建设
加强传媒队伍的建设,对于促进传媒事业的发展,解决传媒异化现象有着重要的意义。加强参与传媒活动的工作人员和组织的建设,需要提升传媒工作者的职业素养、加强传媒工作者的自律意识。传媒工作最终还是要通过传媒工作者来完成,提升传媒工作者的职业素养要从政治、道德和知识等多方面入手。他们应该能够将理论与实践相联合,做到知行合一、求真务实,做到不为迎合社会需求而丧失了传播信息的公正性,真正肩负起“把关人”的社会使命。
相关政府监管部门应起到对传媒组织进行审查和监督的作用,构建监督检查机制,从宏观进行调控。应及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采用技术手段定期对不良信息和行为进行排查。
从立法、检察和执行机关的功能看,大众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经常是相互重叠的,偶尔也会发生冲突。法律法规的建立,就是通过制定相应的规章秩序来平衡两方诉求。在法律予以大众传媒组织传播相关信息权力的同时,对其进行相应的监管就是法律执行和检察部门应尽的责任。从群众受益的角度看,相关部门维护群众的知情权,有利于管控传媒异化行为,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民主事业的推进,有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建立建成。为抑制传媒异化现象,就要求立法机关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对其进行合理规制,也要求行政和执法部门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媒介产品和活动最终的目的,是为了人自由而全面发展来服务的。受众的价值取向,影响制约着传媒产品的生产和传媒活动的发展。我们在克服异化现象的同时,也不应忽略对大众传媒受众群体的素养培育。帮助大众理性客观地认识媒介、使用媒介、批判媒介,这也是解决传媒异化现象的重要环节。
克服大众传媒异化现象的重点,就是要确立受众作为大众传媒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主体地位的缺失,容易使得传媒组织成为公共传播活动中的主要导向,导致大众传媒活动出现异化现象。要时时确立受众在大众传媒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一切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主,而不是以传媒组织的利益为准。把握好受众这一大众传媒主体的地位,使媒介活动的最终服务对象为“人”,才能使得大众传媒异化现象得以根本克服。
[1]赫伯特·马尔库塞著,刘继译.单向度的人--发达工业社会意识形态研究[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8:205.
[2]马克思著.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59.
[3]人民日报社评论部著.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