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王
J.R.史密斯J.R.Smith
J.R.史密斯可能是CBA历史上以最佳状态加盟的第一人,他在CBA拿到单场60分,除此之外还有两次50+,这都曾让中国球迷为之疯狂。可他并没有选择在这里舒舒服服地过日子,而是回到了NBA,继续自己风生水起的职业生涯,并且获得了总冠军。这样的人生堪称完美,可他给人留下的印象,还是那个“无恶不作”的坏蛋。
2011年的夏天对于NBA球员来说异常难熬,劳资谈判总在看似乐观时突出变故,互不让步的态度让下次会谈遥遥无期,新赛季岁时可能会报销或者像1999年那样缩水。在克拉克和钱德勒这两位仁兄来到中国淘金后,已成了孤魂野鬼的J.R.史密斯也终于耐不住性子和浙江男篮签约了。
在很多美国专家看来,史密斯在职业生涯的黄金年龄加盟档次较低的联赛是非常不明智的,这甚至有可能断送他的职业生涯。中国有句老话说得好“跟臭棋篓子下棋,越下越臭”,不过史密斯也有一句名言:“爱可以伤害你,但钱不会。”正是这样的逻辑,支撑着他在这个世界左右逢源、予取予求。一旦NBA停摆,史密斯很可能一无所有,所以,当他在最无奈、最没有安全感的时候,一大把白花花的银子出现在他面前,J.R.史密斯心动了。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说乎。J.R.史密斯300万美元的年薪,刷新了当时CBA的转会费纪录,当你在感慨浙江人果然有钱时,也不得不佩服他们在生意上的精明头脑。和一些大牌球员签约欧洲不一样的是,合同上明确规定,双方的合约没有“免责条款”,这意味着即使NBA新赛季能够顺利开赛,J.R.史密斯也回不了美国,他必须老老实实地在浙江队打满一个完整的CBA赛季。
舟车劳顿来到中国,史密斯似乎并没有迅速适应与NBA不同的篮球环境。在球队大巴上独自入睡,是他的日常习惯。
在来到中国之前,史密斯在掘金一直扮演着板凳杀手的角色,虽然这个神经刀外加抽风男一直不能给球队提供相对稳定的得分来源,但对于掘金来说,把他这颗炸弹留在身边,远远要比送给对手好,这也是为什么掘金在经历了大换血之后依然把史密斯留下的原因。史密斯在来到中国的前一个赛季场均得到12.3分、2个篮板、1.9次助攻,对于一名替补球员来说,这是一个相当不错的数据,但我们要清楚一点,这并不是他的上限,如果给他足够的上场时间,这些数据绝对会更高。
在这种高效率表现的加持下,签约史密斯和签约老态龙钟的马布里的意义是截然不同的。如果把球员当成一种资源,那么CBA正在试图介入主流渠道,而并非是仅仅作为球星年老之后的养老院。所以签约史密斯这样在正值青春年华并在球迷心中有一定影响力的球员无疑是一个好的开始。毫无疑问,史密斯的到来,让浙江的球市甚至整个CBA都火爆异常,就算赛季赛结束后他离开了,球迷关注CBA的惯性依旧存在,而这些潜在因素,都会在赛季开始的时候变成真金白银,从经济角度出发,CBA和浙江队显然大有赚头,除此之外,中国球员想要在“后姚明时代”的国际赛场上打出名堂,“美化”或者“欧化”是必不可少的,而史密斯的风格和打法对一些年轻球员来说,将是非常完美的模板。史密斯在球场的确有很多令人啼笑皆非的经典桥段,并且向以头脑简单四肢发达著称,但在NBA摸爬滚打了七年,他先进的篮球理念,肯定也会为中国固有的战术体系注入些微的元素。
当然,我们不能把事情想得太简单,JR的确能给中国带来不少东西,但前提是他不再兴风作浪。众所周知,在美国他一直是个“麻烦制造机”,而“难管理”正是中国球队甚至篮协对签约大牌球员的最大担忧。不过我们似乎也应该对中国球队的归化能力抱有信心——连马布里那样的疯子加变态都能成为温文尔雅的绅士,区区一个史密斯,也必将受我泱泱大国文明所影响,重塑自我、再度辉煌。
我和同事打过一个赌,他说,NBA的一名二流球员(以攻击见长的)来到CBA可以场均轰下40分,对此我坚决予以否认,不过当时并没有机会证明我们究竟谁对谁错,赌局也就不了了之。但是现在机会来了,史密斯的到来,让这个搁置了相当长时间的赌局借尸还魂。
其实不管究竟谁赢谁输,我们的初衷还是相同的,就是希望外援能让CBA能够发生改变。CBA如今已经经历了16栽春秋,但却只产生过三个冠军(八一、上海和广东),如果在赛季开始就已经知道结果,这样的联赛显然缺乏新意。国内球员难以变动,其他球队要想提升实力,唯有依靠外援。在此之前,我们把希望寄托在马布里身上,但他除了刺激票房之外,在球队成绩方面毫无建树。那么史密斯、钱德勒、克拉克组团来华是否能让CBA产生一些重大的变化呢?
