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帅 刘锐凤 邓甜
(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 昆明 650091)
论云南省普米族民间散存韩规古籍文献抢救问题
李帅 刘锐凤 邓甜
(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 昆明 650091)
韩规古籍文献是普米族文化的精神体现,民族历史发展的考量凭证。但由于历史等种种原因,集中收集起来的韩规古籍文献保存甚少,而民间散存的韩规古籍文献也濒临消失,所以对民间散存韩规古籍文献的抢救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论文主要针对云南省民间散存韩规古籍文献,通过对其保存现状及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抢救措施。
普米族 韩规古籍 文献 抢救
韩规是普米族对一种祭祀的称呼。普米族的祭祀有很多种,而韩规是祭祀主要的一种,类似于纳西族的东巴、摩梭人的达巴、彝族的毕摩。韩规古籍是普米族在民族宗教活动中产生的文化典籍,集中反映了普米族宗教信仰的韩规文化,社会生活的哲学思想,历史变迁的发展进程。由于建国前的政治动荡以及建国后对普米族韩规古籍文献的重视不足,再加上民间保管不善,以致韩规古籍文献损毁、遗失严重,所以对于民间散存普米族韩规古籍文献的抢救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和深入研讨的问题。普米族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族,现在主要分布在滇、川、藏交界“三江并流”地区,在川、藏的普米人深受藏族文化的影响,而真正保留自己民族风俗的普米人主要聚居在云南省西北部。所以,我们主要着眼于云南省普米族韩规古籍文献的抢救问题。
1.韩规古籍种类众多,内容丰富。如果按照记录方式,可以分为书面古籍和口授古籍。普米族没有自己的民族文字,书面古籍是普米人用藏文书写而成的典籍。口授古籍,是普米韩规口头咏诵的咒语及祭辞。口授古籍历史悠久,是早期普米人没有习得文字只得口口相传的口头记录,相对书面古籍口授古籍内容较少,书目也稀少。书面古籍在口头古籍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比起口授古籍,内容要丰富,记录更详细,数目也多得多。如果按照韩规修行及其仪式类别,我们可以把韩规古籍分为八类,分别是:密法修持类、坐床出师类、供祭祀灵类、兴旺人家类、镇压鬼怪类、送葬安魂类、祛病除邪类、占卜类。这种分类只是按照现有的书目进行的整理分类,根据韩规古籍的丰富性特点,以后随着收集整理还会进行种类扩充。
2.韩规古籍具有重要历史价值和浓郁艺术价值。韩规古籍文献是普米族历史变迁沿革的依据。普米族现在主要分布在西南“三江并流”地区,但是由于历史的变革,普米族曾不断迁徙。正是由于普米人韩规古籍以及口承文化,传承使得昔日的文化成为普米人共同认同的一个文化符。几千年以来,这些文化符号蕴含着丰富的祭祀仪式、丰盛的美味的特色佳肴、华丽多彩的节日盛装、绚丽多姿的歌舞表演、形式多样的社交活动等等,在浓郁的传统习俗中耳濡目染;通过本本传承,传统文化不断延续。普米人不断追寻祖先走过的历史,探寻祖先生活的环境,研读着祖先留下的丰富的宝藏,不断地告诉后人,祖先起源于何处、迁徙过何处、居住过何地经历过何事。例如作为《丧葬经》核心部分的《指路经》对于族源的形成地就有明确的介绍,以宁蒗地区《指路经》为例,在指示归宗路线沿途地名方面,每一个地名都非常的具体,地与地之间的距离很短,很多地名与现今地名吻合,例如新营盘的路线中……瓦汉宗多(瓦开桥)—黑尔格(石膏梁子)—巴及(蒗渠坝)……有很多地名则用地貌来代替地名的特征,如“红色沙漠”“死过很多人的水”(江或湖)、“长满栎子树的山”等等[1]。无论普米人生活在哪里,韩规古籍文献始终体现着普米人的生活,是普米族历史沿革的活化石。
韩规古籍文献是普米族社会文化的集中反映。普米人信奉的宗教是韩规教,韩规古籍源于对宗教活动的记载,包含有“祭山神、除秽经、丧葬经、消灾经等等”。例如,从文学艺术角度讲,《丧葬经》是普米族文学百花园中的经典作品。他的思想内容、表达方法堪称普米族民间文学样式的源头,在艺术方面,足为其他文学样式的前驱。《丧葬经》吟诵诗、歌、舞三位一体的民间歌谣,具有原始歌谣的特征,随着迁徙距离的延长,故而又添进了《指路经》的内容,在内容上起初是歌短、词约、形刚,只是在传播过程中,随着生产力提高和文化水平大发展,乐句产生起伏,歌词趋于精美。韩规古籍是普米人文化的结晶,是一代一代先辈人的智慧的活化石,蕴含了千年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艺术等信息。韩规古籍和韩规文化相辅相成,韩规文化是韩规古籍的基础;韩规古籍是韩规文化的集中体现。韩规古籍是普米人文化传承的必要素材。
1.韩规古籍文献保存现状。目前,韩规古籍并没有作为档案进行集中收集整理,云南省是拥有25个少数民族的多民族省份,拥有丰富的古籍文献资源。在2016年,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并继承发展了2010年印发的《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大对云南少数民族建档、立档问题,依据云南省档案局官方数据,目前已经基本完成了13个少数民族的建档,而且这些民族基本都是像彝族、哈尼族、白族等人口较多的民族,普米族古籍文献并未进行收集整理,更没有进行建档保护[2]。目前除了少量的集中收集外,多数散存在民间普米人手中。
