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马叛
世界上最美的三个字是你的名字
文◎马叛
午后,咖啡店。环境嘈杂,只好听歌,听周杰伦。隔壁桌的男生对他面前的女生问了句:“你知不知道世上最美的三个字是什么?”
这句话传入我的耳朵之后,我不由自主地就停下了戴耳机的手。
“说这个干什么,这儿是公共场合,你注意点形象好不好?”
“你说说试试,肯定不是你想的那样的。”
“肯定就是‘我爱你’呗,你就是想骗我说这三个字!”
“错了,世上最美的三个字,是你的名字嘛!”
我不小心把咖啡喷到了桌子上,引起了他们的注意,为避免尴尬,我只好戴上耳机,假装一直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没有听到过他们说什么。周杰伦唱到了那句“我听闻,你始终一个人”,我心头一颤,那三个久违的字,竟有从内心深处萌发出来的势头。这些年我刻意不去听一些歌,刻意避开一些食物,我以为面具已经长在了我脸上,我以为我已经可以自如地控制内心了,却没想到一对小儿女几句话,竟又给了那三个字生机。
曾几何时,这三个字对我来说也是世界上最美的三个字。我不止一次,在坐火车的时候,在被雾水打湿的车窗上写这三个字——陈蓉嫣。
科学研究表明,鱼的记忆非常短暂,通常只有几秒。所以那些呆在狭小鱼缸里的鱼儿不会觉得烦闷无聊,因为每隔几秒,它刚刚游过的地方就会变成全新的世界。但也有另一种说法,说鱼的记忆是选择性的,把两条大小不等的鱼放在同一个鱼缸里,只要大鱼攻击了小鱼,那么无论过多久,小鱼只要看到大鱼,就会远远地避开了。它或许记不住平凡,记不住美好,但永远记得伤害。
因为不愿回想曾经遭遇的那些伤害,所以每次想起她的时候,我都会立刻去做一些转移注意力的事,这次也不例外。我掏出手机给朋友打电话,问他到哪里了,他说堵在六里桥了,说不准什么时候能到。
我赶紧拨另外一个朋友的电话,想跟他聊一些工作上的事,结果他说他正要给我打电话,他刚给我打了一百万,是我最近一年给他写剧本的报酬,已经扣了税……
听到他说一百万,一下子,我整个人就像被电击中了,麻木了好久才回过神来,结果他已经挂了电话。倒不是说这笔钱的数额把我吓到了,而是我本想借助他来帮我转移注意力的,结果他一句话把我送回了六年前。
六年前,陈蓉嫣问我:“你有没有一百万?如果有,我就嫁给你。”
陈蓉嫣不是一个爱钱的人,这我一早就知道。刚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她陪我买无座的票挤绿皮火车,一挤就是二十个小时。陪我睡最廉价的旅馆,半夜虫子能爬到她脸上。陪我吃最难下咽的饭菜,一不小心被米饭里的石子磕掉半颗牙。但她从来不抱怨,她还笑嘻嘻地跟我说:“这些都不算什么,我以前过的日子比这些苦多了。”
直到她父亲去世时,她才跟我讲了一些她过去的事情。七岁时父母离异,她被父亲从丽江外婆家接到鹰潭奶奶家这些我很早就知道了。她一直没说的是,外婆知道她要走的时候,缝制了满满一箱子衣服给她,还有很多银饰。结果这些衣服和饰品一到奶奶家就被堂姐抢走了。她抢不过就大哭,过去她一哭,外婆就会拿糖油粑粑来哄她。结果在奶奶家,她的哭声招不来任何同情,父亲只知道喝酒,奶奶耳聋眼花像个木头人。
七岁之后,她就再也没哭过。堂姐把鱼汤从她头顶倒下的时候她还笑了,觉得命运待她不薄,因为老师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同学把黑色墨水泼到她脸上的时候,她还舔了舔,觉得味道不错。王羲之练字的时候,拿馍蘸墨吃,陈毅也曾因为看书看得认真而用馒头蘸墨。陈蓉嫣那时候热爱写作,她幻想自己有一天疯狂码字的时候不小心用糖油粑粑蘸墨吃,等她功成名就了,这又是一段励志的佳话。
外婆去世的时候,她也没哭。她只是觉得遗憾,外婆曾经答应给她缝制嫁衣的,结果她长得太慢了,还没有长到可以出嫁的年龄,外婆就去世了。
外婆管陈蓉嫣叫蓉儿,我也管她叫蓉儿。她曾经说,世界上就只有两个人这么称呼她,一个是外婆,一个是我。连她爸爸和奶奶,都只是叫她嫣嫣。
