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民间文学动漫传承的成功案例探析非物质之文化遗产保护的途径

2017-03-10 09:05孙潇雨李佐彬孙丰俊
青年文学家 2017年3期
关键词:影像民间文学非遗

孙潇雨 李佐彬 孙丰俊

课题项目:本论文为课题结题论文,课题编号:HBWY2015—Y—G035。

摘 要:民间文学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下面简称“非遗”)的一个种类,早在国家出台保护措施之前就已经和动漫结缘,获得较好的传播。世界动漫强国美国和日本,更是在本民族民间文学的宝库中获得了大量宝贵的资源,用动漫加以表现并获得成功。民间文学因其自身的故事性暗合了动漫的故事性要求而使两者早结良缘,其他形式的非遗项目是否也因此得到启示,找到适合自己的保护传承途径呢。

关键词:民间文学;非遗;动漫;影像

作者简介:孙潇雨,女,河北传媒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中国现当代文学;李佐彬,男,河北传媒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动漫制作;孙丰俊,男,河北传媒学院助教,研究方向为戏剧戏曲学。

[中图分类号]:J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03--01

民间文学作为非遗的一部分,其传承与保护的重要性早就被重视起来。早在中国提出保护和传承非遗这一重要举措之前,民间文学已经在不经意间获得一个有效的传承与传播的途径——动漫。这一途径的发现和繁荣要以美国和日本为先导,他们不断地把这些具有民族文化、思想特点的故事以动漫的方式搬上银幕,并且获得了巨大的成功。耳熟能详的动漫电影包括《白雪公主》、《狮子王》、《美女与野兽》、《睡美人》、《阿拉丁》、《千与千寻》、《秒速5厘米》、《樱桃小丸子》等,还有一些来自中国民间文学的动漫电影,比如《花木兰》、《葫芦娃》、《三个和尚》等。为什么民间文学和动漫能够早结良缘呢,因为民间文学的故事性本身暗合了动漫的故事性要求。

从叙述形式上讲,不同形式的民间文学有着不同的叙述特点,但都是在讲故事。

神话故事,具有严肃性和神圣性的叙事特点。1932年,在美国学者斯蒂 汤普森所著的《民间文学母体索引》中,把神话母题列为第一大类,即A类,分为13个大类共计2900个小类。其中包括我们非常熟悉的造物主、神、半人半神和文化英雄、宇宙起源和宇宙论、世界性灾难、自然秩序的重建等母题。国产动漫也曾经在神话故事中挖掘出很多的宝藏,创作出了以神话母题和原型的神话题材作品,比如《火焰山》、《大闹天宫》、《铁扇公主》等。

在民间文学叙事中,传说的数量最多,流传也最广泛。我国的传说分为四类,其一是人物传说,其二是史事传说,其三是地方风物传说,第四是习俗传说。传说最大的优势在于它是在真实基础上的传奇性,既符合情理逻辑,又超乎人们一般的想象,把“真实”和“传奇”最大程度上融合统一起来,满足人们的情感期待和猎奇心理。除此之外,由于中国道教的发展繁荣,还出现了一类独特的传说——仙话,即关于神仙活动和思想感情的文学。刘守华在《道教信仰与中国民间故事类型》中总结概括了十几种比较典型的故事结构的模式,中国早期的动漫对传说的借鉴比较多,包括了《宝莲灯》、《八仙过海》、《眉间尺》、《海上传奇——妈祖》等。

民间故事,即市井老百姓茶余饭后闲话旧事,更加的具有市井气息。中国民间故事大致分为四类,即生活故事、民间笑话、民间寓言、民间童话。其中民间笑话具有强烈的喜剧艺术效果的民间口头散文文学形式,具有很强的喜剧精神和讽刺锋芒。民间寓言是训诫寓意短小精悍的口头文学,具有简约讽喻的特点。比如《南郭先生》、《三个和尚》等。

第四类是吟咏歌唱为叙事形式的民间叙事长诗。包括了史诗,各民族的创始史诗和民族英雄史诗。还包括民间故事诗,由于这种形式上的吟咏歌唱,目前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学中存在较多。

由以上可以看出,民间文学与动漫的结合,既得到更加丰富形象的表达,也是其传承和保护的有效途径,这也给其他形式的非遗的保护与传承提供借鉴意义。

我们早已经发现这是一个影像繁荣的时代,除去文化市场上的各种商业影像不说,即使是平民百姓的个人影像都非常的普遍。用影像来记录、宣传非遗,最终起到传承和保护的作用,也是一条有效的途径。因为影像这种方式因其自身的特点迎合了非遗的保护与传承的具体要求。

首先,影像是最为生动真实的记录载体。非遗项目的保护和记录当然有其他载体,比如说文字记录,用文字可以描述形貌、记录场景、记录制作技术流程等。虽然文字记录也是一种方式途径,但是文字记录具有间接、抽象的特点,不能直观的呈现非遗项目的面貌,尤其是一些文化场景更是无法用文字很好的记述呈现,并且在每个人头脑中呈现出的场景又会千差万别。而一幅图片、一个场景影像、一种歌谣音韵的影响录音,要更为直观、真实、客观,感染力更强,在对某些传统技艺的记录上要更为直观生动、具体真实。无疑,目前影像是记录和保护非遗的最好载体。

其次,影像还可以发挥更多的自身优势,还原场景,增加现场感。之前由于并没有对非遗给予足够的重视和保护,使得部分非遗已经残损不全、支离破碎,无法还原全貌和整体。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可以根据残存的部分和或者點滴的线索,用数字影像技术出一个相对真实的实物或者场景,用想象填补非遗的残缺,用现代数字影像呈现这种想象的部分用制造一个完整的现场来更好的展示非遗的全貌和特点,它更优于文字和其他记录形式,这种现场感是独一无二的,还可以增加艺术氛围。

目前用影像来保护传承非遗的方式比较多样,包括了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图片等。民间文学与动漫的结缘给了我们很好地启示,影像记录保护的特点正好满足了非遗的真实性、完整性的要求,成为了对其进行保护传承的最好的载体和途径。

参考文献:

[1]陈建宪.体验民间文学传承民族记忆[J].文学教育(上).2007,(2).

[2]董晓萍.民间文学体裁学的学术史[J].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6).

[3]徐金龙.大学生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现状及对策[J].赣南师范学院学报.2009,(l).

[4]田苗.非物质文化遗产影像保护初探[J].艺术评论. 2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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