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
关于新民主政治
毛泽东
这里所谈的是“国体”问题。这个国体问题,从前清末年起,闹了几十年还没有闹清楚。其实,它只是指的一个问题,就是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资产阶级总是隐瞒这种阶级地位,而用“国民”的名词达到其一阶级专政的实际。这种隐瞒,对于革命的人民,毫无利益,应该为之清楚地指明。“国民”这个名词是可用的,但是国民不包括反革命分子,不包括汉奸。一切革命的阶级对于反革命汉奸们的专政,这就是我们现在所要的国家。
……
至于还有所谓“政体”问题,那是指的政权构成的形式问题,指的一定的社会阶级取何种形式去组织那反对敌人保护自己的政权机关。没有适当形式的政权机关,就不能代表国家。中国现在可以采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但必须实行无男女、信仰、财产、教育等差别的真正普遍平等的选举制,才能适合于各革命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适合于表现民意和指挥革命斗争,适合于新民主主义的精神。这种制度即是民主集中制。只有民主集中制的政府,才能充分地发挥一切革命人民的意志,也才能最有力量地去反对革命的敌人。“非少数人所得而私”的精神,必须表现在政府和军队的组成中,如果没有真正的民主制度,就不能达到这个目的,就叫做政体和国体不相适应。
国体——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政体——民主集中制。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抗日统一战线的共和国,这就是三大政策的新三民主义的共和国,这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我们虽有中华民国之名,尚无中华民国之实,循名责实,这就是今天的工作。
这就是革命的中国、抗日的中国所应该建立和决不可不建立的内部政治关系,这就是今天“建国”工作的唯一正确的方向。
【题解】
本文选自《新民主主义论》(1940),题目为毛泽东拟定的小节标题。毛泽东在文中讨论了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国体和政体问题,勾勒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原初构想。
毛泽东指出,由于中国资产阶级有着“一身而二任焉”的两面性,也就意味着他们无法领导人民推翻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无法取得人民的信任。反观中国的无产阶级,自五四运动以来,他们已经迅速地变成了一股觉悟了的独立的政治力量。无产阶级能够联合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小资产阶级,从而构成决定国家命运的基本力量。在此基础上,中国所要建立的中华民主共和国,只能是在无产阶级领导下的一切反帝反封建的人民联合专政的民主共和国,这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
那么,如何把各个阶级的革命意愿与政治诉求整合起来?毛泽东认为只能通过“政体”的方式解决。
毛泽东认为,适合当时中国实际情况的政体只能是民主集中制。所谓“民主”,是指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省人民代表大会、县人民代表大会、区人民代表大会直到乡人民代表大会的系统,并由各级代表大会选举政府。这在当时非常符合革命实际,方便把分散的革命力量调动起来。所谓“集中”,是指政府充分地发挥一切革命人民的意志,才能更有力量地去反对革命的敌人,也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毛泽东认为,“民主”和“集中”是统一的,要相互支撑,相互适应。同样,“政体”与“国体”也是相互统一的,如果出现错位,就无法实现真正的民主集中。
因而,以“各革命阶级联合专政”作为国体,以“民主集中制”作为政体,就是新民主主义的政治,就是新民主主义的共和国。这个共和国及其政治纲领也就是中国唯一正确的发展方向。(王纵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