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 俐
(江西财经大学 外国语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教学改革】
中心句拓展法在大学生英语写作教学中的应用
黄 俐
(江西财经大学 外国语学院,江西 南昌 330013)
由于中西方的表达方式和思维方式有着较大的差异,英语写作技能的提高是广大英语教师和英语学习者最感头痛的问题之一。本文通过示例讲解搜集、分析、归纳论据及如何依照一个“魔法公式”写出强有力的中心句,授课过程中教师通过转换角色,和学生同时经历并分享写作过程,让学生掌握写好中心句的要点,为提高英语写作能力打下一个好基础。
中心句;拓展;魔法公式
根据教育部大学英语教学改革思路和全国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结合各大院校大纲协作组制定的《大学英语教学大纲》对写作要求作出了明确规定,指出高校学生应能够使用恰当的写作技能,完成各种应用文体的写作任务,做到内容完整、用词准确、语篇连贯、表达得体。
英语写作是英语语言的一种综合性表达方式,是英语语言技能中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Swain早在1995年就提出“可理解输出假设”(comprehensible output hypothesis),文中认为:写作作为语言运用的一个方式,有助于学习者检验目的语的句法结构,促进语言习得。英语写作教学就是以增加学生语言输出为手段,促成语言知识的重构和程序化。提高学生的写作能力要循序渐进,以清楚的表达及正确的语法入手,从简单到复杂,从初级到高级,步步为营,稳扎稳打。对于有着大量语言输入的中国学生来说,通过系统的学习和训练,写作能力一定会达到比较高的水平,从而提高学生英语的综合运用能力,并有效地促进语言知识的内化。
写作课上,经常听到来自学生抱怨说英语写作难度太大,往往不知如何下笔。确切地说,英文写作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只要掌握了相应的技能,写作可以驾轻就熟,进步空间巨大。
(一)什么是中心句拓展法
如果将阅读看作是一次美妙的旅程,一个好的导游在文章开始时就应告诉读者要去到哪里、如何去。而文章的中心句,无疑是这次旅程必须使用的地图,至关重要。
中心句,往往出现在文章的开头部分,指的是文章的中心所在,也是作者如何把文章的主旨传达给读者的一个过程。一般来说,我们会在文章开头部分用1~2个体现文章中心思想的句子来概括全文,然后用不同的论据来论说证实,这样的句子我们就称之为中心句。
若要以书信的方式劝说父母给自己买一台IPAD,你会选取什么样的中心句呢?
It’s important for me to have an Ipad.
可以试想一下父母亲看到此句的第一反应。他们一定会问“why?”并且拒绝你的无理要求,甚至不会再继续阅读下去,只因中心句太过笼统,没有实质内容,父母不能获取更多信息。可是,如果将中心句换为:
Owing an Ipad would offer me with most convenience to study and get myself updated in this ever-changing information age anywhere, anytime.
在这个中心句中,作者的目的“owning an Ipad”跃然纸上,并且“study”、“get myself updated”词句的运用使表达真实可信,更加强有力地说服父母,很可能会梦想成真。
(二)如何写好中心句
若是写作初级阶段,强烈推荐使用魔法公式:TOPIC+ACTIVE VERB+POINTS YOU ARE PROVING=A STRONG THESIS STATEMENT
下面以Your Opinion of Online Shopping为题并套用以上公式来写出议论网络购物优劣势文章的中心句并进行写作讲解。在下笔之前,一定要先收集好相关论据并找到之间的可能相关性及其意义,Online Shopping这一主题可以有许多不同的诠释诸如convenience, confusing price quotes, cheap price, late delivery, saving time, making friends, refusing to refund defected products, saving transportation cost, more choices, quality doesn’t match the online ad…看似繁琐,其实我们可以将之归为两类,
第一类(网购好处):convenience, cheap price, more choices, making friends, saving transportation cost…
第二类(网购弊端):late delivery,confusing price quotes, refusing to refund defected products, quality doesn’t match the online ad…
如果文章想同时讨论网购的好处和弊端,那么如何写好中心句呢?可以使用魔法公式写为:
Although it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popular, online shopping poses both benefits and drawbacks. 其中,online shopping是TOPIC,poses是ACTIVE VERB,benefits and drawbacks是POINTS YOU ARE PROVING。一个句子,简单明了告诉读者文章的中心所在,脉络清晰,条理清楚。
若文中只要探讨网购优势,我们需要将第一类的五个好处都在中心句中展示吗?答案是否定的,这样一来会使句子杂乱无章,此时应该将它们按照关联性概括成2~3个关键点。不难发现,这五个好处当中,saving time和more choices是体现“convenience”的两个元素,而且我们可以使用“cost-effective”来概括总结cheap price和saving transportation cost的内在意义,中心句由此成为:Online shopping hugely benefits consumers in respect of convenience and cost-effectiveness. TOPIC是Online shopping,ACTIVE VERB是benefits,POINTS YOU ARE PROVING是convenience and cost-effectiveness。通过这个中心句,读者能快速了解文章主旨,只要用论据从这两方面论证,网购的好处就一览无遗。
至于网购弊端,从列出的四个方面来看,“hardly ensured quality”可以很好地解释confusing price quotes和quality doesn’t match the online ad,而late delivery和refusing to refund defected products则用“poor post-purchase service”来进行总结归纳,中心句可以展示为:Shopping on the internet gives rise to such concerns as sometimes hardly ensured quality and poor post-purchase service. 魔法公式中的三大要素TOPIC,ACTIVE VERB,POINTS YOU ARE PROVING分别为Shopping on the internet,gives rise to,hardly ensured quality和poor post-purchase service。
(三)检测中心句
在完成中心句的描述后,还需要判断句中提及是否合理,可以用WHAT? WHY? HOW?来进行检验,如果读者反馈是WHAT?,则表明中心句模糊不清,需要更有力度地阐明立场;如果读者心中的疑惑是WHY? 或HOW?一定是文中的中心句过于宽泛,需要添加一些特定的信息给予支持。只有反复推敲,才能精练出一句好的中心句,不但吸引读者眼球,也可以给整篇文章增色不少。
本文专注于中心句写作的深入讲解,旨在提高学生的英语写作能力。在英语写作技巧的授课过程中,教师应该转换角色,和学生同时经历并分享写作过程,一同解决遇到的问题。用这种方式,可以给学生直观地感受写作过程,解决心中的疑惑,甚至可以和老师一同讨论更好的写作方法和技巧,教学效果非常明显。写作教学通过实例的讲解、演练,把老师的角色转换成和学生一道进行写作练习,让学生对英语中心句写作的写作过程有着直观、深入的认识。分步分段,利用多种教学活动,让学生掌握写好中心句的要点,为今后写好整篇文章打下一个好基础。
[1]王初明,牛瑞英,郑小湘.以写促学——一项英语写作教学改革的试验[J].外语教学与研究,2000(3).
[2]吴猜.大学生英语论说文语篇结构特征调查——篇章主题句和段落主题句的使用[J].国外外语教学,2003(2).
[3]胡华芳.大学英语写作现状及教学对策[J].华东交通大学学报,2005(4).
[4]周素平.英语写作中的技巧[J].承德职业学院学报,2007(4).
[5]Source:Writing Tutorial Services,Indiana University,USA http:∥www.authorstream.com/Presentation/Damonrawk5-2029499-thesis-statement-writing/
2017-03-20
黄俐(1975-),女,江西大余人,江西财经大学外国语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语义学、认知语言学。
G6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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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2086(2017)02-006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