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慧
[提要] 农业发展需要有充足的资金支持,但受目前金融市场供给约束、制度缺陷和环境制约等因素的影响,现有投融资机制的不健全导致农业发展遭遇严重的资金制约问题。本文以河南省农村金融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作为切入点,总结适合河南省自身省情的金融创新路径。
关键词:金融支持;创新;河南省
本文为2016年度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河南省农村金融创新研究”(2016BJJ048);2016年度信阳师范学院青年基金:“基于资本结构视角提高河南省上市公司经营绩效的实证研究”阶段性成果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7年2月10日
一、河南省农村金融创新的必要性
河南省是农业大省,资金短缺是困扰农业发展的核心问题。传统的农村金融形式单一,结构不合理,农村金融创新能够有效地解决农户资金短缺问题,帮助农业发展呈现集聚效应与规模优势。现阶段,农业经济的各种要素实现优化配置和长期持续发展,因此农村金融系统对应地要实现创新型发展和制度化发展。农村金融系统对农业的支持机制,并不仅仅反映在农业投资需求能够得到充足且优化的融资服务。现代农村金融发展应该与农业发展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以资本要素的配置为主线,促使各类广义生产要素均能够实现最优配置。
二、河南省农村金融支持机制现状
(一)农村金融支持政策的战略协同作用待加强
1、政策性金融功能发挥不到位。现有政策性金融机构由于存在运行机制不健全、业务单一、功能缺位等问题,制约了其支持作用的发挥。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一是服务单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主要为粮、棉、油等农产品的储备、收購、调销等提供相应的融资服务,业务对象范围相当局限,对其他需要信贷支持的农业项目支持力度不够,相对限制了农村经济的持续发展;二是资金来源单一。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资金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但现实中确实存在拨款资金不能按时到位,以及资金拨付有限无法满足实际需求的情况。尽管政策性金融机构还可以向中央银行进行借款,但这将导致融资成本上升;三是目前政策性银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保本经营、企业化管理”的经营定位,对于一些建设周期长的城镇基础设施放贷积极性不高,导致部分融资需求得不到满足。
2、村镇市场的金融资源配置不足。农业发展注重城乡一体以及区域协调发展,而目前河南省的金融资源配置呈现出一种自发性失衡的态势,金融机构出于盈利目的,将营业网点设置在经济发达地区和大城市,而在缺乏信用、抵押担保资源匮乏的农村和小城镇地区营业网点偏少,导致乡镇和农村地区长期处于金融服务的盲点。目前,河南省部分区域县乡基层信用社或分支机构占不到总网点数的20%。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网点分布稀少,很难产生金融机构帮助农业发展提供资金,农业发展为金融机构补充客户来源的互补联动效应。此外,商业银行信贷资金大多投向城市中的大企业和优质项目,配合农业建设的专项贷款金额较少,同时位于村镇地区的银行网点也没有因地制宜制定信贷操作方案和相应的制度。
(二)农村金融支持力度不足
1、农村资金来源有限。近年来,农业建设中所需资金大部分是上级拨给的专项开发资金及各级财政自筹资金。在农村服务的金融部门被逐渐边缘化,这使得小城镇、村庄和乡镇发展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这一现象增加了城镇化发展的难度。此外,农村金融政策中也缺乏对农业发展明确的指导意见。我国长期以来给农村地区的金融优惠仅仅局限于部分专项资金的供给,对支持“三农”以及一些重要经济开发的全方位优惠政策则没有清晰、持续的导向。政策性金融机构也没有明确地将农业建设作为信贷支持的中心。
2、融资渠道单一。目前,河南省农业建设资金主要来自于财政资金,资金匮乏使得农业投资增长十分缓慢。农业建设项目由于投资规模庞大、沉淀成本高、建设周期长等特点要求长期、集中、大额的资金来源。民间自有资金、外来资金、商业银行贷款均无法满足要求。河南省作为一个中部省份,财政收入毕竟有限,难以满足所需资金。除了财政资金以外,能提供建设资金的只有政策性金融机构,但其宗旨和定位是支持国家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并不是具体针对农业建设。因此,政策性金融支持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作用很有限。
