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初期湖北血防工作及成效

2017-03-24 20:38施亚利陈安琪
党史文苑 2017年4期
关键词:湖北

施亚利+陈安琪

[摘 要] 由于长达2100多年的流行和无力防治,新中国成立初期,血吸虫病在湖北肆虐,给人民造成极大灾难。1950至1957年,湖北省科学部署,大力开展血防工作。通过积极防治,湖北省的血吸虫病得到基本控制,有力推动了农业生产。

[关键词] 新中国成立初 湖北 血防工作

血吸虫病在湖北的流行历史长达2100多年。由于长久无力防治,到新中国成立初期,血吸虫病肆虐,湖北人民深受其害。1955年以前,湖北省的血防工作成绩不大。1955—1957年,在中共中央领导下,湖北省迅速掀起了一场大规模的群众防治运动,血吸虫病得到基本控制,有力地推动了农业生产。

一、血吸虫病在湖北的肆虐

1980年,湖北江陵县凤凰山168号墓出土的西汉男尸体肝脏中发现大量血吸虫卵,证明血吸虫病在湖北省流行至少有2100多年的历史[1]p1-5。

1881年3月,德籍神父Fuchs在武昌府采集到三颗肋壳钉螺,经Gredler鉴定,命名为“湖北钉螺”[2]p6。同年,在汉口也发现钉螺。

最早报道湖北省有血吸虫病人的是教会医院的外籍医生。1910年1月,汉口威斯莱教会医院Hodge和Booth报道,在147人的粪便检查中,发现有血吸虫卵12人[2]p6。

1924年,外籍学者Meleney和Faust在《关于日本血吸虫病研究》中首次对湖北疫区作了介绍。他们指出:武汉的疫区集中于武昌—汉口,但重疫区则在长江南岸的湖沼地带,直至湖北边界。疫区最东城镇是大冶。在长江北岸的黄州、阳逻、柏泉,西岸的汉阳和南岸的嘉鱼,发现有血吸虫病人,也为疫区。从大冶开始,向西南方向划线到岳州,由岳州转北划线到汉口,再往北延伸直抵柏泉,从柏泉向东划线到长江边,在此框内的地区,都是疫区[2]p6。

1948年,湖北省政府卫生处通过组织调查,发现黄陂、黄冈、鄂城、黄梅、汉阳、汉川、沔阳、天门、应城、监利、潜江、武昌等12县有血吸虫病流行。由于战乱,湖北省政府没有建立防治机构,也没有开展防治工作。

经过1956和1957年的全面普查,在湖北全省71县5市中,血吸虫病流行区遍及37个县、3个市,共1089个乡,主要分布在长江和汉水两岸。全省患病人数约160万,受威胁的人口将近1000万,占总人口33%[3]。严重流行地区居民感染率达70%至90%,有的村子达100%,平均感染率为50%左右[4]。在血吸虫病流行的南方12个省市中,湖北省钉螺面积占第一位,患病人数排第二位。

血吸虫病的肆虐,给湖北人民造成极大的灾难,表现在:

第一,人口大量死亡。阳新县在新中国成立前20多年间,死于血吸虫病的达8万余人[2]p9。东西湖区东山农场的巨龙岗,1929—1949年,原有72个村垸,3850人,因血吸虫病灭绝32个村垸,死亡1222人[2]p152。谷城县新中国成立前夕,疫区4848人,患者就有1708人,有220户人绝户,124户420人流落他乡,毁灭村庄25个[2]p148。南漳涌泉区四塘乡杨家湾,原有33户,死绝22户。汉阳六区瓦渣堡有300多人,100%受感染,妇女因而不孕,没有一个四岁以下的小孩,造成离婚的、自杀的各处均有[4]。

第二,大批劳动力丧失。阳新县血吸虫病流行严重的外牧羊湖方园一带,死亡劳动力10784人,占原有劳力的88.2%。新中国成立初期该县在碧庄乡调查,317个劳动力中,有240个血吸虫病人,占72.5%,其中有180个晚期病人完全丧失了劳动力。黄陂县邓家畈,1953年省医疗队到这里检查,7个湾村的158人中,有135人患血吸虫病,体弱无力,不能生产,生活贫穷[2]p9。

第三,田园大量荒芜。由于劳动力损失,许多肥沃土地荒芜。仅就南漳部分疫区的调查统计,荒芜的水田占原有水田14.6%,荒蕪的旱地占原有旱地8.2%[5]。阳新县在新中国成立前20多年间,荒芜耕地23万余亩。新洲县1919—1949年,荒芜田地108200亩。这里流传“爹死无人抬,儿死无人埋,狐兔满村走,遍野长蒿莱”[2]p9的悲惨歌谣。谷城县疫区是一片“蒿草比人高,野兽四处跑,枯骨到处有,路断人稀少”[2]p148的凄凉景象。潜江蚌湖区因此病慌田60%以上[4]。

