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文县探索建立党内组织生活纪实报告制度,进一步严肃组织生活纪律,提升组织生活实效。
严格纪实范围。明确各基层党组织在开展各种会议和各项活动时,严格遵循“一类一表”原则,列表填写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分门别类做好纪实。严明纪实内容。细化《党内组织生活纪实表》,采用文字纪实、图片纪实、专人纪实的方式,明确全程纪实重点内容,实现党内组织生活的经常化和规范化。严肃纪实程序。突出“提前申报-过程纪实-完结报告-备案归档”4个环節,对各党支部独立开展活动填写的《纪实表》建立独立卷,对专项教育中开展活动的纪实材料,建立综合卷。严肃纪实纪律。实行谁纪实、谁保管,谁审核、谁负责,责任主体对《纪实表》的真实性完整性、活动的规范性负责,并通过培训、督查、通报、考核的方式落实纪实纪律。(兴文县委组织部 罗天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