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鹏冲 张亚静 彭 正
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浅议电梯安全问题的依法治理与维权
张鹏冲 张亚静 彭 正
河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研究院
电梯安全事故一度引发了社会公众极大不安,也牵涉到一系列法律问题,事关依法治理、责任追究链条和受害者的维权等。所以,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对电梯管理状况进行深入研究,不断及时发现电梯的安全漏洞,并对其进行根源分析,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不断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基于此,文章就电梯安全问题的依法治理与维权进行简要的分析,希望可以提供一个有效的借鉴,从而为人们提供一个安全的环境。
电梯安全问题;依法治理;维权
1.1 产权和责任划分不清
根据相关法律,所有业主应该对电梯的产权负责,执行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与此同时,相关物业部门负责对其管理负责相应的责任。但是对于监管部门,产权问题一直成为困扰问题,不同的房子来源不同,有的来源房产所,有的还处于在建状态,有的还没有房产证,相关质检部门在下达相应的通知时,都没有目标。
1.2 电梯设计过程存在隐患
(1)所设计电梯的建设要求达不到建筑物的建设要求。(2)电梯的总体设计方案评价不充足。(3)电梯质量不达标,一些二手电梯层出不穷。(4)电梯的局限性和陈旧是导致设计隐患的一个重要因素。
1.3 电梯安装过程存在安全隐患
电梯日后能否正常安全运行,与电梯的安装质量有着很大的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电梯安装质量确实很差,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电梯在实际安装过程中,安装单位即乙方单位不考虑自身的实际情况,盲目接手一些项目工程,使得实际作业人员根本无法满足工程的具体要求。在这种紧急情况下,一些电梯安装单位就会将一些工程项目转包给一些电梯安装队,并收取一定数量的委托费用,而这些被委托单位由于不具有安装许可证,人员数量很少,一般使用挂靠的方式。
2.1 电梯事故致人损害赔偿责任的认定
由于电梯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和管理权人通常是分离的,出事后总会出现责任人之间互相推卸责任。但伴随着一些城市相应出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电梯事故责任主体逐步得以明确:
电梯制造商。按照《产品责任法》相关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制造的产品质量负责,因电梯质量问题出现故障,可以要求电梯制造商承担产品缺陷责任并予以赔偿。
物业管理单位。全体业主作为电梯使用人委托物业公司管理电梯,物业公司如果没有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则存在过错,应承担责任。
维护保养单位。物业公司与维保单位签订维保合同后,维保单位应按合同约定以及国家相关规范对电梯进行维护和保养。因维保质量而出现的事故,应由维保单位承担责任。
2.2 电梯事故的依法维权
及时取证和投诉。电梯出现事故后,应查看电梯是否有年检标志、产品合格证,同时向质监、工商部门反映,通过专业检测,以确定电梯故障的发生原因。另外,应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进行取证,并及时报警,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明确向谁要求赔偿。根据《侵权责任法》第37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8条、第48条第2款对商场等有相同明确的规定。
3.1 使用者维权监督的履行
小区业主的有序参与:一是业主义务的承担,小区电梯属于业主共同占有,小区业主必须清醒认识到电梯安全也需要投入充足的人力和物力,业主应按时支付物管费用,以确保电梯运行的经费;二是业主应积极增强自身电梯安全意识和使用常识;三是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制定完善的业主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业主管理责任和义务,促使业主在实际中积极参与到电梯安全管理当中去;
物业公司主体责任的落实:物业公司,必须严格按照电梯管理相关规定,对公司自身和单台电梯实行标准化管理,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福建省电梯管理办法》、物业与维护保养单位合同、各类有关安全生产和电梯管理文件、电梯监督检验管理规章和标准细则;单台电梯原始资料、安装验收资料、使用登记证、管理或作业人员证书、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方案和采购配件等相关资料。
3.2 加强电梯生产企业的管理
电梯生产企业应改变现有思路,建立制造、安装、维保一体化责任与服务体系,通过直接或者授权委托维保公司对其产品进行维保,将电梯安装和维保纳入电梯制造企业售后服务管理,将维保质量与电梯品牌信誉有机结合,对自家电梯产品质量实行终身负责,其中被授权委托的维保企业所需具备的能力条件由制造企业规定并进行确认。这是因为相比电梯安装公司、电梯维保公司,电梯生产企业对自己的电梯更加熟悉,安装、维保更为得心应手,而且其技术实力、配件储备、风险承担等方面都比很多维保单位更有优势。电梯生产企业对于正在使用的电梯,要建立安全监督和跟踪机制,及时排查潜在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应对;对于重大安全隐患,应在通报使用单位的同时,及时向质监部门报告制定解决方案。
3.3 强化日常监督
目前,电梯的日常维护同电梯安全运行问题有着莫大的关系,所以要引起各单位对电梯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的足够的重视。首先,使用单位应注重监督和检查日常维保项目,配合相关的部门,根据质量保证体系和安全技术规范来进行电梯的维护和管理,这样才能够让电梯安全、有效地运行。其次,监督检验单位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竞争性,通过对比才能够使得维保单位提高维护和保养电梯的质量。有关部门可以定期公布检查情况,这样可以使电梯的使用单位充分了解不同维保单位电梯维护的安全状况和保养质量。
综上,在电梯的安全问题上,我国法律并不缺位。但迄今为止,小区住宅内电梯安全的法律还不甚完善。所以,大家应该齐心协力,正确面对电梯安全管理和运行中的问题,积极的去寻求解决方法,提出相应的对策,不断提高保证电梯安全运行的能力。
[1]张渊.鹿邑县电梯安全监管调查研究[D].郑州大学,2016.
[2]赵鹏.市场经济体制下住宅小区治理模式的研究——以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管理问题为例[J].法制与社会,2016,33:182-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