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首创低收入农户统一认定标准
早在2015年底,浙江省就成为全国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省份,步入“后扶贫时代”。最近,浙江省发布《低收入农户认定标准、认定机制及动态管理办法》,在全国首创低收入农户统一认定标准,全面实现低保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
按照规定,新一轮的低收入农户对象,主要由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以及“4600”低收入农户巩固扶持对象(指如无巩固帮扶措施,年均收入极易滑入4600元以下的农户)组成,以前两类对象为主体,第三类扶持对象则享受社会救助专项政策。同时,文件的出台立足于“三个实现”,即:实现低保对象与扶贫对象紧密衔接、实现社会救助政策与扶贫政策相互覆盖、实现造血与输血有机结合。此外,民政、农办在低收入农户认定时,实现 “四个统一”,即:统一收入财产范围、统一限制性条件、统一审批流程、统一数据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