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春秋时期,列国纷争,相继出现五位霸主,即后人所津津乐道的“春秋五霸”。然而文献记载对于霸主的评选标准存在争议。结合《左传》《白虎通》等文献的记载可以发现,春秋时期随着周王室实力的逐渐下降,伴随着以周代礼乐文明为核心的价值观约束力逐渐丧失,效率驱动型文化逐渐成为主流文化的现实状况。这一特点在春秋后期及战国时代愈为突出。
关键词:春秋五霸 礼乐文明 效率驱动型文化
春秋时期是中国历史上重要的变革时期,随着周王室的日渐式微与各诸侯国的不断发展,相继出现了实力强大的诸侯国成为天下霸主的现象。分析春秋时期的文献记载可知,从最初的郑庄公小霸到春秋后期吴越的崛起,霸主的选取标准随着社会文化与价值信念的变化而产生出相对应的变化。
一、关于“五霸”的由来及不同说法
“五霸”之“霸”在最早写作“伯”,《白虎通·卷二·“伯”条》载“霸者,伯也,行方伯之职”{1},可见其本是诸侯之长的意思。“五伯”最早见于《左传》记载。《左传·成公二年》:“晋师从齐师,入自丘舆,击马陉。齐侯使宾媚人赂以纪 、玉磬与地。不可,则听客之所为。宾媚人致赂,晋人不可,曰:‘必以萧同叔子为质,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对曰:‘萧同叔子非他,寡君之母也。若以匹敌,则亦晋君之母也。吾子布大命于诸侯,而曰:“必质其母以为信。”其若王命何?且是以不孝令也。《诗》曰:“孝子不匮,永锡尔类。”若以不孝令于诸侯,其无乃非德类也乎?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反先王则不义,何以为盟主?其晋实有阙。四王之王也,树德而济同欲焉。五伯之霸也,勤而抚之,以役王命。……曰:“子以君师辱敝邑……况其不幸,敢不唯命是听。””{2}在齐、晋 之战中,齐国战败,晋国要“必以萧同叔子为质,而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而齐国代表在谈判中就谈到“五伯”,要晋国以五伯为榜样,“五伯之霸也,勤而抚之以役王命”。可见五霸之名来源于“五伯”。《国语·郑语》载在郑桓公与西周末年太史史伯的对话中,史伯提到了“昆吾为夏伯矣,大彭、豕韦为商伯矣。当周未有”{3}。爬梳文献可知,早在鲁成公二年(公元前589年)之前,春秋时期就出现了两个有代表性的“伯”。即齐桓公和晋文公。东汉班固《白虎通·卷二·“伯”条》载“五霸者,何谓也?昆吾氏、大彭氏、豕韦氏、齐桓公、晋文公也。昔三王之道衰,而五霸存其政,率诸侯朝天子,正天下之化,兴复中国,攘除夷狄,故谓之霸也。昔昆吾氏,霸于夏者也;大彭氏、豕韦氏,霸于殷者也;齐桓、晋文,霸于周者也”。不仅指出了昆吾氏、大彭氏、豕韦氏、齐桓公、晋文公为五霸,而且明确指出了霸主所应有的作为,即“率诸侯朝天子,正天下之化,兴复中国,攘除夷狄”,晋杜预为《左传》作注同样也采用了这种说法。
春秋时期,周王室无力实现对诸侯国强有力的统治,各个诸侯国也开始发展壮大起来。其中相继出现了五位霸主,为当时各国所共尊。然而,对于春秋五霸的人选历来存在争议。如《荀子·王霸》载“故齐桓、晋文、楚庄、吴阖闾、越勾践,是皆僻陋之国也,威动天下,强殆中国,无它故焉,略信也。是所谓信立而霸也。”{4}以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吴王阖闾、越王勾践为五霸。而《白虎通·德论·卷一·号》中又出现了另外两种说法:其一是以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吴王阖闾为五霸;其二是以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楚庄王、宋襄公为五霸。种种说法不一而足,其中,齐桓公、晋文公、楚庄王、秦穆公疑义较少,而列宋襄公为五霸之一历来为人所诟病。对于宋襄公的入选,班固在《白虎通·德论·卷一·号》特地陈述了理由:“宋襄伐齐,乱齐桓公,不禽(擒)二毛,不鼓不成烈”,且引《春秋公羊传》中“虽文王之战不是过”的评价,由此而“知其霸也”。东汉末年赵歧注《孟子》,在《告子下》中提到的“五霸”,亦以齐桓、宋襄、晋文、秦穆、楚庄为五霸。随着《孟子》一书列入十三经而成为秦汉魏晋以降的官方说法。
