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建平+邱卫林
摘要:财务报表存在错误,即会计信息质量出现瑕疵,将对报表使用者作出相关决策产生较大影响。文章结合对A集团实施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重点对A集团新增的重要经营业务、合并范围的变化、集团内利息收支等重要财务信息进行分析,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A集团 报表审计差异 分析
A集团是某地市直属国有集团,由市国资委全额出资设立,集团总部的下属子公司数量较多,行业跨度较大,包括工业生产企业、农业生产企业、商业企业、准金融企业(典当、融资租赁)、房地产开发企业、基础设施开发类企业等。当地市国资委对市属集团采用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集团管理层进行经营业绩考核,考核的指标包括经济效益指标及任务完成指标,年度经济效益指标包括利润总额指标、收入指标,任期经济效益指标主要是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
B会计师事务所从2010年开始承担A集团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对A集团及其环境较为了解,包括其现有的经营活动、所有权状况和集团的治理结构、组织结构和筹资方式等,以及所处行业、法律环境和监管环境。对A集团实施201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组(以下简称集团项目组)重点关注的是A集团新增的重要经营业务、合并范围的变化、集团内利息收支等重要财务信息,运用了询问、检查及重新计算等审计程序,以识别和应对其中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
一、对集团新增经营业务风险的识别和评估实例分析
在对A集团2014年的审计中,集团项目组负责人了解到,A集团在2014年制定的未来五年战略规划中增加了农业生产板块,由下属农业生产企业C公司运营,计划种植有机蔬菜,消费对象定位为中高端消费人群。按集团战略规划,农业生产板块将是集团战略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总投资分两期,计划总投资超过2亿元,对集团未来利润将产生重要影响。一期投资预算为1亿元,包括办公楼房及部分生产基地的建设,已于2014年6月开始动工,计划在2015年一季度投入运营。在201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审计人员发现办公楼房及生产基地按项目预算正常投入,尚未完工。在2015年度財务报表审计中,集团项目组认为,该项目将是2015年度集团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项目组负责人将农业生产板块作为重点审计事项,采用询问集团管理层及集团内部投资发展部门人员的风险评估程序,从集团层面了解该项目的进展。经了解,该项目已于2016年5月投入运营,投入蔬菜大棚500个,从5月开始主要是做市场推广,包括生产基地产品展示及免费品尝、免费配送,销售情况目前暂未达到预期。审计集团的注册会计师将了解到的情况及时与审计C公司的注册会计师进行通报,确定将该项目作为集团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计划与审计C公司的注册会计师一同对上述了解到的信息向C公司管理层进行验证,包括实地查看大棚运营情况、询问管理层大棚投入的时间、业务的运营情况,对涉及到的财务报表项目做重点检查以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存货、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经实地查看、询问相关人员、检查工程项目合同及账户入账情况,发现C公司迫于亏损压力未将5月已投入使用的办公楼房及大棚(成本预估在10 000万元)结转到固定资产并计提相应折旧,免费配送及基地有机蔬菜品尝体验发生的市场推广费700万元挂账长期待摊费用未计入销售费用,导致财务报表项目存在重大错报,经与C公司沟通后进行审计调整,按预估价补转固定资产10 000万元、并补提折旧415万元,挂账长期待摊费用700万元结转为销售费用,合计减少利润总额1 115万元。
对纳入集团战略规划但由子公司负责运营的新增经营业务,由于其投资总额大且新业务的经营风险较大,集团项目组在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应将此类业务作为关注重点,在从集团层面总体了解新增经营业务的投资实施情况的基础上,关注对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相关业务核算的审查,将了解到的信息及时向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通报,并针对与可能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相关的一个或多个账户余额、一类或多类交易或披露事项实施审计。
二、集团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界定实例分析
A集团于2015年初受市政府指定,承担旧城区部分拆迁改造任务,市政府要求A集团投资设立房屋征迁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征迁中心)负责拆迁改造的管理,征迁中心经市政府核准采用事业单位编制,由A集团负责管理,拆迁改造的资金向A集团筹借,拆迁改造完成后与市财政局进行清算,并由市财政局根据拆迁改造完成情况给予一定比例的管理费补偿。在集团财务报表合并过程中,集团层面以该征迁中心采用事业单位编制,其报表按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编制为依据,未将征迁中心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由于征迁中心未纳入合并,A集团财务报表只将筹借给征迁中心的资金做应收款项反映,征迁中心的拆迁改造支出未包括在集团财务报表中,A集团与征迁中心之间的债权债务、以现金结算债权与债务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未做抵销处理。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第四十六条规定,集团项目组应当针对合并过程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以应对评估的、由合并过程导致的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风险。设计和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应当包括评价所有组成部分是否均已包括在集团财务报表中。项目组经讨论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七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现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是否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判断标准是被投资方是否由投资方控制。被投资单位征迁中心由A集团全资投资设立,日常运营由A集团负责管理,其拆迁改造的完成情况决定了将来的回报,因此其实际是由A集团控制,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十七条规定,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母公司不一致的,应当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者要求子公司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另行编报财务报表。经与A集团合并报表管理层沟通,由于征迁中心的财务报表采用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编制,因此,A集团在合并过程中,应对征迁中心财务报表按企业会计准则及A集团母公司会计政策进行调整后再进行合并。在A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调整后,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第五十条的规定,即“如果集团财务报表包括的组成部分财务报表的报告期末不同于集团财务报表,集团项目组应当评价是否已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这些财务报表作出恰当调整”,集团项目组应对调整后的征迁中心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适用的会计政策进行评价,看其是否满足合并要求。