第四,危害工农业生产和建设。湖北省有40个县、市流行血吸虫病,其中26个是全省的粮棉商品基地,占全省32个粮棉商品基地的81% [6]。湖北省最富庶的江汉平原地区大部分被血吸虫病包围。从国家工业建设来讲,湖北是国家重工业建设重点地区之一,而武汉、黄石市等重工业城市,皆被血吸虫病包围;国营农场,如沙洋农场、五三机耕农场,也正建设在血吸虫病严重地区。因此,消灭血吸虫病是促进工农业生产和建设的一个重大任务。

二、湖北省的血防工作部署

如此严重危害人民的血吸虫病,解放前无人过问。1950—1957年,湖北省的血防工作部署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1950年设立省防治所,到1955年湖北省制订1955—1957年的防治计划,血防工作由湖北省委和省政府来组织部署。1949年12月,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次全省卫生会议提出:“对地方病要详细调查”。从1950年6月起,湖北省开始对血吸虫病进行初步的重点调查。

1951年6月,黄陂县成立滠口血吸虫病防治委员会。同年7月至9月,建立了4个乡血防委员会分会。

潜江、天门、石首、监利、洪湖、荆江等县血吸虫病为害甚大,蔓延且广,荆州地委因医疗条件限制,无法根除。1953年6月,地委将此情况报告省委。湖北省委立即将情况报送中南局和中央[7]。

1954年4月,湖北省卫生厅将滠口血吸虫病防治所改为湖北省人民政府卫生厅血吸虫病防治所。根据中央指示,10月,湖北省卫生厅组建了血吸虫病防治委员会。同月28日召开第一次会议,通过了组织规程(草案),确定其任务是:制订防治计划;设立防治机构;开展调查研究和实验工作;训练防治人员和进行宣传教育[8]。

1955年4月23日至29日,湖北省人民委员会召开全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会议制定防治工作原则是:“结合生产,动员群众,全面预防,重点治疗,控制发展。”血防工作精神是:“加强领导,通过积极防治,大力培养防治骨干,注意调查研究,积累经验,为全面开展防治工作打下基础。”会议要求各地积极开展预防工作,积极进行治疗,在当年尽最大努力把流行疫区、钉螺分布情况大体弄清楚,训练干部600—700人[9]。会议还通过了《湖北省防治血吸虫病三年计划意见》,提出了1955年、1956年和1957年的血防任务。

1955年主要做5件事:一是发展机构。除依照中央指标发展4个防治组外,另成立两个防治队(各60人)。二是训练人员。拟训练血防人员600人。三是开展防治工作。包括宣传、调查工作,两管(管理粪便、水源)一灭(灭钉螺)工作和治疗工作。四是充实设备。增加50张床;添置50台显微镜,使每个防治组有2台。五是开展研究工作。会同中南同济医学院研究钉螺习性及灭螺方法,进行中医中药的研究分析与应用。

1956年的任务:一是发展机构。拟发展3个防治站(各25人)、10个防治组(各7人)。二是训练人员。拟训练300人。三是防治工作。重点抓预防工作,教育更多骨干,深入宣传达到家喻户晓;治疗15000至25000人。

1957年的任务:拟发展1个防治所(50人)、3个防治站(各25人)、10个防治组(各7人);组织进修和训练干部300人;全面开展预防工作,控制疫区发展,压缩疫区范围;治疗25000人至30000人[10]。

第二个阶段,从1955年12月第一次全国血防工作会议召开,到1957年1月省委制订1957年防治工作计划,在中共中央领导下,湖北省委和省政府对血防工作进行了积极部署。1955年11月,毛泽东提议在党内成立中共中央防治血吸虫病九人小组(以下简称“中央血防九人小组”)。随后,中央血防九人小组宣告成立并在上海召开了第一次全国防治血吸虫病工作会议。会议确定了“加强领导,全面规划,依靠互助合作,组织中西医力量,积极防治,七年消灭”的方针,提出了“一年准备,四年战斗,两年扫尾”的具体计划[11]。

1956年3月,中央血防九人小组在上海召开了第二次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会议要求,血吸虫病流行地区,从省到乡甚至合作社,层层都要建立党的领导组织。委员应该吸收农业、水利、宣教、民政、卫生、青年团和妇联等部门参加。人数:省、地5人至9人,县5人至7人,区、乡3人。在行政上,应成立相应的防治委员会,吸收有关部门参加[12]。

