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捷克反垄断局UOHS对两大电信运营商沃达丰Vodafone和O2开出约合人民币2692.2万元罚单。其中一方已经提出上诉。据透露,早在2001年3月22日起,沃达丰捷克公司和O2捷克公司就实施了网络互联协议,即雙方可以相互直接连接彼此的网络,同时组织其他运营商在任何时候通过第三实体网络来互联两者的网络,从而实现垄断的目的。UOHS认为,这种协议实施是关于市场分配的垂直协议,限制竞争并且有可能限制公共电信网路运营市场上的竞争,违反了相关竞争保护法案。捷克反垄断局要求禁止此类协议实施,并对沃达丰开出约合人民币1347.1万元罚单,对O2开出约合人民币1345.1万元罚单。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