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泉
摘 要 “涉外工作无小事”充分体现了涉外公证的重要性,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影响涉外公证服务质量水平的主要因素,在此基础上,分别基于互联网“透明”与“大数据”两大优势,提出了提升涉外公证服务质量水平的新措施。
关键词 互联网 涉外公证 服务质量 透明 大数据
中图分类号:D926.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2.378
涉外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办理的含有涉外因素的公证事项。随着我国与其他各国交往日益频繁,涉外公证的需求创下新高,所涉及公证的内容也较为繁多,如出生公证、亲属关系公证、无违法犯罪记录公证、机动车驾驶证公证以及文本相符公证等等,人们对涉外公证业务的服务要求也越来越高,如当事人对公证时间的要求。涉外公证是国际间交往中不可缺少的工具与法律武器,它的质量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形象,公证界有句老话“涉外工作无小事”就充分体现了涉外公证质量的重要性,正因为它如此重要,因此取证时间与当事人即刻就想拿到公证书的需求存在矛盾。那么,在互联网如此发达的今天,怎样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提升涉外公证服务质量就成为本文探讨的内容。
一、影响涉外公证服务质量的主要因素
(一)公证员的主观因素
为保障涉外公证的质量问题,涉外公证业务只有获取了涉外公证员资格的公证员方能办理。在现实中,某些公证员为了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利用当事人不了解涉外公证业务的状况,擅自超越办证权限办理涉外公证,如在编号和纸张应用上按照民字和普通纸张操作,导致当事人的公证书被国外退回,不仅为当事人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还为国家信誉造成了不良影响。
即使取得了办理涉外公证业务资格的某些公证员素质仍然需提高,例如,在实际涉外公证业务办理过程中,某些公证员片面拔高当事人的需求,认为为当事人开绿灯、提供尽可能的方便很重要,认为当事人就是去国外经商、求学或者居住,没有什么复杂的“目的”,不必较真,将公证书尽可能早得交到当事人手中才是第一要素,这实际上就将国家与公民的国际信誉以及我国公证机关的社会形象置于儿戏的境地。
(二)公证操作过程方面的因素
为了规避风险,某些公证处在涉外公证业务的操作过程上会采取“灵活”的措施。比如说,在涉外公证中经常会对毕业证、成绩单或者一些其他方面的文书进行公证,以兹证明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印章属实。目前有部分公证处只证明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复印件与原件相符,不证明印章属实,这一现实情况揭示了公证员无力一件一件去核实调查的困境,所以很多时候依靠的是公证员本身多年办理公证的经验或者直觉,为了规避错证风险,干脆绕过最难取证的印章属实公证,这实际上已经违背了公证的本意。
(三)跨区域办理涉外公证带来的难度
近年来随着公证体制的改革,跨区域办理涉外公证成为比较常见的现象,如在2016年,山东济南就办理跨区域业务310余件,淄博1450件,潍坊960件,其中大多数为涉外公证。跨区域办理涉外公证为当事人节约了时间,但同时也增加了公证员调查取证的难度,甚至有些公证处和中介机构联合,一些必需的调查资料由中介机构代劳,而中介机构有时为了省事或者自身利益,极有可能提供虚假材料,导致错假证数量上扬。
(四)涉外公证业务收费方面的因素
例如,四川省司法厅规定“证明签名、印章属实、复印本、译本、节本、副本与原本相符,每件收费100-300元”,这就是说公证处在办理相关涉外公证业务时,可以收取100-300元之间的任何费用都是合理合法的,这项规定的本身是给予公证处更多的自主权,可以根据办理公证业务的难易程度来最终确定收费标准,但是当事人却很容易会受到负面信息的影响。一方面,当事人会选择到更低收费的公证处办理相关业务;另一方面,假设同一公证处里不同公证员同时办理了同一类型的公证业务,但收费却不相同,那么,被收费高的当事人会产生强烈的心理不平衡,甚至引发公证投诉。
二、互联网时代提升涉外公证服务质量水平的新措施
现今社会已经是互联网的社会,互联网使得任何人都可以随时随地轻松制造、传递、获取各种信息,人类活动在互联网中得到了充分地延伸,也不可避免会受到互联网特点的影响,涉外公证业务也不例外,那么该如何利用互联网优势呢?