在中国历史博物馆收集了部分韩规古籍。2006年,普米族学者胡文明参与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西部项目《云南少数民族古籍文献调查与研究》的研究工作,组织普米族退休老干部胡镜明、普米韩规祭司麦色、偏初黑、奔厦、雍中益昔等对民间的韩规古籍进行了初步的调查统计。从调查掌握的情况来看,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我国著名考古学家宋兆麟先生就曾在云南、四川边界的沪沽湖地区进行调研,期间搜集了大量的民族文物,其中包括相当一部分的韩规古籍[3]8-14。宋兆麟先生可以说是国内第一位注重韩规古籍的收集者,后来,这部分韩规古籍被中国历史博物馆收藏,使普米族的文化传承得到了最早的保证,也为以后普米族韩规古籍的征集与抢救打下基础。遗憾的是,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以及国内政策的因素,这些韩规古籍仅仅被置于案头,并未进行研究分类、整理,更没有进行翻译和对普米文化进行深刻探讨。
2.普米族韩规古籍文献面临的问题。在过去历史上,云南省宁蒗、永胜等县曾藏有大量的韩规古籍,但是由于清末政局动荡,再加上建国后五六十年代受“破旧立新、移风易俗”的影响,使得韩规古籍损毁遗失严重[4]66-69。据统计,当时云南省宁蒗、永胜县境内民间所藏的韩规古籍不超过100册。2004年,云南省民族学会普米族研究委员会及宁蒗县普米文化传习协会相继成立,两会顾问胡镜明等人收集、整理、抄印了近500册。截至2016年,宁蒗、永胜地区的普米韩规古籍通过整理分析,再去掉重复本,目前仅存有1000余册[5]。1958年,云南省民族自治区在移风易俗的运动下,党的民族宗教政策遭到践踏,云南省普米族的韩规文化遭到打压,各种韩规宗教活动被禁止,金坛和韩规古籍遭到损坏和烧毁。期间,普米族韩规被指为“牛鬼蛇神”,被红卫兵抓捕进行批判,很多韩规死于非命,韩规迎来普米族历史上最严重的劫难,韩规的继承也一度消亡,多数金坛被捣毁,所有的韩规古籍被集中起来烧毁,韩规文化遭到了毁灭性的破坏[6]85-89。
自然灾害对云南民间普米韩规古籍损毁的也有非常大的影响。云南民间散存的韩规古籍基本都藏于私人手中,他们没有专门的古籍保护手段。滇、川、藏交界处属于我国地震频繁地带,普米人居住的房屋多为木楞房,多处于山坡缓地,虽然木楞房有较强的抗震性,但是地震会带来泥石流、洪水等连锁灾害。另外,私人收藏的韩规古籍多装在木盒里,住房也多为木制房子,这种房子虽然通风清凉,但也很容易引起火灾,如果发生了火灾,对韩规古籍损失将是不堪设想的灭。再者,韩规古籍的原件很多都书写在自制的构皮纸上,随着历史储藏时间的延长而自然老化,所以多数韩规古籍原件都出现了破页残损的情况,有的缺页,有的甚至成为残篇。普米人生活在西南偏远地区,缺乏对韩规古籍的科学管理方法,只有一些在实践经验中摸索出来简陋的保管办法,很难防止微生物、高温、灰尘等因素的侵蚀损坏,也有的因为保管不善,一些韩规古籍出现了霉烂、腐化,甚至鼠虫啃咬。韩规古籍现在损毁遗失越来越严重,鉴于此,如果再不采取相应有效的抢救手段和保护措施,韩规古籍难以摆脱继续破损和亡佚的危险。
1.加强档案立法和规范建设工作。为了加强对韩规古籍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还应该加强对档案法律法规建设以及档案法律法规体系的完善,要与民族管理现况相结合,一切以实践为基础,推进档案法规标准体系建设,做到有法可寻[7]17-19。《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管理管理条例》、《昆明市档案管理条例》等也对档案的管理提供了依据,但是这仅仅是一个大框架,涉及具体的民族档案内容或者是具体的规范建设工作,尚无法可依。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第14条“对重点和珍贵档案,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保护。”但是对于民间的珍贵档案怎么进行保护,并没有谈及有效的具体措施,所以从实际出发,面对民间的珍贵散存档案应该制定相应具体的征集条例、保护条例、规范条例。根据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要求:“还要完善与档案法配套的法规制度。”配合省法制办、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推进《云南省档案条例》修订工作,配合省法制办制定政府规章《云南省国家档案馆管理办法》。完善档案规范和标准建设,重点围绕国家综合档案馆运行管理、档案安全管护、档案开发利用、电子档案和档案信息化建设、档案中介服务等领域,制定或修订业务规范和标准;坚持档案法制建设与全面深化改革衔接,与各项民生建设结合,保障档案工作与各项事业共同协调发展。
