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诚信:监督体系构建正当时
背景材料:
近日,《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公布于众。《意见》指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关键环节,是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效能的必然要求,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引领其他领域信用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培育诚信社会具有重要而紧迫的现实意义。
《意见》明确将坚持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实施失信惩戒措施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方面,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并从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立健全政务信用管理体系、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健全保障措施等层面对政务诚信建设作出部署,以充分发挥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
懒政怠政、失职渎职、以权谋私……公务员行政过程中的一些不良行为虽广为社会诟病,却因失信成本低、惩戒力度不够而屡屡发生。近日,国务院公布的《意见》指出将公开各级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规定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政府重大决策必经程序“亮相”,以此构建全方位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如何理解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性?大数据时代如何构建政务诚信监督体系?推进政务诚信建设还应从哪些方面着力?本期监督沙龙聚焦政务诚信建设,围绕相关问题展开探讨。
话题嘉宾
张明:西南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成都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财经咨询员,主要从事财政、政府预算和项目预算教学研究
章荣君: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基层治理,当代中国政府与政治
刘家用:中共武汉市委党校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主任、副教授,湖北省党校教育研究会科社专业委员会副会长,主要研究领域为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发展
杨蕾: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武汉大学政治学博士,研究领域为现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官僚制与反腐倡廉建设
主持人
阮 静:《财政监督》杂志编辑
主持人:政务诚信建设何以重要?对于此次出台的《意见》您作何评价?
张明:国务院《意见》认为,政务诚信 建设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部分,重要性主要有以下四方面: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和提升政府公信力;二是有利于进一步引领信用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培育诚信社会;三是有利于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四是有利于建立守法守信、高效廉洁公务员队伍,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
其实,历史上我国两千多年皇权独大的封建社会,人文历史、社会习俗深厚,政府及公务员行为一直是社会行为及风气的风向标。现实中,新中国建立后实施高度集中统一计划经济,政府统管、包揽一切并主导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后,政府主导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并未改变,政务诚信仍是主导决定整个社会诚信的最主要因素。因此,我国诚信社会建设根本上取决于政务诚信建设,此次国务院《意见》出台,无疑是我国诚信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制度化的一大里程碑,此其一。其二,在党风政风整治之后,明确提出实施政务诚信建设,以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为政务诚信建设手段,以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实施失信惩戒为政务诚信建设主要内容,以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为治理重点等,显然具有“破旧立新”的递进整改顺序及作用,表明习近平及党中央英明正确的改革思路与措施,以及保持中国共产党及其特色社会主义初心、初衷本质的坚定决心与信念。
章荣君:政务诚信是政府的立足之本,也是政党执政的根基。古有商鞅立木赏金来获得百姓的信任,从而为商鞅变法赢得了最为关键的信任。在现代社会中政务诚信不仅是党和政务推进各项事业顺利进行的基础保证,也是政治系统获得合法性的基础性条件。一旦政务不能取信于民,就有可能滑落到“塔西佗陷阱”,到那个时候,恐怕无论怎么努力也无法取信于民了。《意见》的出台不仅表明政务诚信的重要性,更为重要的是政务诚信在全社会起着率先垂范和引领社会诚信的作用,无论是商业诚信还是社会诚信往往都是在自觉不自觉中受到政务诚信的影响。诚信问题本来属于社会道德范畴,然而当今社会中诚信已经到了非常危急的地步,因此《意见》的出台,事实上是政务领域伦理道德法制化的具体体现。
刘家用:政务诚信关系政府形象和群众利益,政府及官员讲诚信,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社会才能有序发展,国家才能繁荣昌盛。政府失信就会失去民心,管子说:“政之所兴,在顺民心;政之所废,在逆民心。”政务诚信不仅是影响个人、地方的问题,而是关系全局和国家的前途命运问题。我国政府是人民的政府,公务员是人民的公仆,理应诚实守信,但个别地方政府、个别公务员因种种原因还存在不诚信的现象,由此引起了许多社会问题,《意见》的出台实施,对于规范政府及公务员行为,赢得民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杨蕾: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两点:第一,在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我们感受到了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我们也看到了层出不穷的社会问题,如制假售假、合同欺诈、侵权抄袭等影响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现象,对于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而言,诚信建设成为我们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而培根曾经说过:“如果社会失信影响的是水流的话,政府失信则是直接影响的水源”,事实上,政务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础,为社会诚信的建设提供整体框架、奠定制度基础,所以政务诚信建设能对社会诚信建设起到一个引领的作用,以促进社会经济秩序的完善。
