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红玉
(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司法鉴定所,江苏 无锡 214000)
·病例报告·
股骨颈骨折致全髋置换法医学伤残评定2例
李红玉
(无锡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司法鉴定所,江苏 无锡 214000)
在法医临床的司法鉴定过程中,损伤以骨折多见,骨折中下肢骨折又多见,下肢的三大关节中,髋关节损伤常见,股骨头、股骨颈骨折后,经常会出现股骨头坏死的现象,本文就以几例股骨头坏死后进行全髋置换者为案例,进行分析,给出合理公正的伤残评定。
股骨颈损伤;全髋置换;损伤参与度
1.1 案例1
1.1.1 简要案情及病史摘要
胡某,男,50岁,2013年6月8日因车祸致全身多处受伤2小时余入院,既往有双股骨头坏死病史多年,约1年前行右全髋关节置换术,查体:右下肢外旋畸形,右下肢较左侧明显肿胀,右大腿中上段压痛、叩击痛,右髋及右膝关节活动受限,无明显假关节活动,X线示右全髋关节置换术后假体周围骨折,左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入院后急诊予右胫骨结节牵引术,对症处理后于2013年6月27日行右股骨近端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右人工全髋关节翻修术,术中显露人工股骨头及假体柄,见假体有松动,股骨近端长斜形骨折,彻底显露股骨上段,见断端周围已有骨痂增生,清除增生骨痂,小心取出人工股骨头及假体柄,复位股骨近端,安装标准颈股骨头假体,术后对症处理,2013年7月1日患者出现右髋部疼痛加剧,活动受限,右下肢短缩,复查X线示右髋关节脱位,手法复位失败,于2013年7月1日急诊行右髋关节脱位切开复位术,术毕右单髋石膏外固定,术后对症处理,予以出院,诊断:右全髋关节置换术后假体周围骨折。
2013年6月8日X线报告单(A0400653):左股骨头缺血坏死表现,右侧髋关节人工关节置换术后改变。
1.1.2 法医学检验
查体:走路跛行,右髋部外侧纵斜形手术疤痕长28 cm,右髋关节轻压痛,活动严重受限,右髋关节功能大部分丧失,下蹲不能。
某2013年7月1日X线片:左股骨头坏死,右全髋关节置换术后股骨上段骨折内固定中,髋关节假体脱位。
某医院2013年10月14日X线片:左股骨头坏死,右全髋关节置换术后股骨上段骨折内固定中,骨痂修复畸形。
1.1.3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胡某,其右髋关节活动严重受限,右髋关节功能大部分丧失,经测量计算右下肢功能丧失50%以上(未达75%)伤残等级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4.8.10.f之条款,评定为八级;被鉴定人胡某本次外伤前有右全髋关节置换手术史,本次外伤致右股骨上段(髋关节假体周围)骨折,复查影像片示骨痂修复畸形,其髋关节活动受限是其自身疾病(全髋关节置换)和本次外伤(右股骨上段骨折)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外伤参与度拟定为50%。
1.2 案例2
1.2.1 简要案情及病史摘要
程某,男,83岁,2015年7月7日因“摔伤左髋疼痛、活动受限3小时”入院,左下肢短缩1 cm,外展、外旋畸形,左腹股沟中点压痛,左髋关节屈伸活动受限,纵向叩击痛阳性,远端足趾感觉、血运、活动良好。左髋正侧位片(本院,2015-7-7):左股骨颈骨折,明显移位。
那天晚上,麦小秋被这个叫饶建的老乡请进了“万客圆”。就是在“万客圆”,饶建已经从瓦塘亲戚关系的缠绕中成为了麦小秋的饶哥。
住院过程:患者入院后完善检查,排除手术禁忌症后于7月14日全麻下行左人工股骨头置换术,术中见股骨颈骨折,明显移位。手术顺利,术后安放病房,术后予抗炎等对症处理,并指导患者功能锻炼,现患者病情稳定,应患者要求予以出院。
出院诊断:左股骨颈骨折(头下型)。
1.2.2 法医学检验
左髋外侧可见一纵行手术瘢痕长12 cm,左髋部轻压痛,活动受限,左下肢肌肉较健侧肌肉稍有萎缩,双下肢长度未见明显差异。
阅片:①某医院2015年7月7日X线片:左股骨头骨折,断端错位;②某医院2015年7月22日X线片:左股骨头人工骨置换术后。
