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贫困群众就医过程中交不起钱、治不起病的问题,水城县积极探索创新医疗扶贫制度,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建立医疗扶贫基金,对贫困群众在市外医院治病的,由政府从基金中垫支预付,为贫困群体解决了无钱治病的难题。
结合水城县医疗卫生发展的实际,县委、县政府积极探索推进医疗扶贫制度改革,在广泛调研和反复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制定出台了《水城县医疗扶贫十条》,明确规定了实行医疗费用预计的人群范围,即特困供养人员;20世纪60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精神病患者;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计生“两户”家庭成员。
为切实解决群众交不起钱、看不起病问题,县委、县政府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决不让一个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目标要求,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资金,全面构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扶助、一对一救助“五重保障”网络,每年投入资金建立县级医疗扶贫救助基金,主要用于无钱治病的贫困群众在市外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垫支预付,以及相关医疗救助。
对贫困群众提出预付基金申请的,由乡(镇、街道)政府从县级医疗扶贫基金中借取款额,并安排工作人员直接对接医疗机构进行款项预付、监管和结算,出院后持住院发票、费用清单、诊断证明书、出院小结等相关资料到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水城支公司进行新农合基本医保、大病医疗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和计生扶助、扶贫医疗基金救助等“一站式”即时结报,报销结束后由乡(镇、街道)政府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将所借基金全部归还到县财政局医疗扶贫基金专户。
该县充分发挥各级帮扶部门和驻村干部的作用,利用各个村的“村村通”小广播,把水城县“医扶十条”宣传到千家万户,层层推动预付制的落实,切实解决了广大群众无钱看病的难题,获得了广大群众的普遍“点赞”。(中共水城县委宣传部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