(一)充分利用互联网的“透明”优势
移动便携式设备的普及使得任何人在可以上网的任何地方都可以轻松获取互联网中的信息,这就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方便地查询涉外公证业务的相关信息,因此,我们可以充分利用互联网这种“透明”优势来确保涉外公证业务的服务质量。
1.建立涉外公证员库:
涉外公证资格是涉外业务服务质量保证的第一关卡,为了避免当事人不了解这方面的信息带来不必要的损失,各公证处应该建立涉外公证员库,将有涉外公证资格的公证员进行简要介绍,甚至对优秀的涉外公证员进行特别说明。这样,当事人在办理涉外公证业务之前,就可以充分了解为自己办理涉外公证的公证员是否具备资格,在过往的涉外公证业务办理中表现出的公证专业素养是否满足自己的涉外公证需求。
2.公开并统一涉外公证业务收费标准:
各公证处应该将涉外公证业务收费标准在自己的网站等互联网窗口进行公开,同时,虽然各省司法厅或者物价局对涉外公证某些业务收费标准有一定的幅度波动,但是各个公证处可以依据相关文件的指导,结合涉外公证业务的特点,给出确切的收费标准,这样可以尽可能地避免当事人受到负面信息的影响,也可以避免某些公证员在自身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做出损害当事人利益的事情。
3.公开涉外公证业务操作流程:
例如,涉外公证业务中有一重要环节就是翻译,各公证处对待翻译工作的方式可能不一样,有的公证处选择自己翻译,有的公证处选择和专业的翻译公司合作。这两种不同的方式会出现费用、收費方式和处理时间方面上的差异,公证处应该对所采取的不同流程进行详细说明,使当事人充分了解相关信息,避免当时人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二)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大数据”优势
互联网的“大数据”特点已使得人们的工作、生活乃至思维方法都在发生前所未有的改变,对公证行业也带来了巨大影响。我们可以采取对应措施,利用互联网的“大数据”优势来进一步提升涉外公证业务的服务质量。
1.对相关数据进行有效整合:
互联网的“大数据”优势为各行各业都带来翻天覆地的改变,但公证行业内部数据尚未实现资源共享,且杂乱无章,这为充分利用互联网的“大数据”优势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好在目前公证行业已经开始正视这一问题,如2014年中国公证协会研发了全公证行业第一个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全国遗嘱备案查询平台。在涉外公证业务中,例如印章属实的取证之所以相当困难,在于印章涉及的种类繁多,涉及的年代也相当宽泛,单个公证员的取证能力有限,然而如果每个公证处在这方面都进行有目的的数据整合,建立起印章大数据库,那么对该项取证工作肯定会起到重大地推动作用;在選择中介服务机构方面,也可以利用互联网的“大数据”优势,一方面通过收集中介服务机构本身服务质量方面数据,选择能充分满足公证处需求的中介服务机构进行业务合作,另一方面对常见的取证资料进行数据整合,减少对中介服务机构的依赖。
2.探索涉外公证业务合作新模式:
互联网的“大数据”优势促使各行各业的服务形式都在不停地改变和创新,如滴滴打车等软件实现了对客户的精准定位,支付宝等软件实现付款的多样化……这些出现在互联网中的新兴事物必定会迫使传统行业对自身进行重新审视和重新规划。要想有效提升涉外公证业务的服务质量水平,我们必须借鉴这些新兴的思维模式,例如,充分利用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对涉外公证业务的收费方式进行多样化改革;借鉴互联网外卖流程,对涉外公证业务进展情况对当事人进行实时通知;充分利用公证处网站、微信或者微博等互联网窗口,实现涉外公证业务的预约服务;借鉴微信“点赞”模式,创建涉外公证业务服务水平评价新模式,等等。
三、结语
公证是社会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者,社会的发展与多变是公证的动力。在互联网改变人们生活、工作甚至思维模式的今天,公证行业必须适应这种新形势的变化,努力探索更好的公证新模式,其中,涉外公证业务因为直接关联到国家的形象问题,所以它的服务质量问题更是重中之重。我们应该在充分认识互联网对公证行业巨大影响的基础上,利用互联网的优势来提升涉外公证业务服务质量水平,使涉外公证业务的发展自始至终契合时代发展的潮流,从而推动涉外公证业务稳健前进。
参考文献:
[1]薛丽萍.涉外公证质量问题的几点思考.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2(1).
[2]陈淑莉.以公证大数据整合为契机,推动公证行业的改革.法制与社会.2016,7(中).
[3]马成林.互联网时代公证服务模式创新策略探讨.法制与社会.2016,11(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