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行、称号必有用,万金散尽换不来?!

2017-03-13 19:28孙远钊
中国知识产权 2017年2期
关键词:排行榜调研

孙远钊

有一句被马克·吐温引述后而成了传世经典的名言:“世上有三种谎言:谎言、该死的谎言和统计。”1这当然不是说所有的统计都是有问题的,而是在警告人们必须要注意隐藏在任何统计背后、种种真正的问题以及被数字表象所可能引发的误导。

对于每个知识产权领域从业的人员而言,现在大约三不五时就会遇到各种某某排名、知识产权指数、专利申请量等各式各样的“排行榜”,还有年度十大这个、十大那个,当然还要加上各种数不清的称号、奖项、名目等的信息发布,周而复始,源源不绝,着实让人看得眼花缭乱。但最终则貌似人人有奖,于是倒也是相安无事。有的人自然是想拿这个来作为“绩效指标”,从而可以获得更多的预算、奖励或资源;有的则是要拿这个来做点公关以争取资源。于是给出名目、称号或是做统计的一方与获得名目、称號与统计的相对方,表面上大家各取所需。在这周而复始之间,连GDP大约也随着这股热闹劲儿冲上了几个小数点,在当前景气不算太好的时节(“新常态”),这可是雪中送炭,何乐而不为?问题是,实际的状况真是如此么?

十余年前有一家颇具规模、从事计算机部件制造的台湾上市企业在美国遭到起诉。这家企业和它的总裁是案件的共同被告。当时原告方起诉了“十项罪状”(很奇妙,竟然又是“十”!?)。一开始上市企业根本就没把这当回事,置之不理。没想到这么一来就给了对方机会,以被告缺席判决的方式如其所愿拿到了一张面额五千多万美元的判决书。这时上市企业才开始慌了,经过千辛万苦最终总算让法院撤掉了其中的九项指控,但仍有最后一条“小辫子”给人逮着了,就是企业的决策不符合自定的重要程序性要求,因此总裁与该企业都被判违反了该州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的相关法规,并需承担非常高额的赔偿。很巧的是,当时“公司治理”这个口号正被喊得震天价响,就在这判决作出不到一周后,那家企业就被一家国际知名(并号称“权威”)的杂志《欧洲货币》(Euromoney)评为当年台湾最符合公司治理的第三名。估计杂志社或许还不知道有这桩诉讼的存在(虽然所有的信息都是公开的,也必须按时申报)?于是那位才刚刚被判违法的企业总裁立马受到各方邀请,大谈公司治理之道……2

在过去多年销售量一直位居全美第三的新闻杂志《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U.S. News & World Report)自1983年起每年都要做一个全美最佳大学的评鉴(现在更推出了全球的)。时至今日,这个评鉴已经让几乎所有想要申请到美国大学就读的人(无论是学生或家长,也不分本科生或研究生)趋之若鹜,成为其必须参考的读物。在传统新闻事业面对互联网的环境而大幅萎缩的困境下,这个评鉴至今竟然成了该杂志社最重要的收益来源,于是其商业化的色彩也日益浓厚。

早在本世纪初就已经有专业的分析对这个评鉴提出了严厉的批判,杂志社在种种压力下也做出了一些改变,包括通过更公开、透明的方式介绍其调研与计算的方法等,但基本上还是换汤不换药,从而持续引发争议。3例如,作为评鉴最重要的参考指标是竞争对手与在高中从事大学入学咨询人员的评价(权重比占22.5%)。然而问题是,其他学校的校长、教务长等整天忙于自身的事务都已快到了人仰马翻的地步,经常连自家内部的事情都还没法弄清楚,哪还有闲情逸致去关注别人的家务事?又如教师的薪资待遇被列为学校教学资源的一项重要因素(权重比占该因素的35%),但薪资的多寡为何与教学的质量可以构成一定的关联性与比例关系?薪资愈高就一定表示教学质量愈高?

事实上,已有相当的证据显示,各校虽然一方面对这样的评鉴相当不以为然,但另一方面为了博得好的排名,仍然投入了大量的资源并施展各种手段来投评鉴单位(杂志社)的所好,因此形成了相当扭曲的状况,反而源源助长这样的供输枢纽带持续拉动下去。由国家大学入学咨询协会(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College Admissions Counseling)所做的一个调研显示,将近七成的专业咨询人员认为这个评鉴不能正确反映实际的情况,尤其有相当多的因素根本就无法透过数字呈现出来(对于执迷于大数据的人而言,希望这多少也是个警示,凡事都不能太过)。4目前已有多所大学表明态度,不再参与这种被扭曲的调研。但最终还是要看消费端的广大使用者是否能回过神来,走出这个迷思甚至迷信,告诉自己:唯有自己做好功课、多方咨询专业人员才是正确的道途。

