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养老金后,就停发伤残津贴吗?
编辑同志:
我是一名工伤人员,2 0 0 8年3月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我的伤残等级为六级。定残之后,公司保留了与我的劳动关系,让我退出岗位回家休养,一直按月给我伤残津贴,是工资的6 0%。上个月,我到了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这个月我领到了养老金,而伤残津贴却被公司停发了。请问:公司停发我的伤残津贴是否有依据?
读者:龚纪远
龚纪远读者:
该公司的做法是有法律依据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 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 6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老干部工作虽琐碎而繁杂,但政策性很强,涉及老干部切身利益保障的大小事情都需要尽心、细心、热心和耐心。对于我,老干部工作同时又是一个上下班没有明确分界线的特殊岗位,忙碌成为我的工作常态,如履薄冰则是我的工作心态,有时你可能正在吃饭、开会或休息,老干部的一个电话就是命令,他们有可能是生病、或是摔伤急需住院,也有可能是去世后需要我们做协调工作,或是其他方面的需要。无论事情多么细小繁琐,我总在第一时间赶到,并以积极的心态,十足的热情做好每一件事情。2008年元旦这天,清早刚起床,我就接到了县金属回收公司90岁离休干部郑新民去世的电话,我顾不上多想,骑着摩托车赶到了十公里外的县殡仪馆,帮助协调处理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事宜。2011年11月13日,原县政府巡视员离休干部刘克胜在西安临潼区因病逝世,当时我的老寒腿、股骨头坏死、关节炎病严重发作,在接到刘老病逝的通知后,我简单整理行装去药店买了一盒芬必德缓释片就到县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摘抄档案,在去西安的车上撰写刘老的生平材料。在紧张忙碌的三天中,带着自己所承担的责任,圆满地办完所有事务,送走了逝者、安抚完家属,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了单位。有人说你真傻,为何不借此在西安多耍几天?我说我是带着工作、带着任务去的,心里装的是责任。
记得刚参加工作时,就曾有位老领导对我说,当干部要勤动脑、多动笔,把勤于动笔作为一种重要的工作方法,于是我便利用点滴时间学习新闻写作知识,学习钻研各类报刊上的好新闻、好作品。在学习中坚持粗读与精读相结合、学习与思考结合,学习与调研结合,最终把动笔与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早在1979年,我的墨字稿就变为铅字发表于报端,这些年来从未间断,先后在各类报刊杂志发表文章400余篇,获奖作品近20余件。进入老干部系统10年间,撰写、发表涉老方面稿件30余篇,征文调研报告10篇。2016年我撰写的涉老文章被评为全国优秀论文,并被派去北京参加颁奖大会。回顾总结我多年来养成的动笔习惯,我认为写作是一种成长,动笔的过程,是学习和思考的过程,也是实践探索、推进工作的过程。我把动笔视作是对自我的反思、教育和鞭策。
在10年老干部工作中,全局的稍大型材料、总结、报告等都集中到我这里,我在枯燥无味的方格文字中爬行,无数个夜晚灯下桌前的不眠之夜,清苦历练中的奋斗,没有磨掉我对老干部工作的执著和热爱,更没有动摇我用心做好老干部工作的信念。当看到自己的作品变为铅字时、当自己的劳动成果得到大家的认可时,我感到一种对自己职业的敬重,一种体现了人生价值的满足。
十年风雨,十度春秋,转瞬即逝,我已不再是当初的我。曾有过的彷徨、不解、清贫、寂寞感被对老干部工作的那份热爱和执著早已赶走,身心已被老干部的精神所感染。十年中,我四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和先进工作者,2011年被评为市级先进老干部工作者。每一次老干部家属的赞誉、单位的表彰及完成任务后的轻松感都使我深切体会到从事老干部工作的快乐,越发觉得为老干部服务无尚光荣。所有这些,都是我心累并快乐的源泉。感谢这十年从事老干部事业让我的身心得到锻炼,素质得到升华,能力得到提高。
“衣带渐宽终不悔”。或许,前方迎接我的没有鲜花,没有掌声,但我仍将一如既往,一门心思为了我所热爱的老干部事业奋勇前行。虽然现在我没有高收入、没有轰轰烈烈的业绩,但我无悔,因为我为之付出过、努力过。我所从事的为老干部服务工作是积德行善的事业。作为一名老干部工作者,我未因平凡而平庸,因为我用真实的生活、热情的服务,努力工作的成绩诠释了我的平凡之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