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传统美德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现状·原因·价值·路径

2017-03-07 13:45刘月霞韩巧燕
河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7年2期
关键词:传统美德中华道德

刘月霞,韩巧燕

(1.河北经贸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61;2.河北行政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31)

【中华文化】

中华传统美德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现状·原因·价值·路径

刘月霞1,韩巧燕2

(1.河北经贸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61;2.河北行政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31)

当前,乡村不同程度存在着道德弱化、礼治秩序破坏、低俗文化入侵、环境污染严重等诸多问题。造成以上问题,既有社会转型的客观原因,也有基层管理和服务滞后、传统道德旁落文化建设投入不足等主观原因。相对城市而言,“熟人社会”中的乡村社会管理意味着人情的“在场”和道德作用的不可或缺。中华传统美德在规范人的行为、正确处理人际关系、融洽人与自然关系方面,有着丰富的资源及当代价值。

传统美德;乡村;治理;作用

在中国传统的乡村社会,村民世代聚居于一地,按照传统的风俗习惯共同生活,形成一个较为封闭独立的生活共同体,社会治理主要依靠乡风民规和道德约束。在乡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及乡村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推动下,新型乡村开始形成,无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社会生活都呈现出新的变化。新型乡村既是农民生产和生活的新载体,也是国家管理乡村社会的基本单位,还是统筹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平台。在当前乡村治理中,法律、行政法规、政策等制度化方式当然必不可少,但相对而言,有着深厚社会根基和广泛民众认同的中华传统美德,在协调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正等方面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一 、中华传统美德在乡村治理中价值旁落

随着乡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转型,乡村由原来封闭的乡土社会向现代开放的新型乡村转型,农民的思想意识、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在经济发展生活水平改善的同时,中华传统美德的价值出现旁落现象。

(一)中华传统美德受到挑战,正气式微。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及乡村生产经营方式的不断变革,传统的乡村格局正在破裂、重构,中华传统美德的承载基础受到不同程度侵蚀和冲击,乡土社会原有的价值观念、道德规范和社会秩序不断被弱化,新的道德规范尚未形成,农民缺乏健康向上的新兴文化引导,造成了部分农民的道德滑坡、信仰危机和价值观歪曲。尤其是受商品经济的负面影响,传统的“仁义礼智信”被功利意识、见利忘义、损人利己、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所取代,一些乡村道德弱化、正气式微,不同程度出现了信仰缺失、极端个人主义利已主义抬头、诚信衰退、讲排场比阔气以及传统家庭伦理弱化等社会问题。

(二)原有的礼治秩序遭到破坏,新的秩序尚未有效建立。社会秩序是人们按照一系列规则和程序进行交往、互动和合作的状态。原有的乡土社会是按照血缘和亲情建立的“熟人”社会,大家共同遵守的社会规则是礼治。“礼”就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 礼立足在家庭(家族)成员间的关系上,以家族为其依凭的基本单位,然后一步步扩而充之,修齐治平,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所有的人际关系都纳入同样的秩序原则之下。在礼这种秩序之下,每个人以礼为行为的准则,每个人都找到自己的身份地位,固守自己的本分,做到“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妻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也就是要恪守五伦,整个乡土社会在礼的教化和规范下有序运行。

当今的乡村,流动加快,阶层分化,由“熟人社会”变成了“半熟人社会”,原来约束熟人社会的一些道德宗族观念逐渐弱化,传统的宗族、家庭观念淡化,集体意识淡薄,人与人之间的矛盾加剧,传统的权威和礼俗受到质疑和挑战。同时,广大农民法律意识比较薄弱,法治观念不强,缺少权利意识,缺乏集体感和大局意识。既没有传统礼治的约束,又对现代法治缺乏全面了解,每个人都只为自己打算,乡村一盘散沙。