1956年12月,中央血防九人小组在上海召开了第三次全国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会议认为,在省、市、区成立的党委防治领导小组,组长应由党委书记一人担任,以便各有关部门协同作战而又统一于党委领导[13]。凡是尚未建立党内防治领导小组的,均应于第一季度内建立起来。县级以上的党委防治领导小组应当设立办公机构,按照需要配齐专职干部。党和政府的各有关部门,按照防治工作的统一要求,把该项工作列入自己的工作计划之内。乡以下的党组织应当按照防治和生产的需要,领导农业生产合作社,具体地统一安排生产和工作,从组织上保证做到生产和防治两不误[14]。

遵照中共中央的指示,湖北省委做了以下工作:

第一,建立领导组织。1955年12月,湖北省成立了以张体学为主任委员,李明灏、王树成、何定华、姚克方、尤洪涛为副主任委员的血防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尤洪涛兼主任。1956年2月,湖北省成立了“中共湖北省委防治血吸虫病七人小组”,省长张体学任组长,省委副书记王树成任副组长。9月以前,全省各流行市、专、县、区、乡人民政府也相继成立了防治委员会[2]p51。1957年1月,湖北省委将防治血吸虫病七人小组扩充为九人小组,由王延春任组长。全省5地、3市、36个县党委也成立了领导小組和办公室,配有专职干部90余人[2]p51。

第二,设立专业机构。新中国成立前,湖北省没有血防专业机构,1951年建立省血防所1个,有工作人员11人。到1955年12月以前,湖北省有1个防治所(50人)、2个防治站(各25人)、25个防治组(各7人)及1个防治大队(120人),共计395人,分别设在23个流行县。训练脱产与不脱产的血防人员共726人[5]。1956年和1957年,湖北省大量设立专业机构。截至1957年10月,全省有37个血防站、236个血防组,共有2762个血防干部。同时有76个社会医疗组,共有1140名社会医疗人员[15]。农村防治血吸虫病卫生员共有25998人[4]。

第三,制定血防规划。1955年12月,湖北省人民委员会通过了《关于消灭血吸虫病的全面规划》。根据中央确定的方针和步骤,结合本省情况,要求1956年内各流行区摸清情况,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物资准备,搞好重点示范,大量培训干部,治疗10%以上的病人;1957年将所有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动起来,搞好“两管一灭”,着重管好粪便,全面制止血吸虫病的发展,治疗35%以上的病人;1956年和1957年两年内在轻疫区、工业区(武汉市)及国营农场基本消灭血吸虫病,把病人治完治好。非疫区的病人,1956年治完治好;1958年至1959年要彻底消灭钉螺和全面管好水源,治疗80%以上的病人,做到中疫区和重疫区基本消灭血吸虫病,到1960年要把全部病人治完治好。1961年和1962年为扫尾工作,彻底消灭血吸虫病[5]。

第四,提出防治措施。1957年3月,湖北血防九人小组组长王延春在县委书记会议上指出:“实行防治并重,两头缩小的方针,采取综合性措施。把消灭钉螺、管理粪便、治疗病人、安全用水及个人防护等五个环节都抓起来,忽视任何一条都是不行的。”

对于灭螺,1957年,省委指示,湖区可采用围垦法,湖沼洲修堤后即开垦,居民常到之湖,不应等待兴修大型堤垸,先作小型田埂,能灭一块算一块。洲滩耕耙三四次后种上旱收作物。沟渠应结合调整水系,开新沟填旧沟。草滩及不能填埋之水沟塘边,可采取铲草堆肥法,集中堆积草皮,外用泥封[16]。

对于管理粪便,1956年3月召开的全省防治血吸虫病工作会议提出要普遍采用人尿杀卵法,粪尿合缸,粪缸深埋,搭棚加盖,储存三天(冬季七天),然后使用。人粪、畜粪都要经过定期贮存灭卵后才能使用。厕所有棚有盖、不浸不漏,做到牛有栏、猪有圈。教育船民、渔民,不要把粪便倒入水中。

对于治疗,湖北省要求各地做到中西医合作,早晚期兼治,尽先治疗有症状的病人。病人先用中医治疗,改善症状,再接受锑剂治疗,锑剂治疗仍以20日疗法为主,3日疗法须经省批准才能采用。武汉、沙市、黄石可试行门诊、巡回治疗,农村仍以采取驻社巡回式的小型集中治疗。

对于安全用水和个人防护,省委号召多开井,饮用井水,河水分段使用,塘水分塘使用,最好用漂白粉消毒后再用。号召疫区居民不赤足走路,下水打绑腿,在经常来往的水沟上,搭设桥梁,撒鱼秧时,穿桐油布制成的长靴子。

