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怡洲
摘要:担保公司在我国起步较晚,但发展较快,由于监管法律层面不能跟进,存造成目前的困境。本文仅就商业性融资担保公司今后的发展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担保公司;现状;发展
一、我国担保公司的起步
担保公司在我国起步较晚,是我国走入市场经济后借鉴世界各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经验,作为政策引导而设立的1993年11月我国首家专业信用担保机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的成立,标志着金融业与中小企業之间的桥梁作用开始,我国担保行业2010-2011年间快速增长,2013年有所放慢,2015年末,担保机构数量、新增担保户数等数据较上年同期大幅减少,但代偿金额数据却突增。
二、现行担保公司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注册资金不实是根
银监会《关于银行金融机构与担保机构开展合作风险提示的通知》中规定了担保机构与银行合作的人们要求是注册资本金1亿元人民币以上同时对担保公司过往的综合能力有严格审核标准,目的就是防止日后给银行信贷造成风险但实际运行中,很多担保公司钻政策和法律的空子,注册资金拆借,验资后抽出由此,融资性商业担保公司从一开始就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实际保证能力和赔付能力。
(二)现行政策制约着商业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发展
首先,担保公司虽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中不可缺失的助手,但国家给予的优惠政策仅在减免税收方面,对后续的运营风险没有防范措施及解决办法担保公司承担责任后,只能依靠经营利润来弥补其次,很多担保公司不按照一定比例提取风险准备金,对此相关部门没有任何监管手段最后,担保公司理论上可以通过反担保的方式来化解代偿风险,但实际运行中往往是提供反担保的公司本身的经济实力不强或反抵押的财产在法律上大部分是顺位抵押,使得担保公司代偿之后,追偿能力削弱,形成实质性损失。
(三)担保公司反担保方式比较单一
目前县域担保公司处于硬性反担保阶段,即反担保方式单一,要求较高、较谨慎,主要是房地产等小动产,反担保是否完备是担保项目取舍的重要标准。但县域中小企业虽数量众多但规模普遍较小,机器设备价值小高,部分企业土地、房屋等权证迟迟未能得到办理,无法达到担保公司的条件。同工商企业相比,涉农业务更难提供反担保物,如牲畜、果园等受气候和自然灾害影响较大,且在开展反担保抵押上操作难度和成本较高,集体土地、宅基地等山于价值评定体系小全、政策法律存在一定障碍等,在开展反担保的法律和操作层而上均存在较大难度,这些都制约着县域担保公司业务的有效拓展。
(四)自身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担保公司急于开展业务,忽略了自身管理水平建设和员工业务素质的提高。表现在风险意识淡薄,业务流程不规范,决策机制不健全等方面。没有形成自身独特的风险识别和防控体系。担保公司的从业人员不仅要具有财务、法律等方面知识,还要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方能与企业交流时获取有价值的信息。
三、我国担保公司今后发展中应注意的问题
(一)逐步完善融资性商业担保公司的相关法律制度
应对现行的《担保法》进行修改,确定担保公司的监督制度,落实责任一要改变立法主体乱、监管体系不明的状况;二要针不同担保公司的属性,设立不同监管制度;三要增强社会第三方的监管力度,建立合作信息平台,形成良胜互动。
(二)担保公司要在业务创新上下功夫
融资性商业担保公司面对的是中小型企业,是银行不直接放贷的群体,故担保公司要建立一套有别于银行的风控体系。一要建立一套深度了解被担保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程序,据此判断该公司是否具备担保价值、风险把控点、解决问题预案应从该企业有无规范健全的财务制度、管理团队学历结构、从业经验、现有产品占据市场份额等方面进行考核;二要建立一套被担保企业信用考核指标,我国各职能部门已建立了企业、个人诚信管理体系司法部门有企业、个人涉诉案件披露,人民银行有个人信用档案担保公司应借助这些信息,建立一套信用考核指标,提高风险防范水准;三要严把审查程序担保公司不能认为有了资产抵押、企业法人代表保证,就放松了担保前审核工作重视对被担保企业内部稽核至关重要。
(三)拓宽担保业务领域
成立多种形式的担保基金。由市、县两级财政共同出资设立中小企业共同担保基金按照自愿原则,通过入股形式建立中小企业互助担保基金,担保对象为互助基金的会员企业。选择有信誉、业绩好的专业担保机构对担保基金进行代理担保,以提高信誉,获得银行的信任,拓宽县域担保市场。鼓励担保公司接受应收账款、存货、仓单等多种动产反担保方式,结介企业生产经营计划、财务信息、管理水平等状况进行综介评定,采取单一担保和综介担保相结介、抵(质)押担保和信用保证并行的灵活模式。
(四)担保公司要建立完善自我保护机制
融资性商业担保公司要建立一套风控机制做到事前防范程序标准、事中监控方法到位、事后补救措施得力担保前重点收集企业信用、财务状态、业务经营水平及管理团队素质担保项目确立后重点要转移到企业的财务、生产、产成品库存变化等动态指标上若某个担保项目出现问题并代偿后,要迅速启动保护程序,了解抵押资产状况,资产不能覆盖代偿金额时,要立即对被担保公司做详尽调查。
(五)多方协作,建立更合理的银担合作模式
各银行应尽快完善与县域担保公司相适应的运作机制,如对资信良好、长期合作的担保公司适当降低保证金缴存比例;对于在多家银行开展业务的担保公司规定其资金可统一存放在某家银行,存放银行承担余额查询、定期信息共享等义务,以此减少担保公司资金分散情况,有效掌控其整体运营状况;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分担”的原则确定风险分担比例,建立风险共防制度;建立优质担保机构项目绿色通道,对优质担保公司授子一定授信额度,对于其担保的客户给子“见保即贷”的待遇。
参考文献:
[1]贾茜.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控制探讨.商业会计.
[2]宋冬梅.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