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住关键环节推进土地流转

2017-03-25 04:36马国慧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江苏农村经济 2017年3期
关键词:邗江区农场统一

马国慧 陈 洁/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抓住关键环节推进土地流转

马国慧 陈 洁/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并充分就业,三产结构发生深刻变化。2015年全区农村劳动力转移率达82%,一、二、三产业结构比重为3.16∶42.26∶54.58。与此相应,农业劳动者素质下降,农业经营规模分散、比较效益低下,农田明暗抛荒现象有所蔓延,“谁来种地” “地怎么种”的问题突出。为此,邗江区审时度势,明确目标,突出重点,积极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加快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着力提升农业组织化水平。

一、理清思路,明晰工作目标

围绕“2017年在扬州率先、与苏南同步实现农业基本现代化”的目标定位,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邗江区积极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健康发展的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从2015年起,用三年时间,通过宣传引导、政策激励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顺势而为,以发展土地集中型规模经营和“六统一分”(提供统一耕整、统一机播(机插)、统一管水、统一植保、统一施肥、统一机收等服务,由农户一次性缴费或分项缴费购买)社会化服务为主要形式,积极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不断提升农业经营质态,实现集约节约发展、可持续发展。

2016年,蒋王、西湖、竹西、公道、槐泗、汊河、瓜洲7个镇(街道)实施粮食规模种植和“六统一分”托管服务覆盖率达到90%,方巷、杨寿、甘泉、杨庙4个镇(街道)达到50%。

2017年,新增方巷、杨寿、甘泉、杨庙4个镇(街道)实施粮食规模种植和“六统一分”托管服务覆盖率达到90%,全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基本实现全覆盖。

力争到2017年底,“家庭农场”、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经营占比达50%,“六统一分”托管服务覆盖率达50%,全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占比达90%以上。

二、突出重点,靠实推进措施

1.强化平台支撑,不断完善土地流转机制。一是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按照“四有标准”,在2014年开展试点的基础上,2015年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2016年完成扫尾工作,确保发证率达90%以上,更好地落实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保护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从根本上解决农民流转土地、外出务工的“后顾之忧”。二是全面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邗江区15个镇(街道、园区)全部按照有人员、有场地、有台账、有牌子、有信息服务平台“五有”标准设立了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同时,建立健全村级流转信息员队伍,及时提供流转信息发布、流转面积核实、价格评估测算、权属变更以及关系协调等服务。目前,经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登记项目数765笔,成交项目数761笔,成交金额1.71亿元。三是不断完善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机制。加强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加大标准合同文本推广使用力度,做到流转合同、流转台账、流转报表“三相符”。加强土地流转价格指导,以“实物计租、现金结算”为重点,建立健全土地流转价格增长机制。建立土地流转合同备案和登记制度,土地流转必须签订规范的书面流转合同,采取转包、出租等方式流转的,应报发包方备案;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受让方与发包方重签承包合同,并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变更登记手续;采取互换方式流转的,双方当事人应至村组集体办理承包合同、经营权证书变更及备案手续。

2.强化主体培育,加快构建现代经营体系。一是积极发展“家庭农场”。坚持家庭经营主体地位,积极培育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家庭农场”。科学把握规模经营“有序”和“适度”原则,“家庭农场”经营面积控制在100~300亩,今后随着生产者经营水平和社会化服务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逐步扩大经营规模。按照“三有两好一规范”(有合同、有标识、有配套,经济效益好、社会效益好,经营规范)认定标准,积极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加快引导提高经营管理水平。2016年新建10家、累计达99家,其中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家。二是稳步发展“合作农场”。鼓励引导村集体组建土地股份“合作农场”,发展适度规模经营,通过全程机械化作业、集约化经营,有效降低生产成本,形成规模经济效应,促进村集体增收。同时,选配“懂经营、善管理、有责任、敢担当”的村干部经营管理“合作农场”,建立完善的考核和奖惩制度,实施绩效考核。目前,全区累计组建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农场”28家,经营面积扩大到近1.5万亩。三是规范发展专业合作。支持“家庭农场”、村集体土地股份“合作农场”牵头组建或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合作社组建合作联社,不断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产品竞争力。按照“动态管理、有进有退、从严把关”原则,规范建立省级合作社名录,指导加快推进转型升级,优化内部运行机制,密切利益联结关系,加快实现“二次分红”,并将列入名录作为合作社申报各级财政扶持项目的基本前提,充分发挥名录的导向作用,2016年列入名录库的合作社有25个。

3.强化服务功能,着力推进统一生产服务。一是完善社会化服务机制。加强镇(街道、园区)涉农公共服务机构建设,强化农经管理、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公共服务职责;引导村经济合作社创办农民劳务服务、农业科技服务、农机综合服务、农产品流通服务等多形式的专业合作组织,全方位开展生产性、生活性、劳务性集体统一服务;鼓励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开展社会化全程托管或主要生产环节托管,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扩大服务规模。二是开展“六统一分”服务。着力推广“六统一分”托管服务模式,实现统一服务,鼓励各类服务组织开展种植业“六统一分”托管服务,通过统一服务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从而整体提升农业科技应用和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三是加强职业农民培训。把提高农民文化素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化解“谁来种地”之忧的根本举措,多途径、多形式引导村组干部、外出务工农民、农业科技人员、农村经纪人以及退伍军人、返乡大学生等投资创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宣传教育,整合培训资源,大力培养“懂农学、知农时、会农事、爱农业、有文化、有经验、有乡愁”的新型职业农民,发展现代高效农业。

三、抓好关键,切实增强合力

1.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水利、农开、财政、国土、发改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加快中低产田改造步伐,强化地力培肥,实施秸秆还田,不断提高耕地等级和肥料利用率;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承担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土地整治、农村道路建设等涉农补贴项目,切实改善生产条件。

2.合理配置农业机械。加大农机具购置补贴力度,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规模,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扶持政策措施,完善补贴机制和管理办法,营造良好工作机制;对于大型农用机械配备不足的镇(街道、园区),及时做好购置和外调机械的准备工作,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购置大中型农机具,帮助协调外出跨区作业服务,进一步推动全区农机服务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

3.重点扶持粮食生产。积极培育规模种植粮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有粮食直接补贴、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归属由承包农户与流入方协商确定,新增部分补贴向种植粮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规模种植粮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符合申报农机购置补贴标准的,优先安排。加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在自愿前提下,规模种植粮食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保额标准可在国家、省定基础上适当提高。

4.加大考核激励力度。各镇(街道、园区)制定本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方案,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区将粮食规模种植和“六统一分”托管服务纳入农业农村考核内容,对完成目标的镇(街道、园区),以及当年新增村集体合作规模经营面积达到300亩、亩均纯收益超300元的村给予适当奖励;加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补贴强度,整合中央、省、市、区有关资金,予以配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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