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 音
□胡拥军(国家信息中心信息化研究部副研究员):
认识“互联网+农业”需要大视野
认识“互联网+农业”需要大视野,它不仅“加”的是新的基础设施、新的生产技术,还“加”的是新的
组织方式、政策制度,更“加”的是新的发展模式、产业形态。第一,“互联网+”重构现代化的农业流通体系。要在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基础上建立起仓储物流、包装设计、品牌营销与质量溯源等为代表的配套服务,集成提供信息发布、产品展示、贸易结算、物流配送等一站式服务,重构基于互联网的现代农产品商贸流通体系。第二,“互联网+”加速现代化的农业品牌建设。下一步“互联网+”与农业生产经营将深度融合。一方面,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将不断厚植“互联网+”的平台优势,不断深化专业分工、瞄准个性需求;另一方面,基于大数据的社会信用体系、线上线下信用评价将不断完善,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企业品牌、个人品牌提供良好的信用环境。第三,“互联网+”夯实现代化的农业技术装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基于互联网的基础设施、智能装备、数据服务引入农业生产经营与管理服务。要铺好农村互联网、物联网、进村入户服务网“三张网”,发展农业云,推广适应农业农村发展需求的智能终端。
□赵鲲(农业部经管司副司长):
促进规模经营发展的四大问题与建议
促进规模经营发展必须解决四大问题:土地要素与其他农业生产要素配置的错位问题,农业生产实际上由新型经营主体承担与现行扶持政策主要瞄准传统承包农户的错位问题,农村土地流转价格上涨过快导致的两难问题,城镇化快速发展背景下的“人地分离”问题。针对这些问题,一是要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为发展规模经营奠定坚实的产权基础;二是要以实现“耕者有其田”为方向,按照“三权分置”的原则推动承包经营制度的完善和创新;三是要以促进土地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为导向,确定同等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进城农户承包权和规模经营主体土地经营权的基本原则;四是要健全针对土地规模经营主体的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