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杰,戚建强 (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 300001)
《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编探索
Research and Writing of lt;Tianjin Sino-Singapore Eco City Green Building Evaluation Standardgt;
李文杰,戚建强 (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天津 300001)
《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从2009年开始实施,随着技术进步、行业发展和新版国家标准的颁布,将进行修编。在修编过程中,将参考借鉴国外相关标准的发展趋势,体现从单体评价到区域化评价、从设计评价到全过程评价、从定性评价到定量化评价、从单一对象评价到多元化对象评价的原则。
绿色建筑;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生态城
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评奖与标识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按照中新两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受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促进中心和新加坡国家建设局的委托,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和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由天津城市建设学院和天津建筑设计院等单位与新加坡建设局联合编写了《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1]。
2009 年 10 月 1 日起,《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开始实施。接下来的 6 年,新天津生态城的建设实践中,所有项目均依据《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进行评价[2]。应用生态城标准进行评价的绿色建筑项目近 100 个。生态城标准为绿色建筑的评价提供了技术支持,在绿色建筑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经过对近 6 年的绿色建筑建设实践的总结,我们发现在各项目的实际设计、评价、运营过程中,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解决。立足于天津生态城本地的行业水平和地方特色,对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修编提出以下建议。
目前国内绿色建筑偏重于对单体的考核,没有与城市整体节能减排相关联。如我国的“十一五”节能减排的任务,由国家分解到各省市,再分解到各地区。但有的地区就没有制定年度目标和实施计划,到了最后一年,为了突击完成节能减排目标,采取限制企业正常生产,甚至限制居民生活用电、强制性停止火电机组发电等错误做法。最后,导致国务院办公厅特别发布紧急通知进行纠正,要求立即恢复受影响的居民生活等重点用户的供电。这些地区的做法不仅违背了节能减排的初衷,也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也表明,城市低碳发展目标在确定后,若没有进行详细的分解,缺乏与之对应的管理机制和行动计划,必定造成目标无法完成。所以,城市节能减排发展目标的实现关键在于对指标的分解和落实。
国外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均为适用于国家各区域的标准,并非针对某个具体的城市,因此也并未体现与城市规划指标的联系。英国的 BREEAM Communities 和美国的 LEED-ND 虽然也是针对区域进行评价,但从尺度上来说,更偏重于社区而非城市。
天津生态城在规划之初即建立了涵盖生态环境健康、社会和谐进步、经济高效循环、区域协调融合 4 大类型的指标体系。其中涉及到资源、环境、经济的部分指标,必须通过对单体绿色建筑的评价来实现。因此,天津生态城在城市规划指标与单体项目相联系的评价方法上,需要走出一条不同国内外既有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新路。
我国的 GB/T 50378—2014《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主要思路是,通过设计标识评价来规范前期的设计,通过运行标识来保证实施效果、施工过程、物业管理。这样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有如下几个问题:①对于建筑在立项、方案阶段的绿色理念的介入,无硬性要求,靠建设单位自觉实现。导致很多项目在规划、方案等前期阶段缺乏指导,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才开始考虑绿色建筑的要求。②对于建筑施工过程管理的要求欠缺。目前虽然 GB/T 50378—2014中有对施工阶段的要求,但这些要求在运行标识评价阶段参评,往往不受到重视。而在运行一年后满足运行标识评价条件时,往往因为施工单位离场,资料交接不当等问题,无法真正对施工阶段起到约束。③缺乏对竣工验收的要求。由于我国目前尚未展开对绿色建筑的统一验收工作,许多绿色建筑实际上施工与设计并不一致,就导致了许多获得绿色建筑标识的项目实际上并未达到绿色建筑的要求。④将绿色建筑评价分为两个阶段两个标识,对评价工作的管理和开展造成了一定的影响。目前我国通过运行标识的项目数量仅是通过设计标识数量的 1/10 左右,大多数绿色建筑项目仅为施工图通过设计标识的项目。