3、农村产业发展升级受限。河南省是全国第二人口大省,农村存在众多待就业人口,就业问题严峻,要解决这一问题就需要充分发展农村产业,承载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压力。但目前河南省农村产业融资困难成为其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河南省农村产业的资金来源主要以商业贷款为主,但绝大多数金融机构的金融产品和信贷模式都存在趋同问题,表现为担保方式以不动产抵押为主,并且金融产品创新能力不强,没有根据农户的实际需求量身设计金融产品,很难满足融资需求。
(三)农村金融效率偏低
1、补贴性与政策性的金融支农效果不佳。目前,河南省补贴性与政策性金融支农措施效果不理想,对农村经济和城镇化进程的推动作用不明显。具体表现在:一是政策性金融的低利率对现有的农村商业金融机构具有挤出效应;二是政策性金融目前被错误地看成一种财政补贴或拨款而非贷款,贷款对象还款积极性不高,在部分区域出现了较高违约率和较低还款率。
2、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不明显。由于农村金融政策没有突出表现对农村经济的推动和导向作用,长期以来缺乏明确的定位,在支持基础设施改善、支持农村工业企业发展和产业结构升级、社会保障等方面都缺乏统一的规划和持续性的政策措施,因此难以产生积极的效果。
三、农村金融创新路径
(一)优化营业网点设置。目前,农村和县镇地区是城镇化的前沿阵地,任何忽略这一地方的商业金融机构,甚至有的是进入之后又后续撤出,都将会错失农业发展这一巨大的发展机遇。河南省城镇地区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设置不足,融资需求缺乏大型商业银行的支持。要创新农业金融机制,商业银行应该在农村和城镇地区合理布局,开设分支机构和网点,基层员工可以在当地招聘。目前,个别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已经开始进驻三四线城市和经济发达的县城,并在分行或支行层面设立了小额信贷部门和支农信贷部门,将在当地吸收的存款直接就地转化为贷款,这种模式可以在各类银行推广。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导产业结构升级
1、支持农业产业化。农业发展的未来在于产业化,金融支持第一产业发展就要密切关注农业产业化进程,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等各个环节提供优质金融服务,满足资金融通、现金结算、科技进步、保险保障等金融需求。在农业产业化过程中,各类金融组织应各司其职。以合作金融促进基础设施建设,以民间资本满足农户短期、小额资金需求。商业金融机构则重点支持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以强化龙头企业成长、建设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基地作为今后信贷资金支持的重点,实现金融企业与农业经济协调发展。
2、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现代服务业大多是知识密集型、技術密集型企业,能源消耗低、资源约束小,是农村发展中应重点支持的产业。但从当前的实际情况来看,服务型企业“重知识和技术含量、轻固定资产”的特点导致服务业获得的商业信贷资金规模严重不足,现代服务业营养不良导致后天发育不足,商业金融支持服务业发展在总体规模和支持结构上都存在问题。为此,商业金融机构应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开发面向现代服务企业的多层次信贷创新产品,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
(三)政策性金融机构优化方案。农业建设项目时间长、风险高、收益低是商业性银行很少关注的最重要原因。为解决这一问题,政府应给予商业性金融机构政策性优惠,同时通过政府发布相关文件或公布城市规划方向来引导社会资金流入相对弱势的农村项目。印度和日本都在这方面做出了有益的尝试,他们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利息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农村金融机构介入农村项目,同时颁布一系列政策法规保障农业融资的顺利进行。对于政策性金融机构来说,要利用自身资金配置优势实现农业发展要求的多维目标,必须推动资金实现农业资源最优配置。一方面政策性金融机构在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继续加大支持的同时,应加强系统性风险防控、创新资金使用模式、促进融资平台的优化升级;另一方面政策性金融机构应加强对基础产业、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和社会事业等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惠及更多的农户。
主要参考文献:
[1]林毅夫,孙希芳,姜烨.经济发展中的最优金融结构理论初探[J].经济研究,2009.8.
[2]梁欣然.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金融支持[J].金融教学与研究,2007.5.
[3]王修华,马柯,谭烨.金融发展促进二元经济结构转换的内在机理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