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权润 (江苏师范大学 文学院 221000)
明末两京制度诸弊端考
何权润 (江苏师范大学 文学院 221000)
南明迅速灭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而笔者认为明代的两京制度是其中的关键因素之一。当下研究明代两京制度者甚繁,然多从迁都过程,留都南京的机构体制,以及两京制度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功能着手研究,很少论其存在的隐患,尚无对其在明末造成的诸种弊端进行探讨。本文旨在重新审视明代两京制度在明末期凸显出的弊端,并加以论证。
明末历史;南明王朝;两京制度
自崇祯二年始,各地战乱频发,以李自成、张献忠为首的义军把“死而不僵”的明朝一步步拖向深渊。崇祯十七年正月,李自成于西安称帝,改元大顺,同时引兵东进,大明王朝岌岌可危。值此存亡之秋,“正月初三日,思宗在德政殿召见李明睿,询问‘御寇急务’……李明睿说:‘自蒙召,道闻贼氛颇恶,今逼近畿甸,……惟有南迁可缓目前之急,徐图征剿之功。’”1一番交谈后,思宗观四下无人,向李明睿坦言道:“朕有此志久矣,无人赞襄,故迟至今。汝意与朕合,但外边诸臣不从奈何?”2由此可见,思宗对于“南迁之策”是持赞同态度的,其忧虑之处在于不知朝中大臣们的态度如何。李明睿时任左中允,只是一个区区正六品官员,可以算的上是人微言轻,思宗更希望能得到朝中重臣的支持。然而事与愿违,等到二月二十三日,农民军剑指京城,思宗诏征天下兵勤王。此时左都御史李邦华、少詹事项煜、中允李明睿皆上疏请求思宗固守北京,而令太子监国南京。过了几天得不到思宗的回应,又上疏请求让永、定二王分别前往太平、宁国两府,以此拱卫两京。思宗见到后深以为然:“上得疏意动,绕殿行,且读且叹,将行其言。”3恰逢朝议,中允李明睿提出南迁之议,然而给事中光时亨“以倡言泄密纠之”4。无奈之下,一向自矜的思宗不得不说道:“国君死社稷,正也。朕志定矣。”5最终李邦华等大臣提出的南迁之策便被罢之不议。三月初,吏部右侍郎李建泰上奏,再次提议南迁,并建议让皇太子先行。思宗在平台召对群臣时谈到李建泰奏请南迁一事,并问道:“国君死社稷,朕将安往?”6大学士范景文、左都御史李邦华、少詹士项煜请求先令太子前往江南抚军。却遭到兵科给事中光时亨的立即反对:“奉太子往南,诸臣意欲何为?”7并提出唐肃宗灵武之事,朝臣闻之皆默然。思宗慨叹道:“朕非亡国主,诸臣尽为亡国臣矣。”8说完便拂衣而去。可见,思宗所倾向的“南迁之策”并不能得到朝中大臣的同意。相反,陈演、光时亨等大臣的极力反对,给“南迁之策”造成了巨大的障碍。由此笔者认为,留都南京完备的官制对“南迁之策”有很大影响。其一,“南迁之策”牵连范围极广,涉及到整个统治阶级各个阶层的利益。当时北京的六部之首皆为正二品大臣,而留都南京官制中也存在着六部,且南京六部之首同样是正二品大臣。一旦实施“南迁之策”,权利的再分配是无可避免的。在北京朝堂之上的位高权重者为了切身利益考虑,借宗庙社稷之名来保住权力与财富的想法,难免会成为其反对“南迁之策”的重要因素。其二,在三月初的朝议中,光时亨以唐肃宗灵武事反对“南迁之策”。倘若留都南京的官制并不那么完备,那么即使太子抚军江南,仅凭几位重臣辅佐也无法在短期内形成与北京抗衡的强有力的统治力。这样“奉太子先行”之议便不会在光时亨反对后,朝臣闻之皆默然了。然而,历史没有假设,留都南京完备的官制使得“南迁之策”中的“奉太子先行”之议必然会阻碍重重。
明朝的两京制度自洪武年间的两京一都格局始,到正统年间正式确立。形成了以北京为首都,南京为留都的两京体制。虽然自周朝始就有两京之说:“两都之制,始自周家,后世间效为之。”9然而“商迁五都,不别置员。周营雒邑,惟命保釐。汉、唐旧邦,止设京尹。宋于西京,仅命留守。保釐、京兆,即今府尹是已。未闻两都并建六卿如今日也。”10由此可见,明朝的两京制与前朝最大的不同在于,明朝两京皆有一套完备官制。
明朝两京制度下的留都南京拥有着与首都北京基本相同的官制,六部俱全,都察院俱备。除了官员人数较之北京少了一些,就官制而言,不可谓不完备。然而留都南京的行政机构和首都北京的行政机构在表面上看是互不统属的平行的两套体系,但实际上留都南京的行政机构是从属于首都北京的,完全在首都北京的中央行政机构的监督和管辖范围内。这样就使得留都南京的官员政治才能无法得到完全地施展,也较难因为政治才能而得到赏识和重用。这可以从留都南京行政机构的管辖区域和决策执行程序两个方面来探讨。首先,留都南京行政机构的管辖区域仅限于南京地区和南直隶地区,从管辖区域的大小来看,实际上与地方各级布政司、都指挥司、按察司并无太大差异。就算是在其辖区范围内行使职权,如文职官员的补缺,往往也得经过首都北京的中央行政机构同意,方能实行。其次,留都南京行政机构上呈的奏章往往得经过首都北京的相关部门复议,在核实无误后方能进奏天子,天子下达诏令,经由北京行政机构任命南京相关机构落实施行。由此看来,首都北京的行政体系扮演的是决策机构,而留都南京的行政体系仅仅是一个执行机构。
因此,两京制度下的留都南京守备官员的政治才能被严重限制,甚至一度出现官员平日无事可做以至于“院在太平门外,惟操江、佥院间来同堂。四五御史,雍容礼貌,体统森严,殊无事事。”11这样的具有明显从属关系的两京制度在和平的年代自然可以起到避免政治斗争、缓和上层阶级内部矛盾、增强中央集权等有利的作用。然而到了时局动荡的南明时期,南京的一众“闲官”或是本身就位高权重,或是借着“定策之功”从而位极人臣。孰不知官高即任重,突然从“闲官”变为身系社稷安危的肱骨之臣,巨大的落差使得贪权贪财之人如过江之鲫比比皆是。就算是寥寥忠臣如史可法之流,也难免因为之前极少参与过中央决策而显得目光短浅,以至于任南明江北督师之时“在军国重务上决策几乎全部错误”12。史可法为官清廉,治事勤勉,当他在和平年代无论是在留都南京做兵部尚书,还是担任巡抚一类官职,就凭其洁身自好、任劳任怨的品质,都不得不令人交口称赞。然而一旦形势将他推上了权力的顶峰,他本人又不具备雄才大略和果断魄力,仅仅靠着清正廉洁的品行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精神是断不能令其“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的,而他在任的表现也恰恰证明了其难堪大用。
综上所述,明代两京制度下留都南京过于完备的官制对于南明的影响无疑是弊大于利的,虽然留都南京完备的官制能够使得南明朝廷得以迅速建立,然而由于官制过于完备,导致留都南京六部官员精于官场钻营,而久疏政事,使得南明朝廷高堂之上无可用之才,重臣要么醉心于党派倾轧,要么淫于争权夺势,要么鼠目寸光、偏安一隅,上位者难以对军国大政应对自如,无法制定出正确的方针政策,使得南明朝纲不振,大厦倾于弹指一载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