在《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修编过程中,将充分考虑建筑全寿命周期的评价,保证绿色建筑技术的落实和实施。
目前国内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没有定量化指标,缺乏对能耗、水耗的定量化评价方法。
以能耗为例,我国普遍存在重技术轻能耗、重设备轻整体、重设计轻管理的问题。例如,在现行 GB/T 50378—2014 的“节能与能源利用”一章中,除 5.2.3、5.2.6 以外,其他均为根据设备、技术来评定的条文;而 5.2.3、5.2.6 项要求通过模拟软件建立设计建筑和参照建筑的模型,得出设计建筑的能耗,与参照建筑能耗相比,以此进行评价。这种评价方法缺少定量化的能耗指标,忽视了对建筑能耗的控制。一方面,一些开发企业为了获得绿色建筑评定,往往就盲目增加很多技术、设备以换取高分,并未经过严谨翔实的论证,导致效果并不理想。另一方面,因为参照建筑与设计建筑的建模方法并不完善,通过模拟计算所得的相对能耗比例的评价方法并不能真实反映节能情况,许多能耗比例较低的建筑,其能耗绝对值却很高。在这样的情况下,涌现出了一些能耗较高的“绿色建筑”,与绿色建筑节能的理念相左;同时建筑后期运营成本的增加,也制约了绿色建筑的实施与推广。
以水耗而言,我国建筑设计中,供水、排水设计、用水量计算等由给排水工程师完成,设计依据主要为 GB 50015—2010《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给水用水定额章节的相关规定。传统的给排水设计,在用水量计算方面存在以下问题:①以最大负荷定水量,造成实际浪费。通过实际用水调研数据发现,GB 50015—2010《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中用水定额相较实际值均偏大,原因在于传统的给排水设计在基于用水负荷、用水安全等考虑下,设计师倾向于将供水设备流量、扬程、输配系统管径、末端流量等参数的取值高于实际需求,这种做法不仅对设备、材料是一种浪费,同时不利于建筑在运营阶段实现节水。②现有用水量标准未考虑人员的用水需求。现代建筑逐渐趋于多功能性,同时在使用要求上又派生出一些新的内容,如商住楼、酒店式公寓、宾馆式办公等,在估算用水量时,规范上的用水定额参数无法完全满足需要。③现有用水量标准未考虑目前节水技术及设备的应用。现有用水定额无法与节水技术、设备建立关联,许多建筑应用了高效的节水技术及设备,节水效果无法以量化形式体现,从而导致节水技术、设备难以推广。
我国幅员辽阔,南北气候差异较大,东西部发展不均衡,就导致很难形成全国通用的定量化能耗、水耗评价方法。但对于天津生态城这样的新兴生态城市,气候条件单一,建筑行业水平平均,有条件先行先试,建立包含定量化指标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我国现行 GB 50378—2014适用于民用建筑,但同时仍然有《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商店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绿色铁路客站评价标准》等一系列针对不同类型建筑的国家或协会标准。
这一系列标准首先并未与国家术语标准 GB/T 50504—2009《民用建筑设计术语标准》中定义的建筑功能类型术语相对应,导致了一定的使用范围的混乱;其次,这一系列标准与国家标准之间的关系并未明确,其中有些标准的条文框架与国标完全一致,有的则与国标框架体系完全不同。最终,这一系列标准大多并未正式应用。实际上国家住建部认可的评价机构对于各类民用建筑仍然以 GB 50378—2014进行评价。
但是,各类不同功能民用建筑由于其自身特性所带来的对评价标准的不同需求仍然客观存在。例如 GB 50378—2014中,评价土地利用的条文,对于公共建筑一律以容积率作为评价依据,容积率越高得分越高。但对于校园、医院等建筑,并非容积率高就意味着对土地利用的程度越高,而是要看单位用地所能承载学生、病人的容量。
因此,在生态城评价标准的修编中,对于部分条文,首先在主条文中提出一般性要求,再根据不同功能类型,提出其各自的要求。这样,可以实现对不同功能类型的建筑进行更公平的评价。
针对国内绿色建筑评价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初步探索了《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修编原则。在《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修编中,将参考借鉴国外相关标准的发展趋势,体现从单体评价到区域化评价、从设计评价到全过程评价、从定性评价到定量化评价、从单一对象评价到多元化对象评价的原则。
[1] 王建廷,肖忠钰,李媛.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解读 [J].天津建设科技,2009(4):2-6.
[2]孙晓峰.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发展对策及实现途径[J].建筑学报,2010(11):86-89.
TU50
A
1674-814X(2017)03-0023-03
2017-01-25
李文杰,现供职于天津生态城绿色建筑研究院有限公司。
作者通信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城科技园绿色体验中心2楼,邮编:3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