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财政部发布《关于做好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报备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201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工作启动。
《通知》明确,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报备全部实行网上报备。網上报备地址为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时间为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于6月30日之前完成汇总数据核对并在网上提交行业管理综合报告。
《通知》指出,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分所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以总所名义向上海市财政局提交上海自贸区分所相关情况的书面说明。书面说明应当包括上海自贸区分所业务开展情况,总分所在人事、财务、执业标准、质量控制、信息管理等方面的“五统一”管理情况等。
《通知》要求各省级财政部门应当在会计师事务所年度报备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报备信息及相关行政管理工作的汇总分析,形成本地区的行业管理综合报告,经分管厅(局)领导审定同意后,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报财政部会计司(注册会计师处),并上传到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