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廉明静
长期以来,北京这座帝都性城市凝结的文化空间,不再单单是象牙塔似的精英政治,而是逐渐以日益递进的包容性凸显多元的大众化色彩。北上广等发达地区集合了一批与众不同的就业者——“漂一族”。顾名思义,北漂,专指那些来自非北京地区的、非北京户口的、在北京生活和工作的人们。
都市题材电视剧对“北漂”形象的建构最成规模,也最具特点。笔者选用《奋斗》、《蚁族的奋斗》、《北京爱情故事》(以下简称《北爱》)这三部近年来最为集中反映“北漂”生活本相的都市题材电视剧作为研究范本。该电视剧对“北漂”群体的描摹映射了怎样真实的社会图景?其中隐藏了哪些难以捕捉的政治指向与意识形态书写?这些正是本文去试图解答的。
置身于“北上广”这样的国际大都市,由于身份认同引发的焦灼感是所有“北漂”青年的普遍感受,都市题材电视剧花费极大笔墨,巧妙表达了这种让人窒息的时代情绪。华子是《奋斗》中家境最一般的一个,倒卖过二手车,开过理发店和蛋糕店,事业失意的他一直找不到人生出路,性格中有少许自卑。向南和杨晓芸借房子结婚,新婚之夜的第二天却面临搬家的窘境。《蚁族的奋斗》中的赵荣生,大学毕业后和几个朋友“蚁居”在郊区一间相当狭窄的出租房内,两年来换了七次工作,每天挤公交上班,迟到半个小时而惨遭开除,女友因父母不允许其与外地人结婚而离他而去。其友虎一帆与张晓燕为了买房不惜盗取客户资源。《北爱》中的石小猛不惜出卖灵魂,目的就是为了给心爱的沈冰在北京周边买上一套38平米的房子。可见,电视剧中的“漂情绪”主要来自于物质生活。“很多离开老家漂流到别地方去的并不能像种子落入土中一般长成新村落,他们只能在其他已经形成的社区中设法插进去”[1]。对于“漂一族”来说,一份稳定且称心如意的工作与一个安身立命的居所是头等大事,二者的缺陷已经酿成了“北漂”在外在形式上的“漂”。
生存状态的漂泊显然带有强烈的仪式感,除此之外,中国自古就怀有“独在异乡为异客”的传统文化心理,无论是古典文化,还是现代影视剧作品,都不外乎把辞别故里、流离异地的“游子”形象建构为带有几分苍凉与忧虑的情绪。正是由于这种文化惯性的传递,当今都市题材电视剧镜头下的“北漂”形象,也总是持有一种被搁置在城市外围的、漂泊的流浪者的心态。“北京作为想象存在,无法真正的接近。故乡像缺席的场显得遥远而模糊。‘北漂族’带着个人的生命体验和印痕在异乡的流浪,难以被都市接纳,情感又无所寄托”[2]。
然而,北京被定位为与民族国家的兴衰起伏息息相关。在类似于国家未来与民族崛起等诸多宏大叙事的裹挟下,越来越多的个体命运难免遭遇忽视与弃置,“北漂”群体的生活境遇与身份焦虑更不会得到有效的关注与妥善的解决。面临种种现实压力,都市题材电视剧通过巧妙的媒介化表达,实质上建构了“北漂”整体的集体无意识。其意欲搭建“北漂”虚设的集体性,目的是为更多受众群体制造精神归属并提供心灵上的慰藉,这样一来,“北漂”看似是一个完整的集体,实质上却各自为战,并不能形成一股具有反抗意味的合力。
当代都市题材电视剧反映了新时期“北漂”群体的社会需求与精神境界。与旧有的刻板成见有所不同,他们往往满怀一腔热情,义无反顾地辞别故土,选择到能够提供更多工作机遇的发达城市中去,目的是为了完成自我实现。《奋斗》中那批年轻人离开学校前的言论很明确地传递了这种价值观,他们说:“李老师……我们必须告诉您,我们必须离开您,我们必须去工作,去谈恋爱,去奋斗,这件事十万火急,我们一天也不能等,请您接受我们离开前最后的问候”。首先,镜头前全班毕业生同时起立并一同高喊,这一集体性肢体行为在本质上构筑了一场仪式化的表演,配合仪式完成的个体,在形式上都像是进行了某种宗教层面的宣誓。其次,他们口中振振有词,发出的这番慷慨话语又全然表达了一种励志情绪。他们似乎不仅是在对老师道别,也是在为即将外出闯荡的自己加油鼓气,更是在向未知的社会现实下了挑战书。在整个过程中,影音化的媒介语言与强烈的身份认同也会使镜头外的观众被带入情境,此时毕业生们的呐喊不仅代表了主人公的呼声,同时也影射了广大受众的内心世界。悄无声息中,观众似乎也参与了此次集体行动,该剧实现了一次对受众人生态度与价值观念的涵化。从这个角度分析,除了制造身心的漂泊感,都市题材电视剧还注重塑造“北漂”人群的追梦人身份。这既是对客观现实的真实转述,又通过消费北漂情怀取悦了观众,通过制造情境满足了所有非北漂人士的心理缺失,帮助他们完成了对北漂生活的他者想象。
然而,在众多都市题材电视剧中,上进的“北漂”虽然得到精神美化,但却始终没有逃离阶层板结的藩篱。《奋斗》中的陆涛家境殷实,在其生父的提携与指引下,很快跻身于城市新兴中产阶级行列,与华子和向南拉开了一大段距离。相比之下,《蚁族的奋斗》中的赵荣生却没那么幸运,他长期盘旋在底层生活与上层社会之间的漩涡中,苦不堪言。《北爱》中的石小猛出身平民阶层,身怀出众的才能与勤勤恳恳的吃苦精神,却始终被野心勃勃的顶头上司玩弄于掌骨之间,最终不得不靠出卖爱情才实现阶级跳跃,得以和程峰、吴迪享受到相同的阶级待遇。
