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慧平
书法教育赋予学生内在的中国人精神
吴慧平
中国传统文化审美有三个来源,分别是来自儒家思想的“仁”、来自道家思想的“游”、来自禅宗的“悟”。在中国人的观念中,他们不是截然分开的,在一个人的身上,这三者往往是结合在一起的,以混合的面貌出现,只不过是以哪一种为主罢了。中国人的“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的处世理念便是最好的证明。与此对应的是,中国的艺术出现了相应的三大审美范畴,蕴含着三种不同之气,那就是儒家思想的沉郁、道家思想的飘逸、禅宗的空灵,及其分别对应的正气、仙气与灵气。沉郁的文化内涵是儒家的“仁”,讲求的是浩然正气与道义。它既是对人世沧桑的深刻体验,也含有对人民疾苦的深厚同情,如果我们理解了儒家的审美思想,便能深刻理解杜甫的诗、颜真卿的字、阿炳的《二泉映月》等音乐作品之中所蕴含的格调沉郁博大、正气凛然的审美意象。道家讲求的是逍遥与自由超脱,与“道”融浑为一,形成的审美形态即是飘逸。飘逸的跨度很大,那是一种大场景,既具有清新自然的细腻小巧,也有放达不羁的豪情万丈,使人惊心动魄、意气风发,内蕴飘飘欲仙之气。如果我们理解了道家的审美思想,便能深刻体会李白的《将进酒》、张旭的《肚痛帖》、乐曲《十面埋伏》等作品里面那种超脱不俗的情怀。禅宗讲求对宇宙本体的体验、领悟,是形而上的“悟”,但这种“悟”也并未离开日常生活,而是在平常的、富于生命力的感性现象中去领悟,是一种空灵透彻之气。理解了禅宗的审美思想,我们便能深刻理解弘一法师去世前写的“悲欣交集”、偈语“万古长空,一朝风月”以及一些仿佛如尘世之外飘来的天籁之音。这三种审美来源综合在一起构成了我们的文化语境、哲学境界。任何一个民族一定都有着它自己独特的哲学基础。没有了这一基础,即使外表上有着中国人的面孔也不一定是真正意义上的中国人。只有理解了这一点,真正意义上的书法教育才得以成为可能。
书法教育,“教”的是什么?是法。一种方法与标准。它表现为书法本体所需要的一切技术层面的东西,如笔法、字法、章法、墨法。书法教育,“育”的是什么?是人格,他最终体现的是“书如其人”。书法教育本质上就是让我们和学生在文化上成为一个真正的中国人,而不是物质上的中国人。真正的书法教育,是一门中国传统的人文教育。在书法教育的过程中,我们自然而然地进入了中国哲学、文学、艺术、民俗等精神层面,从而完完整整地成为一个具有中国人面孔,也具有内在中国人精神的人。
(作者系广州美术学院书法研究所教授、硕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