第二,诚信问题不单单出现在社会上,当前我国政府也面临着这一问题,比如上级对下级的不信守承诺,下级对上级的欺瞒,平级之间的人为设置障碍阻碍资源共享与相互合作等等。政府中所出现的诚信问题一方面影响政府的效率,但更为重要的影响在于降低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动摇其合法性。
实际上我们也可以从一个反面来验证为何政务诚信建设是如此重要的,古罗马时期的历史学家塔西佗提出了一个“塔西佗陷阱”,其大概的意思就是:政府失信,将对社会上产生恶劣的传导效应,使社会也走向失信;此外,一旦政府失信,无论其说什么做什么可能都会遭致人们的负面评价。此次《意见》的出台是一个好的开端,确立了我国政务诚信建设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指出了相应的方向,力图从政务诚信建设着手,一方面旨在提高政府的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也以政务诚信建设来引领、带动、改善社会诚信建设,以促进各行各业的发展。
主持人:社会诚信是经济健康运行的基础。当前,中国已经将诚信建设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近日介绍,今年中国将推动政务诚信作为示范引领,推进个人和电子商务等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与此同时,还将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打造信用中国。在您看来,深入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对于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作用何在?
张明:深入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对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作用,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政府及部门是市场经济及社会监管者,监管者诚信是整个市场经济和社会诚信的标杆、示范和前提。在迄今为止的人类社会历史中,难以想象无监管者诚信而市场经济和社会有诚信。二是只有政府及部门的政务诚信实现后,才能更好发挥政府及部门观念明确、方法得当、措施有效地监管和促进市场经济和社会诚信实现。如以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的方式,以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实施失信惩戒为具体内容,以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为治理重点等,就是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具体作用。概括描述这种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就是法治、公开、监督、惩戒、治理的工作方式、程序和内容,以及规范、透明、有效的作用。因此,国家发改委决定,今年将推动政务诚信示范引领推进个人和电子商务等领域诚信建设,加快推进社会信用立法,打造信用中国。可见,以政务诚信为手段示范引领推进实现市场经济和社会诚信目标的步骤与措施十分明确。
章荣君:政务诚信是所有诚信和信任的核心和关键,一旦政务不能被信任,不仅会危及到政治稳定,社会上也会出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盗贼四起的混乱局面。就当前而言,市场上出现大量的假冒伪劣产品使人防不胜防,“毒奶粉”、“假牛肉”“苏丹红”、“毒疫苗”等等诸如此类几乎充斥着市场经济的各个方面,严重影响到我们的生活品质,而所有这些都是诚信出现问题的恶性结果。其实国务院出台《意见》的潜台词就是要“从我做起”,狠抓诚信。因此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对于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作用主要在于做到率先垂范。政府作为全社会的公共管理机构,其管理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国防、科技等等各个方面。那么“己身不正,何以正人?”因此政务诚信建设对市场监管机制的打造具有一定的标杆作用。
刘家用:政务诚信具有明显的示范导向作用,政府及其工作人员讲诚信,能够引导个人、企业等市场主体诚实守信。政府又是市场监管的主体,如果政策朝令夕改,市场主体也必然要随之改变经营策略,常常因此导致不诚信行为的发生;如果公务员在市场监管中寻租谋私,必将破坏社会风气,纵容不诚信行为,使个人和企业遭受损失。针对当前政务诚信和市场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抓好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各种不诚信行为,有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合法经营。
杨蕾:我国的信用制度建设在当前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一个成型的信用体系,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在信用的调查和评估方面,当前并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信用调查和评估的体系,各类信用机构分散且缺乏合作,影响了对信息的综合利用,更为重要的是许多信息如果政府没能及时公开,那么各个信用机构就无法了解到这些信息。此外,在信用的管理方面 (如信用修复和信用分数等等这些)也并未形成一套完善的制度和体系。在这种背景下,深入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对于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作用就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有利于为我国的信用体系建设搭建起一个基本的框架,为其提供必不可少的制度支撑,对其进行统一规划和指导。第二,正如上面提到的培根的那句话,“政务诚信是源头,社会诚信是水源”,深入开展政务诚信建设对于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能起到正本清源的作用,为其提供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主持人:《意见》明确要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领域、招标投标领域、招商引资领域、地方政府债务领域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为何如此强调这些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反映出什么问题?