三、湖北省的血防工作蓬勃开展及成效

在1955年12月第一次全国血防工作会议召开之前,湖北省的血防工作不是全党动员、全民动员,多是防治机构唱独角戏,防治成绩不大。

1950年,湖北省开始使用1%酒石酸锑钾针剂静脉注射20天疗法治疗血吸虫病。1950年治疗16人;1951年8月,滠口血吸虫病防治所收治第一批病人21人;1952年元月至7月,继续收治118例病人,8月至12月,下乡收治797例,对晚期或不能接受锑剂治疗的,门诊治疗1892人。以上治对象均为黄陂县病人。1953年开始在汉阳县设点治疗,1954年建立14个血防小组,收治范围逐步扩大[2]p114。1950年至1954年,全省共治疗17189个病人[5]。

1952年8月,灄口血防所开始以黄陂县新店乡十四村为重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后逐步扩大到全乡,搞大扫除,处理厕所粪便,疏通沟渠,铲草皮,进行饮水消毒。1953年,在接金乡进行饮水消毒,用漂白粉消毒124户,饮用人数452人;废除马桶,建公共厕所,到1956年,计新建厕所4256个,粪池粪窖2231个,积肥3796万余担[2]p124。

1953年,血防专业机构在天门、潜江、石首3县63个乡开展了疫情调查,初步估计患者达31098人,其中以天门、潜江为最严重[7]。到1954年4月,在全省75个县5个市中,40个县市有疫情报告,29个县中查出钉螺。至于患病人数,尚未完全摸清[10]。

1955年12月湖北省血防委员会成立之后,湖北省各地积极采取措施,大规模的群众防治运动蓬勃兴起,表现为:

第一,灭螺。1956年,省委、省人.

委决定全省1956年冬至1957年春,广泛开展结合兴办水利和积肥的“两灭”(灭螺、灭血吸虫卵)运动,揭开了全省水利结合灭螺的序幕。

1957年5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决定兴建东西湖围垦工程。9月,成立湖北省东西湖围垦指挥部,由张体学任总指挥长,下设8个土方指挥部。共上民工31万余人,筑围堤57.57公里。围堤中,武汉市驻军、机关、干部、学生、工人、工程人员、医务工作者、居民1万余人,住工棚,战严寒,义务参加战斗[2]p102。

1957年冬,黄冈专区有16万人参加灭螺,面积达11.562亿平方公尺,是1956年和1957年前三个季度灭螺面积总和的4倍多。大冶县经过冬季突击灭螺运动,已基本消灭了钉螺,这是湖北省继谷城、襄阳后第三个无螺县。黄梅热火朝天的灭螺运动在全县有钉螺的11个乡全部开展起来。监利县也在全县61个乡全面灭螺,提前超额完成计划。天门县12月中旬发动2万群众,10天内消灭钉螺910亩。有14个社基本消灭了钉螺。宜昌专区远安、当阳都成立了灭螺指挥部,远安好几个乡的群众支援城关灭螺,已灭7000亩,占灭螺规划60%以上。襄阳专区襄阳、谷城、南漳等三县在去年已消灭钉螺的561453平方公尺土地上又复灭了一次。南漳在12月18天内就消灭了全县60%的钉螺[17]。

1957年,全省有177067749平方公尺土地上消灭了钉螺[17]。出现了90个基本无螺乡,124个基本无螺社[15]。

第二,治疗。1956年1月,黄冈专署抽调干部,组成一个22人防治小组,到疫区阳新县开展试点工作。荆门县卫生院组织5人治疗小组,到重疫区进行试点,第一批病人30人开始接受治疗[18]。随后,湖北省的治疗工作由原先的设点收治病人转变为到农村集中治疗。病员由合作社按生产、疾病情况进行排队,分批收治。治疗方针是:农忙治老小及晚期,农闲季节治劳力病人。这一年,全省收治47000多病人,将近90%的病人恢复了健康[2]p113。

1957年2月,湖北省在孝感开办第一期锑剂三日疗法训练班,为期1个月,由武汉医学院教授任技术指导,培训医师27人、护士15人、化验员7人、药剂师1人。训练期间共收治病人95名,85名安全出院。不久,各专区也陆续办班,训练各县血防干部300余人。第三季度各县开始采用三日疗法,第四季度,有条件的血防组也采用三日疗法。由此逐步推广到全省[2]p114。1957年上半年,全省治疗了43478个病人[19]。1957年冬季,各地农业合作社根据生产情况合理安排了治疗工作。荆州专区收治了4000多个病人。