几乎同样的状况也出现在关于律所、律师的调研当中。仅在美国,目前与法律行业相关的各种调查、排名和奖励名目等等就已经超过了1,200种!5对于参与的律所、律师而言,几十年前这还是件偶一为之的“小事”,每年稍微花点时间填填表格即可;但是曾几何时、在不知不觉之间,各家大小律所和律师们目前每年都必须砸下不知多少的时间、精力(甚至财力—抱歉!不该点破的,就还是心照不宣罢)去应付这些排行、奖项名目的“调研”,不少有规模的律所甚至已经在其行销部门组建了专门的团队来做对接,双方各自投其所好,就是为了要确保自家的品牌乃至被特别关照过的律师大名要出现在某些排行榜之中。

究竟这类排行、名号等等所产生的实效如何呢?既有的各种实证调研已经不断确认,不知多少的这种自我标榜就是纯粹的浪费时间、资源,对于增加客户来源与增强外界对其律所的了解乃至个人形象的提升几乎毫无作用。6调研也发现,几乎所有的人,包括潜在的客户和律所的同侪(或是竞争对手),都不是好忽悠的,对于这种 “各取所需、银货两讫”(pay-for-play)的手法都心知肚明,通常在相关的“新闻”或信息发布,“奖牌”等等给出后不消多久就烟消云散,不复记忆。

必须要特别指出,当然不是所有的“排行榜”调研或是数据表列都一无是处。真正具有价值的调研还是有的,但是实在为数不多,而且恐怕会所费不赀。如何去芜存菁,找到真正具有价值的数据调研,还是要看自身的态度、素养、要求和努力。像是知名的律所调研机构“钱伯斯”(Chambers and Partners)有个从不公开刊行、但订购价格非常昂贵的《钱伯斯密调》(Chambers Confidential),除了那个表面文章的排行榜以外,其中还会列出各式各样的独立调研与分析,包括律所的客户与行业观察家对律所表现的忠实评价(尤其是负面的批评与实证)。这就让一家律所有了非常具体明确的依据和分析来作为自我改善的基础,也让整个调研有了实质意义。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难免总有一些媒体(尤其是所谓的“新媒体”)为了本身的需求或利益会经常以刊登这些表面花俏、其实内涵虚无的排行榜来博眼球,然而从哪些律所会跟着浮躁、随之起舞,哪些律所则从不声扬、只做实事,大约也就可以看出彼此不同的底蕴和特质。

反观国内,目下所见绝大多数的各类排行榜都会多少打着“大数据分析”的旗帜自我宣传一番(甚至偶尔还用“权威发布”的名义,言外之意就是不容置疑),但却鲜少能看到它们明确公开其统计信息的来源、计算的方法与分析的依据。但这却往往正是问题的症结所在:不仅是数据本身是否靠谱,更有筛选与方法上的各种问题需要论证。尤其是可比性,亦即是否有任何把苹果、香蕉、梨子等等互相不当比较的情形,而不是真正的用苹果来比苹果,从而可能造成误导?

例如,每年针对各大学的排行榜,究竟是依据哪些因素如何评比出来的?如果两校之间的分数差距只是些微之别(甚至还如酒店般的被打上不同的“星级”),不知其中的实质意义何在?反过来说,如果只是用一套标准、一个尺码来衡量,是否反而會把各校所具有的特色给掩盖掉了呢?即使再把范围限缩到法学院彼此之间的互比,同样的问题依然会出现。有的法学院或许是以民、商法见长,有的则是以公法取胜。其他的学门也是一样。这样的不同取向如何能够放置到一起来评比?更进一步说,学校排名的高低,是否必然与其师生的表现呈现对应的关系?用俗话来说,庙大业大是否当然就表示一定会香火鼎盛?信徒多的是否就当然意味着其中的和尚更会念经?或是和尚愈会念经是否就表示信徒会愈虔诚、从而祈祷会愈灵验?而且这样的评比是否正好与当前全球教育走向多元、百家争鸣、相互竞争的总体趋势背道而驰?

又如,以专利申请量作为基础所列出的各地创新排行榜,显然是从一开始(标题)就已经发生了问题:试想专利的申请“量”,尤其是在补贴政策下所产生的泡沫化、虚胖型的各种大小申请,真能够与“创新”划上等号么?以行政界线来评比哪个省、哪个市拥有最多的专利,从而就被评为最具有创新力,这符合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况么?甚至强调每千人所拥有的专利量如何如何,又有任何的意义么(真是他们所“拥有”的么)?专利毕竟只是一个排他性的私权,主要是用来把具体的研发成果转化为实用产品的指标性工具。如果不着重关注这项工具所能产生的各种价值,包括获得的许可费等直接性的经济性收益与衍生出的新创事业与就业机会(间接的经济性与非经济性效益)等等,而只是拼命地在工具本身做文章,恐怕就是舍本逐末了。

在一个走向速食文化的社会,人们变得浮躁异常,无法定下心来专注、仔细地做好自己应该做的功课,而总想依赖简单易懂的“懒人包”或什么排行榜去替自己指出一条路径,却愿意忽略背后各种需要考虑的因素。这样的态度自然就注定迟早会遭遇风险与问题。于是这种其实对自己非常不利的心理需求居然造就出了各种各样的供需关系,形成了巨大的产业链条。如果马克·吐温地下有知,或许要把那句经典名言修改如下:“世上有三种会被当成谎话:实话、难听的实话和真正复杂的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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