二、“五霸”评判标准的梳理
既然“五霸”说法各有不同,其评判的标准也存在一定争议。《白虎通·德论·卷一·号》载“霸者,伯也,行方伯之职,会诸侯朝天子,不失人臣之义”。《风俗通·五伯》载“霸者,把也,驳也。言把持天子政令,纠率同盟也”。刘浦江先生在《“春秋五霸”辨》一文中认为,应该从“霸”的本义“伯”上寻求答案,即“然则言伯者,长也,谓与诸侯为长也”(《毛诗正义》),“大国秉直道以率诸侯”(《孟子注疏》),将是否主诸侯之盟、能够率领诸侯作为基本条件,且霸主应该是得到周天子的任命或在某种形式上为周天子所认可。{5}顾炎武在《日知录·周末风俗》中指出春秋时期与战国时期的不同,是“如春秋时,犹尊礼重信,而七国则绝不言礼与信矣;春秋时,犹尊周王,而七国则绝不言王矣;春秋时,犹言祭祀,重聘享,而七国则无其事矣;春秋时,犹论宗姓氏族,而七国则无一言及之矣;春秋时,犹宴会赋诗,而七国则不闻矣;春秋时,犹有赴告策书,而七国则无有矣;邦无定交,士无定主”{6},可见在春秋时期,贵族阶层仍然持守周礼价值观。综合文献记载来看,霸主的标准可以概括为具有强大的国家实力且遵循以周礼为核心的主流价值观。作为一代霸主,首先要做到“尊王”,如果做不到尊王,即使能够在一时以武力迫使弱小国家参加会盟,但如果违背了当时尚有巨大影响力的以周礼为核心的价值观的文化体系的话,称霸也难以持久。春秋晚期的吴阖闾、越勾践之霸就是很好的例子。客观来看,作为霸主不仅在国家实力尤其是军事实力上有霸主的实力,而且需要得到周天子的策命或者在某种形式上得到周天子的认可,所谓霸主是“德”与“力”综合作用下的产物。
三、戰国效率驱动型文化的形成
赵鼎新先生在《东周战争与儒法国家的诞生中》一书中指出,春秋至战国时代的封建制度导致了诸侯列国之间频繁的局部性非摧毁性战争;这些战争驱动型冲突刺激了该时期各个社会领域的发展。然而,由于该时期中国社会的其他社会力量发展薄弱,社会的多元化程度很低(比如与封建时期的欧洲和古希腊相比),由战争而催生的军事权力、意识形态和经济权力的发展最终为国家所控制;国家权力的一元独大为儒法国家的形成开辟了道路,并限定了日后两千多年中国历史发展的方向。{7}在通过对战国时期大量数据的分析中,提出效率驱动型文化的概念,即“人们行事方式的依据是对利害得失的理性计算而非当下的社会常规”,并就此对东周的历史重新进行了划分:霸主时期(公元前770年—前546年);转型期(公元前546年—前413年);全民战争时期(公元前419年—前211年)。如果我们按照这个历史分期去审察,就不难发现:在整个春秋霸主政治时期,除了为当时诸侯公认国家实力强大且得到周王承认的齐桓公外,大多数诸侯国家相当弱小,它们只有能力对邻近国家发动战争。如为人熟知的“周郑交质”“郑侵陈”“郑伐许”等。此时,以周礼为核心的文化价值观仍然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社会规则。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此时相对弱小的诸侯国为了在连绵不断的战争中存活下去,强大的诸侯国为了壮大自己的实力以确保不被欺侮,就不得不将赢得战争或延祀宗庙作为首要目标,结果就在某种程度上打破了周礼体系的制约。由此可见,由或大或小、连续不断的战争引发的冲突就刺激了效率驱动型的工具理性文化在战争行为与其他社会领域的兴起。以霸主时期(公元前770年—前546年)的郑国为例,从地理位置上看其毗邻晋楚两个超级大国,为了存活下来,郑国不得以逐渐采用并适应了这种效率驱动型文化。后世自秦汉以降,对于郑国的评价基本都是持否定态度,如顾栋高在《春秋大事表》中载“晋合天下之力以争郑,郑患楚之数来,屡盟屡叛”{8},以至于后来有了“郑如黠鼠”的嗤鼻之论。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春秋时期虽然周礼价值观仍然有着巨大影响,但效率驱动型文化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趋势。