无论是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在大众媒介视野中,北京这座城市始终都被建构为具备显著的精英姿态。从全国各地蜂拥而至的“北漂”集体,必然会接触到许多生活水平更丰厚、社会地位更高的精英人士,近距离的仰慕与一定层次的社会交往会加重“北漂”群体渴望完成自我实现的紧迫感。适度劳动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丹这样说:“要切断一种观念,现在社会上有一种精英文化的氛围,强调个人要自我实现,要出类拔萃,如果在这种观念之下个人要追求短期的财富聚集,没有掌握好平衡自我财富的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在这种观念支配之下就会产生过劳”。也就是说,这种文化碰撞会潜移默化地督促弱势集体想要在短时间内摆脱窘境。然而,阶层板结的社会弊病横亘在理想与现实之间。“传统与现代的颉颃、理想与现实的落差、城市与乡村的对峙、东方与西方的冲突,以及积极与消极的共存,都是中国体验的两极化的具体表现,也是中国人社会心理嬗变的鲜明特征”[3]。“北漂问题”的流行是城与乡、传统与现代等多种时代体制与文化元素相互碰撞的产物。都市电视剧消费以80后为主体的年轻人的北漂情怀,其中建构的叛逆形象只会落入梦想的视线,却终究没有发起对冷峻社会现实的抵抗。他们对社会不公的愤怒态度,经由巧妙的遮蔽渐而转化为一种个人的励志情绪。若无视阶层固化等社会顽疾,而仅把目光聚焦于“北漂”的个人奋斗史,那么,都市题材电视剧将并无任何现实意义可言,更像是完成了一场对奋斗精神的情感意淫。
许多都市题材电视剧宁愿忽视“北漂”的复杂社会背景与人生轨迹,而倾力讲述其情感纠葛。“仪式与艺术以某种类似的方式提供了公共和私人领域转换的形式,有时提供了为该种文化服务的宽恕”[4]。它们总是把爱情故事列居主流地位,有意把北漂这些棘手的社会问题与“青春”“爱情”“梦想”等个人体验相勾连。也就意味着这些电视剧并没有把“北漂问题”严肃化、政治化,忽视了城市空间公共资源分布不均、贫富分化严重、弱势群体生存压力大等惨淡的社会现实,阻碍了受众深挖“北漂问题”显现的深刻内因。
都市题材电视剧在建构“北漂们”的情感生活时,尤其强化了他们叛逆的青春色彩。《奋斗》中的陆涛和夏琳一见钟情,义无反顾地在一起。向南与杨晓芸未经家长许可,相约偷户口本去民政局登记,他们秘密闪婚并以此为荣。《蚁族的奋斗》中的赵荣升与宋楚楚碍于生活窘迫迟迟不敢交往,爱情的力量最终让他们勇敢地结合。《北爱》中热情直率的林夏为了爱情而假装自杀,程峰不顾兄弟情分而大胆追求好朋友的女朋友。电视剧中叛逆形象的建构,不仅使人物性格更具时代特质,同时也满足了尤其以年轻人为主的受众群体的情感需要。
夏琳当感情出现问题时,觉知自己为爱迷失了自我,毅然决然去追求自己的梦想。伍媚是吴迪的顶头上司,不仅感情独立,思想活跃,而且还赢得了事业上的成就。都市题材电视剧做出了打造新兴女性形象的尝试,在一定程度上昭示了女性平等权利回归的可能性,受到了女性主义者的热烈追捧。
另外,“寻找是人类文化的母题,表征的是人类心灵世界的无限延伸和精神的永恒追求”[5]。在物质与爱情的艰难选择中,很多都市题材电视剧勾勒了“年轻北漂”的迷茫。究竟是呵护真情,还是守望金钱?电视剧清楚地在他们的困惑中反应了某种社会现实,同时也向受众涵化了一种正确的价值观念。《蚁族的奋斗》中,虎一帆与女友张晓燕相守七年。在虚荣心的诱惑下,张晓燕成为了老板的情人,最终迷途知返又重新回到了爱人的身边。《北爱》中的杨紫曦是个名副其实的拜金女,爱慕虚荣而与花心富二代Andy分分合合,最后她终于唤回了前男友吴迪的爱。电视剧中“回归”情节的插入,设计了一个个物质主义者放弃个人虚妄而重新召回爱情的故事,其实是制造了一种理想主义的美好愿景,在个人命运的沉沦中歌颂挽救的希望与价值,有效传达了一种“知错就改”与“爱情价更高”的真情理念。
作为寄居在这座城市的“他者”,“北漂”面临租房难、物价高、职场压力大等赤裸裸的生存困境。都市题材电视剧中的“北漂”形象不仅为真实的“北漂族”,也为所有具有相似文化心理的受众提供了身份认同。“北漂”形象的活跃,为该群体生存境遇的改善制造了某种可能性。但是,当我们一再把北漂情怀揽入个人体验,并仅仅拘泥于都市题材电视剧中青年男女的曲折故事与缠绵爱情来对待“北漂”时,那么“北漂”究竟是否还是一个严肃的社会问题,这是值得我们去认真思考的。
[1]费孝通.乡土中国[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7:78.
[2]陈静.想象中的北京——都市人类学影片中的“北漂群体”[J].电影文学,2008(6):34-35.
[3]周晓虹.中国体验的现实性与独特性[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12(5):63-64.
[4][美]约翰·R·霍尔,玛丽·乔·尼兹.文化:社会学的视野[M].周晓红,徐彬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56.
[5]史可扬.影视批评方法论[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9: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