张明:《意见》明确要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原因在于:一是这些领域是政府及部门与市场经济及社会主体交易往来的日常领域,是政务诚信建设最终要落实到的具体实施项目。二是这些领域是彰显政务诚信建设和政府及部门诚信风范、诚信品质的交易项目和平台,政务是否诚信主要体现在这些领域及其项目。三是抓好政务诚信,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政府及部门通常或只有在这些领域才能树立诚信标杆和榜样,践行诚信承诺。
《意见》明确要加强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反映出目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政务诚信建设的重点工作领域和实施范围,以及国民与社会监督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领域与活动等。
章荣君:这些领域不仅仅是诚信容易出现问题的地方,也是腐败的高发领域。其原因是什么呢?因为这些领域是金钱和权力容易达成交易的地方。也就是在这些领域中,公共权力往往会私人化,一些公职人员往往通过公共权力对资源的垄断来谋求个人利益,从而达成权钱交易,腐败发生,那么此时还能有什么诚信可言呢?因此《意见》将这些领域明确列举出来,其意图在于加强这些领域的监管和诚信建设,从而达到杜绝腐败发生的可能性。然而反映的问题是不言而喻,诚信失守的领域也是腐败最容易发生的领域。
刘家用: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地方政府债务等领域是各地政府的重要工作内容,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这些重要领域也是多年来政务诚信问题突出的领域,是当前政务诚信建设的重点。《意见》明确加强这些重点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具有强烈的问题意识,集中精力啃下这些硬骨头,把这些重点问题解决了,政务诚信建设才能取得突破。
杨蕾:之所以强调这些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说明在政务诚信方面这些领域是比较容易出问题且比较为人们所关注的。比如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的,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出现的政府欠款、毁约的现象,影响政府形象;又如在某些PPP项目中政府出现的失信违约行为;再如在招标投标、招商引资过程中,出现的某些政府不遵守合同、协议,或是以政府换届或相关责任人调走而导致的违约等等,这些其实都反映出当前许多地方政府对合同契约精神的重视不够,导致不按程序、合同、协议规定办事的情况,并且越是基层、越是不够发达地区的政府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越大。
主持人:与此同时,《意见》指出,要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各级人民政府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政府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以健全失信记录推进政务诚信;另外,对政务诚信状况评价并推进结果应用也是题中应有之义。那么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应如何充分利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简要谈谈您的看法。
张明:国务院《意见》规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区域政务诚信状况评价,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一是有政务失信记录的政府及部门,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损失和社会影响程度,书面说明具体失信情况及原因并限期整改。二是依规取消相关政府及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并公开通报批评。三是对造成政务失信主要负责人依法依规追责。四是对有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