(三)文化生活贫乏,低俗文化入侵。与快速发展的经济和日益提高的物质生活相比,部分农村在文化生活方面却非常贫乏。乡村文化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远远落后于经济发展,无法满足乡村居民的文化精神生活的需求,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单调枯燥。有一部分农户,除了一台电视外,没有其它娱乐手段,更有甚者,农民除了在传统庙会或婚丧嫁娶时能有简单的文化消遣外再无其他。没有健康丰富的文化生活填补农民的生活空间,低俗的东西必然乘虚而入。一些地区,打麻将、斗地主、六合彩等赌博风气盛行;有些地方“脱衣舞”等低俗节目堂而皇之地进工地、进乡村;有些地方,封建迷信、邪教组织等潜滋暗长,蛊惑人心,求神拜佛等封建活动大行其道;有些音像、书摊经营点公开出租、出售非法音像书刊制品。这不仅严重影响了农民文明思想观念的形成,也对乡村的治安环境和道德秩序造成严重的危害,给乡村增添了不稳定因素,反过来又制约乡村经济的发展。

(四)生态环境遭到破坏,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在“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大背景下,乡村现代化产业水平空前提高,乡村经济迅猛发展。但过于关注“GDP”增长导致的人与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各种环境灾难威胁着人们的正常生活。本该生活在田园诗般美景中的农民,也因太过追求自己的利益所得而放弃“天人合一”理念的束缚,肆无忌惮地向河流、土地排放大量污染物,有些乡村个体经营户如个体豆腐作坊、畜禽加工作坊、小造纸厂、印染厂等在加工经营过程中污水随意流淌,有些乡村畜禽养殖户没有粪便清理设施污臭不堪,有些农药、化肥的残留物被雨水淋溶后随径流进入水环境,有些地方农民做饭取暖还大量燃煤,农作物收割后还有秸秆焚烧现象等等,造成昔日的青山秀水不在,蓝天白云稀缺,农民健康不保。

二、中华传统美德在乡村治理中价值旁落的原因

造成以上乡村诸多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既有社会转型的客观原因,也有对基层道德文化建设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等主观原因。

(一)社会转型对乡村固有道德观念的冲击。相对而言,乡村基层社会更多传承和渗透了优秀传统文化基因,其对农民的行为起着重要的指导、约束和调整作用,有效保障了乡村基层社会的稳定与和谐。但由于经济社会的急剧转型,迅速瓦解了乡村的伦理道德体系,乡村治理的柔性作用、自律性机制慢慢消失。

(二)道德文化投入不足。一些基层官员将“发展是硬道理”片面地理解为“经济增长率是硬道理”,只重视经济增长,片面追求经济总量,唯GDP马首是瞻,轻视社会全面进步,忽视乡村道德文化建设,例如:乡村道德文化建设投入上的资金比例和技术支持相对少于经济建设的资金投入;对村容村貌、村落环境建设的重视超过对村落文化的保护、传承和投入;乡村文化教育投入不充分;乡村文化基础文化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落后等。

(三)基层领导干部自身道德素质不高。在乡风道德文明示范带头作用方面,有些乡村基层组织难以起到战斗堡垒作用和示范带头作用。有的村领导班子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有的基层政府干部缺乏公仆精神,忽视群众利益,不能真心实意为群众办事,导致干群关系紧张。有的基层干部行政不作为,对出现的坏人坏事不敢大胆管理抵制,有的甚至被恶势力所左右。此外,一些基层干部还存在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现象。基层干部不能以身作则为群众示范道德,使乡风道德文明建设在乡村缺乏说服力,无法深入到群众中去,导致歪风邪气上升,道德风气难以形成。

(四)乡村精英的流失。乡村精英是指“乡村社会中某些在经济、个人能力、社会资源等方面拥有优势,并利用这些资源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为社会做出突出的贡献,同时被赋予了一定的权威,能够对社会本身乃至其成员产生影响的社会成员”。一般而言,乡村精英具有文化素质高、社会关系网络宽、人生阅历丰富、组织动员能力强等特征,是乡村社会关系网络的核心,是乡村治理的重要主体。但由于社会的急剧转型,尤其是受“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鼓舞,相当一部分乡村精英脱离了乡村生活,找到了适合自己的生存与发展空间,致使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主体缺失,村民的价值理念、行为方式、个人修养等缺乏带动示范力量,凝聚力向心力无法形成,治理工作难以顺利展开。