贯彻档案法律法规地方实施和监督力度,一切以实践为基础标准。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市政府与市档案局、档案馆以及相关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统筹意见,联合制定相关政策方针并予以实施。同时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规范档案行政权力运行,并依据《云南省档案条例》第29条“档案行政管理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级政府和档案部门务必响应市级的政策方针,落实并实施。例如,作为云南省普米族聚居大县的永胜县和宁蒗县就要积极响应丽江市以及云南省下发的政策方针,应做到精细化、规范化、全面化。再者要做好档案“七五”普法,增强民众档案保护意识。一方面民众对档案要有防湿、防潮、防腐意识;另一方要有防丢、防失、防损方法。建议以村级为单位对古籍文献进行统计,并规定不得随意外借,若有外借或遗失情况必须进行登记备案。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传承机制,给予传承人和被传承人优惠奖励政策。
2.对云南省民间散存韩规古籍文献进行征集并建档保护。多数散存的韩规古籍都集中在普米世家私人手中,所以我们应加强对民间散存文件的征集工作,一方面要地方政府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的政策支持,这是档案征集及追索工作的强力后盾;另一方面加大财政的支持、经费的投入,经费的投入是征集和追索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征集工作需要从基层出发,对每一个乡镇、村户都要进行征集查访,进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普米人对韩规文化的重视性以及对韩规古籍的保护意识。地方政府部门和档案管理部门首先要出台具体实施标准和政策支持。以丽江市为例,丽江市政府与丽江市档案局、档案馆及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据《中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出台具体实施条例,依据《中国档案法》第四章档案的利用和公布及第五章奖励与惩罚来制定具体征集、奖惩措施。对于以上内容,首先我们可以利用互联网和手机终端功能在官网发布韩规古籍征集追索公文,也可以利用电视、广播以及微信、QQ、微博等公众平台进行档案征集宣传,同时法律法规、奖惩政策、古籍的保护常识也可以附带宣传。目前,许多发达省、市行政执法部门已经开始重视公众平台的实用性,把“服务”真正地放在了人民的“掌上”。其次,成立韩规古籍征集追索小组,把行文体制化、规范化,并邀请专家对档案鉴别其价值性,分门别类进行整理收藏。再者,建立明确的奖惩制度。对提供韩规古籍的民众,经过专家对其价值的考量后进行奖励补助,对于私自买卖、损毁、丢弃韩规古籍的民众进行罚款或行政处罚,严重者移交司法部门进行法律制裁。最后,建立韩规文化传承教育机制。传承教育包含两层意思。第一是传承,收集的目的就是为了防止民族历史文化的消失,而传承正是收集的延伸。第二是教育。我国还不敢说是一个教育强国,再加上云南地处西南边界,大部地区更是缺乏对古籍文献专业知识的普及,所以民间对韩规古籍的保护意识、传承意识、保存方法都欠缺理论和科学依据,教育的重要性自然是不言而喻。
财政部门加大经费投入。资金的支持是各级政府发展改革及古籍文献征集追索的重要保证。《云南省档案条例》第四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把档案事业单位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按照财政收入的增长逐步对档案事业的经费投入,加强档案队伍建设,保证档案事业发展的需要”。要加大对规划内容所涉及的各项任务投入力度,这是规划顺利实施的有力保证。各地要根据档案安全管护实际需要,科学核定档案馆运行维护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予以足额保障,并依据馆藏增加情况据实增加。档案资料征集、保护开发、数字化、现代化管理、利用编研、陈列展览等方面经费给予专项支持。资金的支持可以保证文献古籍抢救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也是整理、修复抢救工作的保证。在此基础上,最后要贯彻落实《云南省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内容,在目前已经建档保护的13个少数民族工作之上,对普米族尽快加入立档范围,及时有效地抢救保护韩规古籍文献并保证其完整性价值性。
