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霞
近年来,随着大数据关键技术不断突破,应用领域不断拓展和产业体系的初步建立,我国大数据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期。然而,基础数据资源开放进程缓慢、大数据产业专业人才供不应求、产业统计和评估指标体系缺失、产业公共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交易市场机制和法律体系尚不完善等问题依然突出,成为进一步推动我国大数据产业发展的关键痛点。
一是基础数据资源开放进程缓慢。大数据产业发展有赖于数据信息的自由流动和共享,数据资源开放程度将影响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和速度。虽然国家层面陆续出台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促进大数据发展三年工作方案(2016-2018)》、《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等政策文件均将推动政府数据、公共数据开放共享作为主要任务,各地也纷纷出台了相关配套政策,但目前各级政府、各部门、各行业自行其是、条块分割的现象仍然大量存在,政府各个部门之间多套信息系统同时并行,互相之间信息资源无法共享的“信息孤岛”现象仍然突出。
二是产业专业人才供不应求。大数据作为一个新兴的、高速发展的产业,现有的大数据人才储备远远不能满足企业现阶段以及未来发展所需要的规模。据统计,2016年全国大数据人才缺口在100万左右。据测算,未来5到10年我国大数据产业将进入发展黄金期,市场规模增长年均增速将超过30%,随着大数据产业规模进一步扩张,未来5年大数据人才缺口将超过150万人。此外,相比其他行业,大数据产业对人才的复合型能力要求更高,不仅要具备数学、统计学、机器学习等基础知识,拥有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能力,还要拥有大数据思维,懂得具体行业领域业务,这为大数据人才培养提出了更大挑战。
三是产业统计和评估指标缺失。数据资源已成为与能源、原材料同等重要的战略资源,有效衡量大数据产业发展水平对把握经济走向、制定宏觀决策、实施科学精准的经济政策具有重要意义。然而,大数据作为一种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其经济贡献分散在各个行业领域,依靠传统的国民经济统计体系已经无法覆盖和准确衡量其产业发展水平。此外,大数据作为信息技术产业的重要领域,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体系中亦缺少专门衡量其产业发展水平的统计指标。
四是产业公共服务水平有待提高。随着大数据产业迅猛发展,大数据技术、产品、服务不断丰富,这对技术成果转化、知识产权保护、产品和服务评测认证等产业公共服务提出了更高要求。目前,我国面向大数据产业提供产业咨询、知识产权保护、投融资、产权交易、人才服务、企业孵化和品牌推广等专业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数量较少,面向大数据产品和服务提供可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和规模质量等方面的评估、评测、检测认证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尚未形成规模,对大数据产业的支撑能力有待提升。
五是交易市场机制和体系亟待完善。多源数据对大数据产业发展的重大作用激发了数据的交易需求。当前,全国各地已经建立数十个大数据流通交易平台和互联网数据开放平台,然而各大数据交易平台市场机制尚不成熟,体系尚不完善。数据作为一种可交易的资源,随着其背后的价值不断被挖掘,隐私问题逐步升级,同时,不同组织对数据资源的需求不同,拥有的数据资源使用权限也不同,无分级、不加限制的数据交易不能适应个性化需求和监管需求,而目前数据所有权、隐私权等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安全防范和管理能力不够,尚未建立起适应大数据交易市场发展的安全保障体系和监管体系。此外,目前大数据交易市场多采取卖方定价策略,无统一的定价规范,价格市场尚未形成良性发展环境,合理公平的定价方式仍有待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