全面具体来讲,政务诚信评价主要是通过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监督方式,开展的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债务等政务活动的失信记录,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损失和影响程度及其惩戒作用的评价。在政务活动和绩效考核中利用这些评价结果,一是可检查监督政府及部门政务活动是否依法决策,是否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合规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必须程序,是否按权责清单制要求,做到依法决策、依法执行和依法监督等。二是可检查监督相关政务信息是否通过部门及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依法公开,是否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要求,征求社会意见,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等。三是可检查监督行政流程是否进一步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是否继续清理、削减调整,是否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等勤政高效措施。四是可检查监督政府及部门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是否贯彻公平正义原则,政府和公务员是否清正廉洁、恪尽职守、敢于担当,是否准确记录并客观评价政府和公务员职权内事项及行政服务质量、期限和保障等承诺,严格履约,作出社会表率等。五是可检查监督政务活动是否全面建立健全失信记录,政府和公务员失信行为是否曝光、追责、惩戒到人,是否重点治理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映强烈的政务失信易发多发领域,是否加大查处以权谋私、失职渎职、懒政怠政等,特别是严重危害群众利益、有失公平公正、交易违约等,是否对政务失信予以经济社会损失影响评价,以及惩戒纠偏后作出正向评价等。
章荣君:诚信评价的一个重要作用就是促进政务诚信的整改和建设。问题是如何合理利用政务诚信评价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到政务诚信的建设。在我看来,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利用,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将诚信评价结果直接纳入干部考核体系之中,一旦有失信记录,将不予提拔或延缓三年以后再考虑提拔,在年度考核中,实行失信记录一票否决制。二是在各级政府的诚信记录中,一旦有失信问题,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直接追究责任人责任。三是对于政务诚信评价结果要奖罚分明,对于失信的公职人员和责任人要给予相应的惩罚,而对于诚信记录良好的则给予一定的奖励。四是对于失信的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整改后再行评价。
刘家用: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有利于抑制不诚信动机,促进政务诚信。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对诚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模范部门和个人要广泛宣传,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诚信的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及时发布信用“黑名单”,对进入“黑名单”的相关责任人在评先评优、职务晋升等方面要实行一票否决。加大对失信部门及相关人员的惩处力度,不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行政责任,还应给予相应的经济制裁,违法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让失信影响到相关责任人的方方面面,使政府及其工作人员不敢失信。
杨蕾:如果能够建立起一个比较科学、完善的政务诚信评价体系,那么其评价结果在各个方面都能成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如果一个政府的政务诚信评价良好,那么这就意味着其相关的改革政策和投资立项能更快地落地,这一定程度上将使得其在改革试点和项目投资上比其他政务诚信评价较低的政府具有更大的优势和吸引力。此外,在绩效考核领域中,政务诚信评价结果也可以作为公务人员选拔晋升的重要参考依据,还可以将其与绩效考核、年终评奖、评定职称等结合起来。实际上只有将政务诚信评价结果充分、及时地运用起来,并且建立起完善的问责机制,使之具有权威性,政务诚信评价才是有意义、有价值的。
主持人:《意见》中指出要“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被认为是政务诚信建设认识和理论上的重大突破,尤其《意见》提出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与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并列,对于政务诚信监督体系的构建更加健全完善。对此您怎么看?做实政务诚信监督体系还要作出哪些努力?
