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学红
【中图分类号】R714.246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2095-6851(2017)02--01
1.临床资料
一般情况: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利川市民族妇幼保健院共收治妊高征患者50例,其中妊娠中期起病者8例,孕妇年龄22—35岁,起病孕周22—26周。初产妇5例,经产妇3例,均为单胎妊娠,初次住院诊断均为中期妊高征。
诊断标准:
1.2.1 轻度妊高征:妊娠20周前血压不高,妊娠20周后血压升高达17.3/12.2KPa(130/90mmHg)以上,或较基础血压升高4.0/2.0KPa(30/15mmHg)。亦可伴輕度水肿或微量蛋白尿。
1.2.2 中度妊高征 血压进一步升高,但不超过21.3/14.7KPa(160/110mmHg),尿蛋白增加,伴有水肿,可有头晕等轻度自觉症状。
1.2.3 重度妊高征:重度妊高征 包括先兆子痫及子痫。血压超过21.3/14.7KPa(160/110mmHg),尿蛋白+~++以上,水肿程度不等,出现头痛、眼花等自觉症状,严重者抽搐、昏迷。
1.2.3.1 先兆子痫:除以上三种主要症状外,出现头晕、头痛、视觉障碍、上腹不适、胸闷及恶心呕吐等,血压多在21.3/147KPa(160/110mmHg)以上。
1.2.3.2 子痫:在上述各严重症状的基础上,抽搐发作,或伴有昏迷。
1.3 临床经过:8例患者均于妊娠22—26周因中度妊高征住院给予硫酸镁解痉、镇静、降压、利尿及对症治疗后病情好转带药出院。妊娠28—32周,1例因发展成重度妊高征再次住院用硫酸镁治疗,根据病情给予白蛋白、氨基酸扩容、苷露醇脱水、护血管等对症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出现胎死宫内。2例因胎盘早剥再次住院手术。3例因死胎再次住院引产。2例曾3次住院治疗维持至妊娠38周经阴道分娩。
1.4 母儿结局:8例患者,6例围产儿妊娠28—32周因宫死胎内引产。2例胎儿宫内发育迟缓于妊娠38周经阴道分娩,新生儿重度窒息经过抢救存活,身体素质差。8例孕产妇无一例死亡。2例孕产妇因胎盘早剥行剖宫产手术,住院6—10天痊愈出院。其它6例孕产妇于引产及分娩后治愈出院。
2.讨论
妊高征的基本病理变化是全身小动脉痉挛。子宫血管发生痉挛时子宫蜕膜和子宫肌层血管发生急性动脉粥样硬化,管腔变窄,极易导致子宫螺旋小动脉栓塞,引起其远端的毛细血管缺血、缺氧而发生梗死,在痉挛暂时松弛时,这些毛细血管又骤然充血、破裂,导致底蜕膜出血,继而形成胎盘后血肿,发生胎盘早剥。
妊高征是由于孕妇全身血管痉挛,血容量减少,血液浓缩,造成子宫胎盘血流灌注不足,缺血、缺氧,功能低下,母胎间营养交换吸收障碍,胎儿长时间处于慢性缺氧状态,从而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出现胎儿宫内发育迟缓,严重时绒毛小动脉管腔狭窄甚至闭塞,胎盘绒毛有广泛梗死或坏死,影响胎儿对氧及营养物质的摄取、导致死胎。
妊高征是孕妇特有疾病,随着妊娠的持续进展逐渐加重,终止妊娠后病情可自行好转,起病孕周越早对母儿的危害越大。回顾我们收治的8例在妊娠中期起病的患者转归情况可见,妊娠中期起病的中、重度妊娠,孕妇很难维持至妊娠足月或38周便发生死胎或胎盘早剥等严重并发症。2例患者几经住院治疗维持至妊娠38周,围产儿宫内发育迟缓分娩后重度窒息。虽经抢救成功,身体素质差不符合优生优育的要求。笔者认为中期妊娠起病的妊高征患者不论病情轻重及当时胎儿宫内情况好坏,在应用硫酸镁及对症治疗的同时应尽早终止妊娠,这样可减少甚至消除妊高征加重及并发症出现给孕妇带来痛苦及生命危险,也可以减轻反复住院,用药治疗,给家庭带来无价值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