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力促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

2017-03-15 09:17贾常艳
电器工业 2017年8期
关键词:装机风电发电

/本刊记者 贾常艳/

多措并举力促可再生能源健康发展

/本刊记者 贾常艳/

7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意见》要求,加强可再生能源目标引导和监测考核,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强电网接入和市场消纳条件落实,创新发展方式促进技术进步和成本降低,健全风电、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机制,加强和规范生物质发电管理,多措并举扩大补贴资金来源,加强政策保障等,以有效解决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出现的弃水弃风弃光和补贴资金不足等问题,实现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意见》指出对大型水电、风电、光伏发电基地,所在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及市(县)级地方政府能源主管部门首先要落实电力消纳市场。水能、风能、太阳能资源富集地区后续规划新建的特高压输电通道均应明确输送可再生能源电量比重指标。鼓励结合社会资本投资经营配电网、清洁能源局域电网和微电网建设,实现可再生能源高效利用并降低成本。国家能源局按年度统一组织光伏发电先进技术应用基地优选,被选上的基地纳入该地区年度新增建设规模。对优选上的基地,由所在地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家能源局指导下组织地方政府采取公开竞争方式选择项目投资主体,并提出统一的技术标准,以此引领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促进成本下降,减少补贴需求。《意见》还公布了2017~2010年风电、光伏电站新增建设规模方案以及生物质发电“十三五”规划布局方案。

据悉,“十三五”期间,可再生能源总的投资规模将达到2.5万亿元,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量年均增长将达到4250万千瓦,约占“十三五”年均新增装机规模的一半左右。2017年上半年,可再生能源占了电力新增装机的70%,可再生能源发展建设形势欣欣向荣。但其悲哀之处是弃风弃光严重,甚至有些地区建得起用不上。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梁志鹏表示,“十三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主要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第一,规划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指导,第二是依靠技术进步、改革创新、落实国家政策、降低非技术成本等方式来降低成本。

可再生能源已经成为我国能源增量的主要组成部分。在关键的“十三五”时期,可再生能源产业的持续健康有序发展需要多措并举,共同推进。

此前国家能源局正式公布的首批55个能源互联网示范项目,要求首批示范项目原则上应于2017年8月底前开工,并于2018年底前建成。能源互联网的建设意义重大,特别是对于有着高比例的可再生能源而言更是如此。能源互联网是通过多能互补实现更高的灵活性,从而实现高比例可再生能源消纳和高能效,应对能源需求日益增长的不确定性。“建设能源互联网,有利于缓解‘弃光、弃风、弃水’现象,促进风光水火等电源高效开发、清洁利用,提高非化石能源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时璟丽表示,能源互联网建设可推动分布式能源和电力外送通道的建设,促进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和跨区域传输以及多能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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