蓉儿跟我在一起前后加起来刚好三年,从十八岁到二十一岁,可以说是一个女孩子最灿烂的年华。遗憾的是,她遇到我的时候,我刚好处在玩世不恭的年纪,每天只知道四处旅行,赚的钱常常不够一个人花,有了她之后,就只能啃老了。所以那三年,回忆起来很美好,但经历的时候,还是经常会有争吵。
她不想成为我的负担,她觉得我们应该一起去赚一些钱维持基本的生活,不能一没钱就去问父母要,她觉得我们已经长大了,再指望着父母不好。她梦想回到丽江老家,开一家客栈,养一条大狗和一只小猫。她知道这需要很多钱,所以她疯狂写作,拼命投稿。
我劝她不要着急,生活是用来慢慢享受的,没必要前半生拿健康去换钱,后半生再拿钱去换健康,一切顺其自然就好。
蓉儿见我没用,也不逼我,只是自己一个人暗自打拼。过去有句话说,每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默默付出的女人。换到我的过去,那就是每一个拼命赚钱的女人背后都有一个不争气的男人。
我记得我们在一起的第三年,是在苏州一个叫木渎的古镇上。朋友给我租了一个靠河的房子,我每天就坐在窗边看河面上来往的船只。
蓉儿见写作来钱太慢,就去玩具厂找了份工作,每天组装玩具到深夜。回来还要给我做饭、洗衣服。而我只会亲吻她,只会嘴上说我爱她。
记得她最后给我做的一顿饭是汤圆和蒜苗炒肉,家里的食材用光了,她拼尽全力让我尽量不挨饿。那时候我怎么也想不到那会是我吃到的她做的最后一顿饭,还嫌她把蒜苗炒肉做咸了,只吃了汤圆。
第二天一早,她接到堂姐的电话,父亲病逝,她必须赶回去。而我前几天已经答应了厦门的朋友,他们已经给我订好了机票,我以此为理由,没有陪蓉儿回家。等我在厦门疯狂地玩了两个月后,突然意识到蓉儿很久都没有给我打电话了,我打过去,她也总是说在忙工作,让我照顾好自己之类的话。
我当时没放在心上,那时候太多女孩围绕在我周围,我一点也不担心会失去蓉儿,从来都是她担心失去我。所以在得知她回家参加完父亲的葬礼就开始相亲之后,我心里不但没有愧疚,反而满满的都是愤怒。我在电话里用全世界最难听的话诅咒她,她只是冷笑,不回应也不辩解。这让我更生气了,挂了电话之后我告诉了我所有的朋友,她背叛了我。她朋友很少,认识我之后,才有了那么几个聊得来的伙伴。因为我的一番污蔑,她再次成了孤家寡人。不过她仿佛从来也没有因为朋友少而伤心,那次电话争吵之后,她就彻底从我生活的圈子里消失了,没有人知道她去了哪里。我有时候想起她,心里虽然不好受,却还是赌着一口气不愿意认输,我以为,她总会主动联系我的。
一晃就过了半年,半年后有个朋友跟我说,陈蓉嫣结婚了,通知她去参加婚礼,问我去不去。我嘴上说不去,心里却非常想知道她选了个什么样的人。毕竟过去半年了,气愤早过了,我开始有些后悔自己当初做得有些绝情。一听说她背着我去相亲,首先想的不是挽留她,而是火上浇油地指责她,这让本来就对我很失望的她彻底绝望了。而我呢,还在痛骂了她一通之后拉黑了她。
陈蓉嫣邀请的那个朋友,很清楚我的为人,也知道我们经历的那些事情。所以到了婚礼现场之后,她找了个机会,让陈蓉嫣单独给我打了个电话。
在电话里,陈蓉嫣一改半年前的冷漠和执拗,七岁以后就再也没哭过的她,应该是刚刚大哭了一场,嗓子都是沙哑的。
她问我:“你有一百万吗?如果有,我就嫁给你。你用这笔钱,给我办一场婚礼,越气派越好,派足够多的车队来迎亲,婚宴现场要豪华到让人尖叫。只要你把一百万全用在这场婚礼上,嫁给你之后你让我做什么都行。我没有别的要求,我就是想当着堂姐的面把自己风风光光地嫁出去,我……”
她说得语无伦次,到最后终于泣不成声。不消说,在家这段时间,堂姐一定是给了她更大伤害,压抑多年的伤痛终于爆发,即便我没那么混账,这时候的她也不可能做到像以前那样待我了。因为她很清楚,以我一直以来荒唐的性格,别说有一百万,和我在一起的三年,我口袋里常常连一百块都没有。
我想说对不起,结果出口却是一些祝福的话语,虚伪到连我自己都觉得恶心。蓉儿挂电话前,竟跟我说了句对不起。但她又有什么对不起我的呢,我自私了那么久,她现在想为自己活一次,我又有什么理由指责她呢,多少人活一辈子,不就是为了争口气吗?