三、 中华传统美德在乡村治理中的价值

乡村治理的目标是实现善治,进而达到社会和谐,最终实现增进人民福祉这一根本性价值目标。这些目标的逐级实现,需要从乡村基层治理参与主体的自我道德追求做起。而中华传统美德在规范人的行为、正确处理人际关系、融洽人与自然关系方面,有着丰富的内容及现代应用价值。

(一)促进村民道德自律。中华传统美德始终是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道德根基、思想基础和精神动力。“仁、义、礼、智、信”是中华传统美德的核心价值理念和基本要求,其主要使命是调整和规范传统社会中人们的思想行为,使其合乎一定的秩序或利益。

“仁”是儒家的最高道德标准,“仁者爱人”,孔子“仁”的基本思想就是“爱人”。 儒家的仁爱观念源于家庭血缘亲情,又超越了血缘亲情,它要求在尊亲敬长的自然道德情感的基础上,由己推人,由内而外,由近及远,层层向外递进,最终达到仁者与天地万物为一体的境界。“义”是指正当、正直和道义来规范求利的行为,要见利思义,反对唯利是取,认为“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礼”是礼仪形式中的社会道德,其基本精神是等级、有序、和谐。“智”即追求知识增长智慧,有“智”者,不仅能够自我认知,而且可以理解他人,不仅能明是非辨善恶,而且还会落实到自身行动中以成就有道德君子。“信”是真、诚、实的总和,所谓“言必信,行必果”。“信”要求人们恪守做人的基本原则,即诚实守信,坚定可靠。此外,传统美德还非常注重个人修养的“自省”, 要求人们将社会道德规范内化为个人的道德信念,做到自我剖析、自我反省、自我约束,用内心的信念规范自我行为,以达到传统美德修养的理想人格——“圣人”和“君子”。

在乡村社会转型时期,利益格局发生多元化改变,各种矛盾与冲突接踵而至,秩序失范现象时有发生。传统美德中的“仁、义、礼、智、信”,要求每个人克服不良习气,端正不良行为,造就优良品格,为新时期的乡村治理提供了宝贵的理论资源和思想资源。

(二)有助村民人际和谐。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处理好人际关系是乡村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中国传统美德非常重视人际关系,早在先秦时代,孟子就提出了“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的传世警句。儒家的“已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倡导推己及人。古人讲“孝悌”,并且进而推而广之,主张“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倡导社会道德的敬老爱幼;中国传统美德体系,要求人与人之间必须团结友爱、与人为善、最老爱幼、诚实守信,这就为我们处理好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奠定了思想基础和行为规范,这也是中华民族绵延几千年不断发展进步的重要思想渊源。

按照中华传统美德的要求,我们的社会应该是和睦相处、真诚相待、礼尚往来、互帮互助的社会,每个人都不做损人利己的事情,而是做有益于他人、有益于社会的事情,这有利于改善社会风气,有助于清除不良风气,形成“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和谐社会风尚。

(三)提供乡村环境治理的文化参考。“天人合一”是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对天人关系的高度概括。他们认为,天地万物相互依存,相互支撑,构成生生不息变化万千的有机世界。

儒家认为,“天”的最基本的含义是指具有独立不倚的运行规律的自然界,自然本身就是一个有机的生命体。人是天地间的一个存在,是自然秩序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其源自天地,因而与天地自然相互依存、息息相通、和谐一体,天地运行、四季更替、万物生长都是自然而然,就像孔子所说:“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姓生焉,天何言哉!”因此,生存于天地自然间的人应善待、关爱自然,节制欲望合理地开发利用资源,保持自然资源的生产和开发处于良性循环状态。儒家非常反对人对自然资源无度地索取和开发,提出“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及“树木以时伐焉,禽兽以时杀焉”的生物协调论。倡导爱护自然,遵循自然规律,节约自然资源。