张明:《意见》提出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与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并列,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这种做法一是有利于强化发挥我国一直较弱的社会监督的作用,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趋势;二是符合国际惯例,有助于我国进入引领国际发展趋势的大国行列,介入国际治理,此其一。其二,从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国体和政体讲,实际上是在强化执政党从严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自我监督约束下的社会再监督。这对构建更加健全完善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即执政党的高度自律,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和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是第一道防线或保险;建立与之相并列的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是第二道防线或保险。
从目前国情看,建立与政务诚信专项督导和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并列的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做实政务诚信监督体系还需在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方面作出较大努力。第一,在建立社会监督方面,如何利用现代移动终端、自媒体等信息技术,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和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投诉举报政务失信,实施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并及时公布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结果,加强社会及相关舆论监督;特别是如何利用现代移动终端、自媒体等信息技术,大力收集宣传政务诚信事例,鼓励倡导政务诚信正能量,防范避免政务失信等;是各级政府及部门需要认真对待和解决的问题。第二,在建立第三方机构评估方面,如何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实施相关机构及制度改革,完善相关评估方法及硬件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符合现代市场经济及社会发展趋势和政务诚信的评估机制,也是国家顶层和各级政府及部门要认真对待和解决的问题。
章荣君:这说明政务诚信需要构建纵横交错的立体型的监督体系才能够奏效。建立社会监督表明政府充分给予人民群众对政务诚信的监督权,让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到政务诚信的建设中;而第三方机构评估主要是让政务诚信的评估更加科学有效;政务诚信的专项监督则充分发挥上级机构对下级的监督作用;横向政务诚信监督则是让同级的人大、政协都参与到政务诚信的建设中。由此构成了纵横交错的立体型监督体系,充分调动了社会各方的力量来打造诚信政府。在我看来要做实政务诚信监督体系还需要媒体的积极参与,通过曝光和舆论引导的方式来促进政务诚信;此外通过政务公开,推行阳光政务则是政务诚信最好的监督。同时在涉及国计民生的问题上,要让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政务的决策中,实行民主决策,这是在源头上推进政务诚信的监督。
刘家用: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拥有一定的权力,离开监督的权力是十分危险可怕的,加强政务政信建设,必须加强相应的监督。《意见》专门指出“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是十分必要的。就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设,《意见》提出了建立社会监督、第三方机构评估、专项督导、横向监督相结合的机制。《意见》只是原则性、方向性的规定,落实这些规定,还需各地出台相关的具体实施方案。真正落实这些监督举措,关键是要推进政务公开,让不诚信无处藏身。
杨蕾:无论是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还是横向的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实际上都是系统内部的一种自我监督机制,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人要摔倒了,他自己是没办法把自己拽起来的,只能由别人把他拽起来,所以更为全面的诚信监督体系的构建必然包含引入系统外部监督的要求。实际上,一切政务活动的最终目的都是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所以社会公众自然是政务诚信监督的当然主体,但是许多政务活动背后涉及复杂的利益考量、长远考虑或是专业背景,在这些方面有的时候公众不一定能够掌握足够的信息和知识来作出判断,因此,建立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也是很重要的。
总的来说,政务系统内部的自我监督由于对信息的掌握较为充分,其监督的成本相对较低也较为有效,不过同时也难以避免存在主观性的问题;而公众(尤其是特定政策的受众)由于直接感知政府政务活动的输出,能进行更为直接的监督,不过也存在认知的主观性、监督的不规范和监督风险的问题;而第三方机构评估,一般来说其评估结果的权威性强,如2006年武汉政府就委托了全球最大的管理咨询公司麦肯锡公司作为第三方对政府绩效进行评估,但在目前,我国许多第三方评估一定程度上主要是由政府主导或政府委托进行的评估,独立性还是有所欠缺的。三种监督方式各有优劣,只有共同作用才能切实起到政务诚信监督的作用,而做实政务诚信监督体系首先要从法律层面确保政务诚信监督主体的多元化,同时要逐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以带动公众监督和第三方监督更好地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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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探索构建广泛有效的政务诚信监督体系