蓉儿结婚后,我在颓废中通过博客关注着她的生活:看她去巴厘岛度蜜月、看她回鹰潭、看她去杭州找工作、看她到成都生活、看她养了两只雪白的小兔子。有人在她博客留言,问曾经喜欢小猫小狗的她,怎么养起了兔子。以往有评论必回复的她,竟一直没有回答。
但答案我是知道的,因为我曾经对她说:“过去我不喜欢猪,因为你的生肖是猪,现在我觉得猪也蛮可爱的。”而她立刻反击我说:“我过去也不喜欢兔子,因为你属兔,以后我要养两只兔子,天天揪它们的耳朵玩!”这本是无厘头又无聊的拌嘴,在时过境迁之后回忆起来,竟觉得有一些甜蜜。但苦涩总是比甜蜜多的,她博客更多的内容是写她安稳的生活。
我渐渐发现,没有我,她可以过得很幸福。而这种幸福,让我很嫉妒。我知道如果我继续沉浸在这种嫉妒的情绪里,余生可能都要荒废了。于是我开始刻意地控制刷新她博客的次数,从一日三次到三日一次。
失去后才知道珍惜的感觉让我觉得自己很贱,当意识到自己远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骄傲无敌之后,一夜之间,我就从自私任性的孩童期走了出来。过去不修边幅的我开始注重仪表,讨厌虚伪应酬的我开始主动参加一些可以积累人脉的社交活动。
我接了很多剧本的活儿,从最简单的网络剧写到电视剧和电影,从一集三千写到一集五万。我终于发现,钱原来没有我想象的那么难挣,更没有那么讨厌。只要我努力去奋斗,别人有的我都可以有。周围的朋友都说我是浪子回头金不换,只有我自己清楚,回头不回头对我来说不重要,我只是不想过过去的那种随心所欲浪荡不羁的人生了。那种人生看上去很美,但总是要以牺牲身边的人为代价的。
在积攒了一些钱之后,我做过一些她婚姻不幸需要我去拯救的梦,也在现实生活中看到过一些利用砸钱制造舆论来报复前女友的真实事件。
然而她生活安稳不需要我拯救,我当然也不会报复她。我们的生活就此变成了不会相交的平行线,我觉得非常遗憾。遗憾我在拥有她的时候没有钱,拥有钱的时候没有她。遗憾她陪在我身边的时候我只是在口头上爱她。而由这份遗憾产生的不甘,让我在攒够七十万后去了丽江,那是她跟我在一起时最想让我带她去的地方。在丽江我接手了一个小客栈,养了一条大狗和一只小猫,小猫取名蓉儿,大狗取名呆子。蓉儿跟我在一起的时候,就喜欢捏着我的脸叫我呆子。
虽然可以把剧本写好,但在经营方面,我的确是个呆子。客栈只开了半年,我就步了文艺青年开店十有九死的后尘。大汪在我把客栈转出去不久后因病去世,小猫跟着我走了两个城市,最终还是被我送了人。
我离开丽江,陆续去鹰潭、杭州、成都等蓉儿博客里经常写到的城市生活了几年。跟她共同生活在一个城市的时候,我每天都在盼望着我们在街上重逢,我想跟她说说话,或者什么也不说,能看上一眼也好。这本是她在我身边时最稀松平常的事,分开后都成了奢望。
我在人群中错认过几次,终究是再也没有见过她,城市太大人太多固然是原因之一,更大的缘故,是她生活得很好,我没有勇气去打扰。她的博客也在我离开成都后停止了更新,最后一篇日志写的是她要移民澳洲。我知道她并不是为了躲避我,是崭新而又不同的生活轨迹让我们渐行渐远。几年的打拼和漂泊,我也渐渐把感情的事情看淡了。
只是“陈蓉嫣”三个字,仍旧是一个咒语,可以一秒钟让我从谈笑风生变得沉默不语。我可以不去想,不让人提,却始终无法爱上新的人。
有时候喝醉了我会忍不住问朋友,为什么对的人总是在错的时候遇到?如果再迟几年,等到我成熟的时候再遇到她,也许人生就不会有那么多遗憾,就不会这样悲凉了。
朋友说,如果不是遇到她,你可能一辈子都不会成熟。所以不存在对的时候或者错的时候,无论什么时候,只要遇见了,就是对的时候。不要为自己当初没有好好把握找借口。也不要觉得你在这场爱情里受到了伤害。伤害越大,收获越多。
回过神来的时候,周杰伦又唱到了那句:“我听闻,你始终一个人。”邻桌的情侣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走了,朋友发来消息,还堵在路上。环顾四周,众人仍旧在谈笑着。我突然意识到,在这生活着无数人的花花世界里,一个人的悲喜,又算得了什么呢。
未来的人生还很长,“陈蓉嫣”这三个字,我既然忘不掉,就只能深埋心底。就像多年前被堂姐抢了衣服和银饰,大哭许久却始终不见外婆拿糖油粑粑来哄的她。在不爱你的人面前,伤心哭泣是多余的,除非你能把眼泪凝结成面具,并且决定接下来的一生都不摘下它。
只是不管把名字埋得多深,面具戴得多厚,总是会有一些熟悉的瞬间熟悉的味道会让厚厚的防护层产生裂痕。忘不掉的终究是忘不掉,改变不了的永远也改变不了。纵然发达的通讯和便捷的交通已经把地球变成了一个村子,有些人一旦错过了,仍旧是一辈子。
编辑/陶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