三、集团合并利润表之利息收支计算及抵销实例分析
A集团总部作为集团融资中心,负责集团借款的统借统还,根据下属各子公司资金使用计划转借资金,部分子公司借入资金作为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部分子公司借入资金用于资产购建,利息根据集团总部提供的占用资金利息月结单结算,子公司将支付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下的利息支出,或对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计入相关资产成本,集团总部将支付借款利息计入财务费用下的利息支出,将收到子公司支付的利息计入财务费用下的利息收入。A集团在编制集团财务报表时对集团总部与子公司相互之间的占用资金产生的债权与债务项目,占用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做相互抵销。
由于A集团总部融资工具多(包括企业债、中期票据、银行借款)、融资金额大、利率差异大,且内部资金拆借频繁,利息收支结算出现错报的可能性较大,集团项目组将集团总部利息收入作为重要财务信息实施审计。集团项目组通过检查各种融资工具合同中的利率条款,集团内部资金借出、归还日期,重新对A集团总部利息收入的计算过程进行复核,发现A集团总部对企业债、中期票据转借资金的利息收入存在超收,原因是一方面对此类转借资金的应收回的利息按照银行借款结息的方式按月计算结息,而集团总部应付此类资金的利息为按年计算结息,这一部分造成的超收金额较小;另一方面,对占用此类资金的子公司按月计算应收未收到的利息,次月转为占用借款资金计算利息,这一部分造成的超收金额较大。集团项目组继续对A集团编制合并利润表时总部与子公司之间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合并抵销过程实施检查程序,發现A集团只对计入子公司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与计入总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部分予以抵销,而对子公司购建资产资本化的利息支出与计入总部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收入部分未予抵销,理由为资本化的利息支出无需抵销。对于集团总部的利息超收,又因利息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无需抵销资本化利息,导致相关资产成本、合并利润的虚增错报。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十六条规定,母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应当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企业集团整体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从A集团整体角度分析,子公司占用集团总部转借资金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发生的利息,其资金来源仍为外部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合并时无需抵销,但因总部与子公司资金往来导致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应当抵销,即应按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资本化利息金额抵销在合并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的利息收入与利息支出,附注中的财务费用计算下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金额应按抵销后的金额列报。集团项目组先对A集团总部应收的利息收入按企业债、中期票据的付息方式重新计算确定应收金额后调整A集团总部及子公司的单户财务报表,然后对合并利润表及附注中的财务费用项目下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做抵销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及应用指南对销售商品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抵销、销售商品形成的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所包含的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的抵销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及介绍,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人员在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对上述两类内部交易抵销一般会做重点关注,对集团内部资金拆借利息收入、利息收支之间的交易抵销往往容易忽视。而在目前的融资品种中,集团融资金额大,内部资金拆借频繁,利息收支的相关账户发生错报的风险较大,因此集团项目组应将集团内部利息收支的计算及抵销作为重要的财务信息执行审计。
与单户财务报表审计相比,集团财务报表审计更为复杂,集团项目组应当了解集团及其环境、集团组成部分及其环境,以识别可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针对合并过程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应对重大错报风险。
综上所述,在集团财务报表审计实践中,首先,应当重视对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审计,审计人员应该从个别财务报表的编制是否符合公认的会计原则、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是否公允地反映了资产负债表日的财务状况和审查期间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状况以及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是否符合一贯性原则等方面进行审查评价,尤其应该关注对由子公司营运管理的集团新增经营业务风险的识别和评估,避免由于忽视个别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和单纯搞集团财务报表审计导致低估集团财务会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其次,审计人员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审计集团内公司间的股权关系,审查合并主体范围的正确性,审查有无将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摒弃在外,将不应该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包含在内。最后,审计的难点主要集中在内部业务的抵销审核上,因而审计常常会利用合并会计报表与母公司会计报表、各子公司会计报表之间的特殊必然联系,对合并会计报表的主要项目进行复核,来确定合并会计报表数据的正确性,但是容易忽视对集团内部资金拆借形成的利息收入、利息收支之间的交易抵销,因此在审查集团合并工作底稿和抵销分录的工作中,对内部交易合并抵销的核算和抵销分录的编制的审计应该包括集团内部利息收支的计算及抵销。
参考文献:
牟彩艳,张露.财务报表舞弊和审计程序浅析[J].商业会计,2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