(一)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上级人民政府要定期对下级人民政府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对下级人民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
(二)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各级人民政府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将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情况作为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考量因素。
(三)建立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机构评估机制。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对政务失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实施区域政务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支持信用服务机构、高校及科研院所等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区各部门开展政务诚信评价评级并及时公布结果,加强社会监督。
——摘自《国务院关于加强政务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
主持人:目前,我国正在探索引入大数据对地方政府的信用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和预警,对失信情况严重的地方提出预警报告,督促其进行整改。进一步来看,大数据时代如何构建政务诚信监管体系?谈谈您的想法建议。
张明:根据目前大数据应用发展情况,大数据下的政务诚信监管体系建设大致可从以下几方面考虑:一是在现有条件下通过在职人员培训提高和个别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实施大数据政务征信网络系统建设。从国务院《意见》明确的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债务等重点政务领域监管来讲,各级财政监督部门应是这些领域政务诚信监管的主要责任人。因此,财政监督部门或许是政务诚信监管体系建设和大数据政务征信网络系统建设的引领者。二是按国务院明确的政务诚信监管重点领域,在财政监督部门实施试点性大数据政务征信网络系统建设。虽然现有财政监督机构建制已基本实现业务网络化,但与实施大数据业务监管还有相当距离,还有待进行大数据业务诚信监管体系构建。具体如申请建立大数据业务监管职能部门及岗位人员编制,采购配备相关服务器等IT业务技术设备,招聘相关IT业务技术人员,展开政府采购、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招标投标、招商引资、债务等政务信息采集、整理、归类等基础业务工作,构建大数据政务诚信监管体系工作基础。三是政府相关部门自己或委托社会中介、高校及相关研究机构,申请申报机构建制和岗位人员编制,采购配备相关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组织建立大数据政务征信网络系统,通过获取采集生产、市场营运监管和生活服务等各领域政务活动实时信息,及时全面掌握相关领域政务活动状况,运用大数据技术实施政务诚信监管。由于一般服务性政务诚信建设属于廉政勤政建设较高阶段,在现有机构建制中相关权责基本归属于监察、检查机关。因此,政务诚信监管主要可由监察、检查机关总体负责组织实施。
章荣君:在大数据时代主要是以大数据为平台来监督地方政府的信用,政务诚信监督体系建设应着眼于制度设计,通过加强诚信立法、打造诚信数据平台、发展和培育信用服务、完善诚信监督和奖惩机制等制度措施,以重塑政务诚信。具体来说,可以通过互联网、物联网、信联网“三网合一”,借助现代通讯技术,将人、财、物、信息等混合成为“信誉流”,建立失信预警机制、反馈机制、整改机制、监督机制、责任机制。
刘家用:大数据时代,大数据为政务诚信监管体系建设提供了必要的手段。充分利用大数据,就要整合各方数据,大力推进政府数据和机构数据等不同数据源的开放和共享,通过多种数据源的分析对比,可以对政府及公务员的信用状况进行监测、评价和预警。我们要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全国统一的政务信用平台。通过政务信用平台可以查到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信用状况,这将对失信部门和工作人员带来极大的压力。政务信用平台要与个人信用平台相对接,对政务失信责任人的失信记录要录入个人信用报告,使政务失信不仅影响到个人的政治生命,还影响到其社会生活方方面面,加大政务失信的成本。
杨蕾:《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实施区域诚信大数据监测预警。对大数据的运用实际上涉及几个方面的问题,具体包括:大数据的获取、处理、应用以及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制定等,其中数据的获取和处理是应用的基础。因此,在政务诚信监管体系的构建过程中,最为基础和重要的一环就是数据的获取和准确、客观地录入,这需要出台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和政策来予以保障。其次,在数据的处理和应用上,《意见》一方面指出要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另一方面作为重要补充还强调要建立申诉和信用修复机制,以保障公务人员的权利,个人认为这种考虑是比较周全的。此外,大数据的应用和发展还需要有完善的政策和法律支撑,比如大数据资源的所有权问题、数据的安全和隐私保护问题,这些都需要政策法律来予以明确和保障。而在构建政务诚信监管体系的过程中,政务诚信数据是否向公众公开,对于不同级别的公务人员或是不同类型的政务诚信数据的公开设定不同的标准和权限等这样一系列的细节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研究。■
(本栏目责任编辑:王光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