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金昌,王冬雪
(1.上海市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上海 200040;2.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上海 200070)
氨黄必利片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肝功能的影响分析
田金昌1,王冬雪2
(1.上海市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上海 200040;2.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上海 200070)
目的了解氨黄必利片对精神分裂症患者肝功能的影响。方法选取2015年6月~2016年6月上海市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和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收治的精神患者92例。对门诊和住院患者单一服用氨黄必利片患者肝功能检测,以ALT升高(国际标准酶法40U/L以上)作为肝功能异常的标准。符合国际疾病分类中精神分裂症诊断标准,年龄14岁~75岁,病程6个月~30年,男46例,女46例,排除肝功能异常等躯体疾病。结果服用氨黄必利片后肝功能发生异常者20例(21.74%),发生不受剂量与年龄影响(P>0.05)。结论氨黄必利片损害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肝功能,但多较轻微且易于恢复。
氨黄必利片;精神分裂症;肝功能
氨黄必利片是典型的抗精神病药物,主要被用作治疗以阳性症状(表现为认知障碍)和阴性症状(表现为反应迟钝、情感淡漠等)为表征的一般性精神分裂症。临床给药也愈加重视药物对患者肝功能的作用。本文旨在了解氨黄必利片对精神分裂症患者的肝功能损害程度,深入探析其临床治疗方案及预后用药。
1.1 一般资料
选取2015年6月~2016年6月上海市静安区精神卫生中心和上海市民政第三精神卫生中心收治的精神患者92例,入组标准:(1)诊断标准符合国际疾病分类的相关诊断要点。(2)治疗期间患者肝功能各项指标在正常范围内。(3)治疗期间患者为服用其他精神治疗类药物。(4)患者均无其他系统和脏器疾病,各项生理指标正常。(5)无酗酒史和特殊癖好。(6)实验前停止服用其他精神类治疗药物,间隔时间超过两周。入组患者共100例,年龄15~80岁,平均(35.32±14.16)岁;病程6个月~30年,平均(8.42±10.54)年;门诊就诊或住院时间28~209天,平均(94.63±32.12)天;药物剂量范围0.4~08 g,半均(0.4±0.2)g。
1.2 方法
本研究为随机对照研究。
1.2.1 检查方法
抽血检测入组患者的肝功能,均采用相同的分离方法和分析仪器,采用相同的标准比对取得的数值。
1.2.2 操作流程
为所有入组患者建立各自的体检档案,定期对其肝功能进行检测,对肝功能损害的,配合使用肝功能保护药物联合治疗,一般使用中药制剂配合氨磺必利片,以降低其他药物对其药效的影响。
1.2.3 给药方法
实验药物均采购自齐鲁制药有限公司,规格为0.1 g/片,在接受治疗前和口服药物过程中记录患者的精神状况,并进行前后症状对比。服药剂量由开始的1片/日逐渐增量,要求在2个星期内达到推荐剂量,即每日4-8片。
1.2.4 肝功能评估
肝功能评估需要在整个实验期间持续开展,分别在服药前、服药过程中进行肝功能检查,对比前后肝功能数据,标记异常检查结果。表现为单一或多指标超过正常值上限,有临床意义的范围是指其数值超过一般值的上限两倍以上。
1.3 排除标准
(1)肝功能障碍者。(2)酒精依赖史。(3)既往或目前的严重高血压患者。(4)急性病毒性肝炎造成肝胆疾病等。(5)药物造成的肝功能损害。(6)接受抗多巴胺能药物治疗的嗜铬细胞瘤患者。(7)对氨黄必利片或其任何赋形剂已知或疑有过敏史。
1.4 统计方法
通过SPSS 18.0统计学软件对数据进行分析,计数资料以例数(n)、百分数(%)表示,采用x2检验,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以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肝功能异常出现的频率和时间
2.1.1 肝功能异常出现频率
100例患者中有80例肝功能无损害,各指标前后对比无统计学差异 (80 %) ,异常者20例(20%),谷丙转氨酶(ALT) 升高者11例(11%),谷草转氨酶(AST) 升高者5例(5%),两者均升高者4例(4%)。
2.1.2 肝功能异常出现时间
统计肝功能出现损害的患者,最早出现损害的患者是在治疗后3周,最长是在治疗后6周,平均异常出现时间为4.17周。用药1个月内出现肝功能异常者5例,占5%。用药后第2个月出现肝功能异常14例,占14%。
2.2 肝功能异常率与氨黄必利片剂量的关系
在服药0.4-0.6g/d的患者共74例,12例ALT异常(12%),4例AST异常(4%);大于0.6 g的患者共18例,2例ALT异常(2%),2例AST异常(2.%)。服用氨黄必利片剂量≤0.6 g者与>0.6 g者之间肝功能异常率差异,无显著性(ALT:x2=1.996,P=0.158;AST=0.000,P=1.000)。
精神分裂症作为神经系统常见的一类疾病,其发病机制当前研究仍不明确,精神分裂症有急性、慢性之分,用药方面主要使用强化性药物进行治疗。氨黄必利片是第二代抗精神药物,代谢较少,对患者的肝脏负担较小,使患者有更稳定的疗效和较好的耐受性。部分患者停止服用氨磺必利片后肝功能也能够自行恢复而无需服药保肝药物,此研究结果证明了氨磺必利片对肝脏的影响以及这种一过性影响的可逆性。
综上所述,氨黄必利作为精神病类用药,具有口服用药的安全性,在使用氨磺必利时,需要考虑到其肝损害,不过这些损害比较轻微,即便是引起了肝脏方面的问题也不需要调节氨磺必利片的使用剂量。故建议精神科医师在用药期间应及时监测肝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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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王雨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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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SN.2095-8242.2017.003.56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