3.对云南省民间散存韩规古籍开展修复与保护工作。散存于民间的韩规古籍,因年代久远等自然原因损坏非常严重,再加政策不足和保管不善而造成韩规古籍损毁或遗失。鉴于此,韩规古籍的整理修复是目前的重要工作。以宁蒗县为例,居住于宁蒗县新营盘乡东风行政村的白玛,家传经书大部分在上世纪60年代“移风易俗”中而被烧毁,目前仅存有两经卷50余册,而后又由于保管不善悉数边角破损。再者,根据木里县依吉乡韩规祭司迪吉偏初所提供的统计表,这一带散存有千余卷韩规经籍,除副本外,有100多种,1000余册,其中部分经页受损,已残缺不全[8]。针对以上状况,我们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开展修复工作。一是对所收集的韩规古籍文献进行数字复印保存,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如文字识别技术、数据库技术等,并对无法识别且模糊的韩规古籍文献进行专门识别处理,可以寻找古籍文字识别专家和地方有学识的韩规进行修补,修补内容并作为备份保存。二是对有部分损毁并可进行修复的韩规古籍采用物理化学技术进行修复。韩规古籍在保存过程中难免会沾染各种污渍,如水渍、油渍、霉斑等,要使档案尽可能恢复原貌就得根据污渍的种类、纸张和字迹的性质采用不同的处理方法。档案保管机构在这方面的工作可以再加完善,为了延长档案的寿命,有两个方法可采用。一方面可以和古籍保护研究所达成交流与合作,吸收他们的经验和技术;另一方面从高校或研究机构寻求帮助,吸引从事档案保护技术的人才与档案主管机构工作人员自行组成修复小组,以确保修复工作的顺利进行。
积极开展对韩规古籍的保护工作。修复工作只是对当前古籍文献的保护抢救办法,要想长久持续保护并传承韩规文化,必须做好长久的韩规古籍文献保护工作。档案部门一方面应重视档案修复人才的培养,提高修复工作的专业水准,面对各种古籍文献出现的问题都应该要有足够的修复对策与方法;另一方面,档案部门也要注重以防为主、以修为辅的理念,不仅要加强普米人对韩规古籍的保存与抢救意识,档案工作者也要树立预防患于未然的观念,提高普米人韩规文化意识,加大对韩规古籍文献的利用率,延伸并扩大其价值性,以一种无形的文化归属感来提高对韩规古籍文献保护力量。韩规古籍既然是普米族的固化文化,我们就应该传承与发扬,这也是文化记忆的保护。可以利用数字技术、VR虚拟现实技术,把韩规古籍文献做成图片,做成视频,既传承和发扬了民族文化,对古籍文献也进行了有效的保护;也可以把普米文化与旅游业相结合,把韩规古籍呈上荧幕,既带动旅游业发展,又挖掘韩规文化,同时也提高人们对韩规古籍文献的保护意识。
[1]胡文明.普米研究文集[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2.
[2]数据来源引自:http://www.ynda.yn.gov.cn/,2017-2-2.
[3]宋兆麟.世纪之交的民族文物[J].云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9(5).
[4]陈子丹,王雪飞,田白雪.少数民族档案损毁原因及实例分析[J].档案学通讯,2016(1).
[5]李国文.云南少数民族古籍调查与研究[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9.
[6]奔厦·泽米,谭超,李洁,胡文明.普米族韩规古籍的文化内涵及其价值[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4).
[7]华林,侯明昌.论我国濒危少数民族档案遗产保护[J].档案管理, 2010(3).
[8]李国文.云南少数民族古籍调查与研究[M].昆明:云南民族出版社,2009.
On the Saving Problems of Hangui Ancient Literature Scattered in the Folk Pumin Nationality in Yunnan Province
Li Shuai,Liu Ruifeng,Deng Tian
(History and Archives School of Yunnan University,Kunming 650091,China)
Hangui ancient literature embodies the spirit of Pumi culture and the development of its national history.But because of history and other reasons,there are little Hangui ancient literature preserved and the Hangui ancient literature scattered in folk are also on the verge of disappearance,so the saving of it has become an urgent problem to be solved.This article mainly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Hangui ancient literature scattered in folk Yunnan,and puts forward relevant saving measures.
Pumi nationality;Hangui ancient;literature;save
G273
A
2017-03-10
国家社科规划项目“民族记忆传承视域下的西部国家综合档案馆民族档案文献遗产资源共建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批准号:16BTQ092。★作者简介:李帅,云南大学历史与档案学院图书情报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族档案。
10.16565/j.cnki.1006-7744.2017.15.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