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减征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16]136号)。《通知》明确,自2017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对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通知》所称乘用车,是指在设计和技术特性上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和(或)临时物品、含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9个座位的汽车。具体包括:国产轿车、国产专用乘用车、其他国产乘用车、进口乘用車。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