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教育厅近日印发《关于健全中小学安全风险防控机制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等情况;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到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建立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时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交与无关人员。甘肃提出:要对学校安全教育的任务、目标、领导责任做出明确具体规定,每年与下属各学校或单位法人代表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将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学校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实行学校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度。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