战国时代则进入了列强纷争以一统天下为目的的兼并战争时期,此时效率驱动型文化已然成为战国社会的生存法则。以商鞅变法为例,在商鞅所处的战国中后期时代,其改革的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一个能够对其全部人口实施总体性控制的中央集权的国家。建立这样一个国家的主要意图在于最大限度地从社会中汲取人力与物质资源以更有效率地进行战争。倘若史籍记载属实的话,据统计从公元前317年到公元前256年,各国共有近一百五十万士兵死于秦军之手。足见经商鞅改造之后的秦国,已经不折不扣地成为最为强大的战争机器。分析商鞅变法的内容,可以看出其行县制、编户齐民的目的完全在于为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劳动力,其废除旧世卿世禄制、奖励军功与承认土地私有,是以实在的利益来刺激秦国民众为国家做最大程度的贡献,这已经与周礼所倡导的社会礼乐文化的本质完全违背,而成为效率驱动型文化在国家政治与兼并战争中的一种体现。这种现象在春秋后期已经有所体现,如将楚庄王、吴王阖闾、越王勾践列为春秋五霸之一。《左传·宣公三年》载“楚子伐陆浑之戎,遂至于洛,观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在这里,楚庄王“观兵于周疆”“问鼎之大小轻重”的举动明显带有对周王室不敬的意味,后王孙满以“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一语道破其狼子野心。吴王阖闾、越王勾践更是仅仅凭借一时强横的军事实力而威服诸侯从而获得霸主称号。可见,在春秋后期,霸主标准发生了变化,周王室的认可已经无足轻重,国家实力尤其是军事实力成为重要的参考标准,反映出的仍是效率驱动型的文化理念渐渐成为社会规则。
综上所述,从春秋五霸存在争议以及春秋前期、春秋中后期的不同历史分期来看,霸主的评价标准存在着明显的变化,这种变化背后所反映出的是礼乐文明的逐渐衰亡与实力至上、追求强大的效率驱动型文化的兴起,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贵族制度的崩溃与士阶层的兴起,至汉代,出身普通的刘邦击败贵族出身的项羽并成为国家最高统治者,可以看作是效率驱动型文化成为社会的大势所在。在此基础上,可进一步对儒法国家与先秦法家之异同进行探研,以期形成对先秦时期历史文化演变更加清晰的认识。
{1} 《新编诸子集成·白虎通疏证》,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61页。
{2}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中华书局1990年版,第797—798页。
{3} 王树民、沈长云点校:《国语集解》,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467页。
{4} 王先谦:《荀子集解》,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205页。
{5} 刘浦江:《“春秋五霸”辨》,《齐鲁学刊》1988年第5期。
{6} 栾保群、吕宗力校点:《日知录集释》,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版,第749—750页。
{7} 赵鼎新:《東周战争与儒法国家的诞生》,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63—70页。
{8} 顾栋高:《春秋大事年表》,中华书局1993年版,第2129页。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诗经》地理文献整理与研究”(项目号:16CZW014)
作 者:侯捷飞,郑州大学文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中国古代文学方向研究。
编 辑:张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