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希明
摘 要:实践中,不管如何进行风险管理活动,风险总是伴随着生产经营活动而存在。既然规避一切风险在现实中无法做到,将风险控制在合理可承受的范围内就成为一种必然选择。如何界定某种风险是否属于“合理”,引入经济学中的成本效益分析,是一个不错的方法,即通过对风险管理的成本和效益进行综合权衡,进行怎样的风险管理投入,才能取得最大化的风险管理效益。本文试从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角度谈几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关键词:企业风险;成本;效益
一、风险与成本效益概论
有的学者将风险定义为“结果的潜在变化”,对于企业而言则定义较为广泛,即“因业务活动而衍生出难以预测的负面可能性,以及这些活动所带来的预期财务损失”。《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中将“风险”定义为“未来的不确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本文采用这一定义。同样,根据《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GB/T 27914--2011)的规定,企业法律风险是指基于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由于企业外部环境及其变化,或者企业及其利相关者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影响。众所周知,企业的所有经营活动都离不开法律规范的调整,所以企业法律风险发生领域十分广泛,它存在于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和各项业务活动中,存在于企业从设立到终止的全过程。《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指南》依据风险成因,将企业法律风险分为违规风险、违约风险、侵权风险、怠于行使权利风险、行为不当风险。
一般认为,成本效益分析是通过比较项目的全部成本和效益来评估项目价值的一种方法。成本效益分析作为一种经济决策方法,将成本费用分析法运用于计划决策之中,以寻求在投资决策上如何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效益。常用于评估需要量化社会效益的公共事业项目的价值。非公共行业的管理者也可采用这种方法对某一大型项目的无形收益进行分析。在该方法中,某一项目或决策的所有成本和效益都将被一一列出,并进行量化。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中,由于法律风险管理本身的特殊性,虽然很难做到对成本和效益的准确量化,但引入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对法律风险管理及其采取的具体管理措施具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成本
由于企业法律风险是客观存在的,企业为了应对风险采取的风险识别、评估和防范措施是以消耗一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为代价的。此外,由于风险的影响,可能会导致损失的发生。对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成本的分类多种多样,从风险事件的发生和应对角度,一般可以划分为以下构成部分:
第一,预防成本。它是指为了防止法律风险的发生,而在组织内部采取目标制定、跟踪监控、事项识别和应对防范措施所花费的成本费用,以及因此增加了控制和管理环节而降低了业务效率所造成的直接、间接损失。预防成本与企业内在环境、风险管理系统的结构、复杂程度和精度相关。该系统越复杂和精密,成本费用的投人就越高,反之则越低。
第二,纠正成本。它是指发现了法律风险苗头而对其实施检查、追究、处置、复原所花费的成本费用。它是以出现法律风险先兆为前提的。此时的法律风险行为尚在控制范围内,未造成明显的、重要的损失,对企业整体的经营管理或业务活动未构成直接损害,但是如若不对其进行及时纠正,则可能形成越来越严重的威胁,甚至酿成重大事故。纠正成本是预防成本的追加和补充,如果预防成本投入足够大且发生作用,纠正成本就可以避免或减少。反之,在不良的企业环境中,如果预防成本不发生或少投入,就会加大纠正成本的支出。这两项成本是法律风险的事前预防或事中的控制费用,是积极、主动投入或发生的管理成本。
第三,惩治成本。它是指当法律风险发生,且对企业内部或外部造成了现实危害,因而对其进行处理、处罚、整治而支付的成本费用。惩治不同于纠正。纠正是企业自主地对风险的轻微表现进行调節、纠偏。惩治则是当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法律风险事实和不良后果时,而采取的一种行为。惩治成本是一种被动的成本费用列支。如果企业内部采取了严密的内部控制和管理,如果早期能够主动发现法律风险并采取应对策略,投入足够的预防成本和纠正成本,便可以避免或降低风险损失。
第四,损失成本。它是指由于法律风险管理工作薄弱,缺乏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所导致的直接或间接的、有形或无形的、经济或社会的、短期或长远的、现实或潜在的损失。这种损失有的可以准确确认和计量,有的则难以准确计算。
三、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效益
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通过规避损失和保障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而带来效益,这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存在的根本原因,也是各级企业管理人员进行风险管理研究的动力。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效益,可以划分为:第一,冒风险的超额效益。它是指企业由于法律风险管理的存在而获得的实际效益超过了社会平均效益的那部分效益。第二,风险本质增益。它是指企业由于实施了法律风险管理,为企业创造出了更有保障的生产经营条件,从而促进了企业的资产增值。第三,减损效益。它是指企业由于实施了法律风险管理所带来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害的减少,风险事件的不利影响得到降低。
尽管法律风险定义为损失的可能性,但并非意味着所有的风险都是必须避免的。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过程中,应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对法律风险管理的投入和效益之间进行衡量。如果对某项风险采取控制的投入明显大于效益,则可以考虑将该项风险从评估对象中去除。对于损失程度确实很低但控制成本远高于效益的法律风险的,可以选择接受。对于损失较大但控制成本过高的风险的,可以选择降低或转移。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目标不是将风险降到最低,而是控制在一个合理的可承受的水平,成本效益分析是判断风险是否达到这一水平的重要方法。
从构成法律风险管理成本的预防成本、纠正成本、惩治成本和损失成本来看,可以说明这样一个道理: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防范与控制是资源的占用和消耗,从价值形式上反映为成本费用的支出。这类资源的消耗和占用与生产经营和管理业务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性质。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基本目标是以最小的经济成本获得最大的安全保障效益,即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就是以最少的费用支出达到最大限度的分散、转移、消除法律风险,以实现保障企业经济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基本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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