1956年和1957年,14万血吸虫病患者经过治疗先后恢复了健康[20]。

第三,粪便管理和安全用水。1956年冬和1957年春,荆州地区102个乡,600个合作社的1959个队新建、改建、迁移厕所163202处,有96个乡532个社打井3220口、改良水井1517口、饮水分塘11386处。孝感县闵集乡和平社取缔旧厕所483个,新建三缸式梯形厕所13个、贮粪池15个、田间厕所11个。人粪全部折价归社,畜粪由社收购。该社钉螺阳性率由1955年的1.99%降到0.1%。蒲圻全县14个乡,98个农业社,全面开展了“两管”,新建、改建私人厕所2841个,修建和改建水井214个[2]p124。

截至1957年10月,全省已在431个乡的3245个社开展了粪便管理,做得较好的有229个乡的1808个社;在374个乡的2638个社开展了水源管理工作,做得较好的有139个乡的1032个社[15]。

第四,个人防护。黄陂县每年有几万人下湖打草。1957年开始防护工作,血防人员手提松香酒精与群众一同下湖,向群众宣传防护知识,给群众擦防护药[2]p120。每年易感季节,全省各地都设立临时的防护机构,发布告,组织大批行政、专业人员深入疫区,培训防护员,宣传防护知识,设监督岗,立疫水标记,组织指导群众做好个人防护,安全用水。

1950年至1957年,湖北省通过积极防治,流行猖獗的血吸虫病得到了基本控制。全省歼灭钉螺256万余亩,占有螺面积的58%。谷城、襄阳基本消灭血吸虫病。浠水、通山、咸宁、远安、大冶5县消灭钉螺90%,洪湖、沔阳、松滋、钟祥、荆门、江陵、应城、云梦、孝感、蒲圻、嘉鱼、汉川、广济、当阳、南漳、鄂城、沙市17个县市上报已基本无血吸虫病人[2]p84。各地的防治工作有力推动了农业生产。黄陂县采取围垦灭螺法,开出荒地22000多亩,種下21000多亩小麦,全部保收[19]。孝感县黄花涝乡,五天内开垦灭螺280亩。汉川开垦灭螺2057亩,并种上了大麦等早收作物[17]。谷城县发动群众在半月内结合土埋钉螺,改830亩旱地为水田,每年可增产粮食30万斤[21]。

参考文献:

[1]湖北省西汉古尸研究小组编.江陵凤凰山一六八号墓西汉古尸研究[M].文物出版社,1982.

[2]周陵生.湖北血防[M].武汉:湖北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

[3]关于1957年上半年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报告[B].湖北省档案馆,SZ1-2-0405-2.

[4]湖北省防治血吸虫病情况汇报[B].湖北省档案馆,SZ115-4-0008.

[5]湖北省人民委员会关于消灭血吸虫病的全面规划[B].湖北省档案馆,SZ34-02-0629.

[6]关于血吸虫病疫区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结合做好防护工作的报告[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2-0493.

[7]转送荆州地委关于天门等县群众血吸虫病的报告[B].湖北省档案馆,SZ1-2-160-17.

[8]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记录[B].湖北省档案馆,SZ115-04-0027.

[9]卫生厅尤副厅长在湖北省血吸虫病防治工作会议上的总结报告[B].湖北省档案馆,SZ115-1-0096.

[10]湖北省防治血吸虫病三年计划意见[B].湖北省档案馆,SZ34-2-0629.

[11]魏文伯同志在防治血吸虫病会议上的总结发言[B].江苏省档案馆,3119-短期-631.

[12]会议简报(第六号)[B].江苏省档案馆,3119-短期-631.

[13]关于第三次全国防治血吸虫病会议的报告[B].江苏省档案馆,3119-短期-631.

[14]1957年全国防治血吸虫病工作要点[B].江苏省档案馆,3119-短期-631.

[15]湖北省1957年防治血吸虫病工作会议的总结报告[B].湖北省档案馆,SZ115-1-0190.

[16]省委防治血吸虫病九人小组关于1957年全省防治血吸虫病工作计划[B].湖北省档案馆,SZ1-2-0405-2.

[17]结合水肥中心,扩大血防战果[N].湖北日报,1958-01-06.

[18]各地积极开展血吸虫病的防治工作[N].湖北日报,1956-01-08.

[19]上半年灭螺治病成绩很大[N].湖北日报,1957-08-14.

[20]我省农村正掀起防治血吸虫病高潮[N].湖北日报,1957-11-15.

[21]湖北省开展防治血吸虫病工作的成绩、经验及今后意见[N].湖北日报,1956-03-24.

责任编辑/马永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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