答案是肯定的。
从史密斯的表现来看,他的确有能力将球队带得更远,在签约之前稠州银行俱乐部总经理赵兵直言:“签约史密斯并不是一时冲动,而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我们仔细研究过史密斯这几年在NBA的数据,以及他很多比赛的录像,”赵兵说,“他无论速度、技术、身体、三分能力都是无可挑剔的,尽管他在NBA的赛场上有时候表现不够稳定,但我们相信到了CBA的赛场上,这些并不是问题。”
从他的话我们可以读出一条信息,浙江签约史密斯的目的主要还是从球队需要出发的,并不仅仅是出于商业目的。基于这点原因,他们也许不会让史密斯在外线肆意浪投,而是在保证球队战绩的前提下,把他的个人功效最大化。
你可以通过团队防守搞定马布里,但这些对于史密斯来说也许并不管用,他的身体素质比国内的一些内线球员还要劲爆,你可以想象,全速前进的史密斯杀入禁区时,体质偏弱的中国球员将很难阻挡他。最重要的是,史密斯很年轻,他有能力在一场48分钟的比赛里,都以一种势不可挡的劲头屠杀对手,况且常规赛不过34场,听起来很恐怖吧!但这还不是全部,这几年双外援在CBA已经成为一种潮流,如果哪支球队没有双外援,那么它的竞争力几乎为零。浙江得到史密斯后,同样还有机会弄来另外一位大个子内线跟他配合。只要规则允许,两名外援在球场上横冲直撞,大部分球队都将难以招架。即便只有一年,但他们引发的蝴蝶效应也足以影响今后几年的CBA建队理念。
在中国的赛场上与前辈马布里相遇,史密斯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奇妙情感。
就像开篇就提到的,史密斯其实不是什么省油的灯,他一向放浪形骸,我行我素,懒惰和挥霍很可能毁了他的职业生涯。这话不假,但或许这对他来说并不算得上是一个棘手的问题。球员工会前脚和球队老板谈崩,史密斯后脚就和浙江签约,速度之快令人发指,也显示了他极度渴望打球的决心
从这方面看,史密斯其实也没那么难懂,在他的脑海里,很难有那些无法求解的哲学命题,他只会不顾一切的向前奔、朝“钱”看,并试图用最简单、最原始的方法解决生命里的各种难题。
他被吊销了无数次驾照。他从艾弗森那里学来了无数垃圾话,把它们都扔在了科比头上。乔治·卡尔认为他是外星来客。评论家们说他是冒险家。纽约观众记得他的拳打脚踢。丹佛人总会在报纸上看到他的庭审延期、庭外和解之类的肥皂剧新闻。
把这些用线一一勾画,一个恶棍的形象似乎已经跃然纸上了。
但对史密斯的描述,并不仅止于此。
我们忽略的是,他从不酗酒或是嗑药,唯一的爱好也只不过是弄些花里胡哨的文身。有这样一个细节,J.R.史密斯在每场比赛前,都会亲吻自己的前臂,抚摸小腿,最后按一下心口。那里文着这样一句话:“妈妈的孩子。”通过这个细节你会了解一个躲在三分球、扣篮、超速罚单、拳头、美元之后的史密斯。
曾经有人用一句话描述J.R.史密斯,我个人感觉相当精辟:史密斯是一个永远活在叛逆期里真男人。没错,他总是傻呵呵地充当人们愉悦大脑的谈资、解放灵魂的加油站,自己却落得一身骂名。但仔细想想,篮球也只不过是他的一种谋生手段,这些又能算得了什么。
在史密斯眼里,人生就像是童年的游戏:既然你们个个都想演警察,我只好去演坏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