1.2.3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程某于2015年7月7日因交通事故致伤,外伤史明确。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头下型)”,予“左人工股骨头置换术”治疗。现已治疗终结。目前本所检验左髋外侧遗留瘢痕,左髋部轻压痛,活动受限,左下肢肌肉较健侧肌肉稍有萎缩,双下肢长度未见明显差异。阅片证实左股骨头骨折,断端错位。其左下肢损伤的伤残等级比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4.8.10.f之条款,综合评定为八级。
在涉及下肢损伤道路交通事故中案件中,股骨颈骨折占较大比例。股骨为下肢最粗大的长骨,股骨颈所在高度又是比较容易受到撞击的高度,股骨颈作为髋关节和下肢长骨的连接点,极易遭受损害,约占全身长骨骨折的2/5,且合并见于骨盆骨折的多发损伤,对伤者的后期生活造成极大的功能障碍。
2.1 股骨颈骨折后行全髋置换术的预后
对于交通事故致股骨颈骨折的患者,视患者骨折的程度给予不同的治疗方式,对于年轻患者,一般采用复位内固定手术治疗,对于老年患者或者股骨头有坏死表现的患者,考虑采用全髋或半髋置换手术治疗。本文中上述两个案例均是采用的全髋置换手术。对于四肢大关节假关节置入者,不仅预后差,并且后期还需定期更换假关节,给患者身心带来巨大的不适影响,因此,对于人工关节置换术的残疾程度的评定,一般以关节功能完全丧失或关节功能丧失75%以上评定,较常见老年的股骨颈骨折后人工股骨头置换术后。《道交》条款中,引入人体各大关节权重系数的概念,结合全髋置换术后关节活动的丧失情况,可以依据《道交》第4.8.10.f之条款,综合评定为八级伤残。
2.2 伤残评定
本文中案例1中,胡某伤前即由于自身疾病致双侧股骨头坏死,已行右全髋置换术,外伤致右髋假体周围骨折,对症行右全髋翻新置换术,本所认为,胡某外伤前既已存在右髋关节功能部分丧失,外伤后又行人工关节置换翻新术,致患者鉴定时走路跛行,右髋关节功能大部分丧失,下蹲不能。外伤前虽是置换的假体,但经过长时间的磨合,患者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假体的存在,髋关节的功能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恢复,外伤后,再次重新置换假体,使患者髋关节功能再次大部分丧失。因此,被鉴定人胡某,其右髋关节活动严重受限,右髋关节功能大部分丧失,经测量计算右下肢功能丧失50%以上(未达75%)伤残等级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4.8.10.f之条款,评定为八级;被鉴定人胡某本次外伤前有右全髋关节置换手术史,本次外伤致右股骨上段(髋关节假体周围)骨折,复查影像片示骨痂修复畸形,其髋关节活动受限是其自身疾病(全髋关节置换)和本次外伤(右股骨上段骨折)共同作用的结果,其外伤参与度拟定为50%。委托方收到本所的鉴定结论后,当事双方也未提出异议,使矛盾得以圆满解决。
本文中案例2中,程某的情况就相对比较简单,外伤致股骨颈骨折,对症对其进行全髋置换术,致使其髋关节功能大部分丧失,本所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程某于2015年7月7日因交通事故致伤,外伤史明确。诊断为“左股骨颈骨折(头下型)”,予“左人工股骨头置换术”治疗。现已治疗终结。目前本所检验左髋外侧遗留瘢痕,左髋部轻压痛,活动受限,左下肢肌肉较健侧肌肉稍有萎缩,双下肢长度未见明显差异。阅片证实左股骨头骨折,断端错位。其左下肢损伤的伤残等级比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4.8.10.f之条款,综合评定为八级。
2.3 鉴定要点
对于全髋置换术的鉴定,首先要根据伤者的髋关节功能活动情况,结合《道标》中的各关节的权重系数,计算出患肢功能丧失的数值,给予患者相应的伤残等级。另外,还要结合伤者病例伤情资料,结合影响资料,准确判断伤者伤前的伤情或者病情,给予伤病关系的分析,这样,才能准确,公平,合理的得出鉴定结论。
[1] (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宣贯教材[S].四川辞书出版社.
[2] 郑思党.系统解剖学[M].第三版.北京:人民出版社.
[3] 朱广友.法医临床司法鉴定实务.法律出版社.
本文编辑:吴 卫
R683.42
B
ISSN.2095-8242.2017.23.45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