崇尚自然是道家思想的基本特色。道家创始人老子提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强调“道”是自然运行的最高准则,人类的活动的法则就是自然本身的规律——“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人类应“顺之以天道,行之以五德,应之以自然”,强调天、地、人之间生态平衡关系。道家的另一代表人物庄子也强调人必须遵循自然规律,顺应自然,与自然和谐,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儒道两家都强调人应和自然、社会和谐共处,强调人类应善待自然、爱护自然、遵循自然规律、节约自然资源,警示和提醒人们保护环境、保护自然就是保护人类自身。这对于提高当代人的环境保护意识、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问题,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

四、中华传统美德发挥乡村治理作用的路径

要想中华传统美德真正发挥乡村治理作用,推动乡村的整体发展,必须在思想上、投入上、行为上、制度上高度重视并身体力行。

(一)正确认识中华传统美德在乡村治理中的价值。自古以来,“皇权不下县”的治理传统延续千年。传统乡村是一个“无法”但有序的社会,其秩序的维护依靠的是道德文化。乡村与城市相比人情色彩更加浓厚,中华传统美德的根基更深、作用力更强,治理过程中的非制度安排更突出、功能更重要。虽然当今乡村发生了巨变,但其乡土底色未被颠覆,中华传统美德在乡村治理发挥作用的根基依然牢固。因此,在乡村治理过程中,必须立足乡村传统,面向现代,即对传统美德进行挖掘、整理、推广,并将其融入到当代乡村治理过程中,激发人们对道德生活、道德素养的自觉追求,使中华美德对乡村地区矛盾化解、秩序维护、价值培育的功能得以充分展现。

(二)加大传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资金投入。基层政府要正确认识经济发展与道德传承、建设之间的关系。不能因为道德文化建设的无形性、对社会发展作用的长期性、考核时量化的难以操作性就导致在资金的投入和使用上的“偏沉”,影响乡村的整体发展水平和质量。具体而言,一是加大对传统美德资源保护、挖掘的资金投入,切实保全传统美德资源的完整性;二是加大对当代道德文化建设的开发力度,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有机构、有检查、有考核的进行适合当地的道德文化建设,实现传统与现代的双向对接;三是加大并引导地方和社会资金对积极传承与弘扬传统美德的组织与成员予以鼓励,调动他们从事传统美德传播以带动社会风气好转的积极性。

(三)建立健全中华传统美德在乡村社会治理中作用发挥的机制。一是建立基层干部道德建设考评机制,转变干部任期内以取得的显著“业绩”为核心的指标考核体系,增加干部任期内道德文化建设所占比例,注意在质和量不同层面的指标设置,必要时实行道德考评不合格一票否决制,防范乡村发展过程中经济与精神严重不对称的现象继续扩大。二是建立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监督机制,不断增强其自身的道德修养,强化其职业感,要把为大多数村民谋利益作为自己的基本诉求,抱着为村民负责的精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还要加强村民代表对他们权利的监督,实行村政村务公开透明,防止权力的滥用,使之在乡村治理中真正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三是健全社会舆论宣传机制,动员各种媒体资源加大对传承与弘扬中华传统美德的典型事件、人物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社会风气逐步好转。同时,及时曝光威胁乡村稳定和谐的非道德问题,增加“缺德”成本,营造善行善治的外部环境。四是完善乡规民约,以“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服务”为主要手段的传统乡规民约,既倡导尊老孝亲、勤劳俭朴、邻里互助,又涵盖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对生产秩序的稳定、社会秩序的维护和人际关系的和睦起到了重要作用。当前新的乡规民约制定,一方面应汲取历史上的优秀成果,另一方面应充分考虑现代乡村社会变迁,打造出既有历史传承性又符合时代要求的、有鲜明地方特色的道德规范体系,发挥适合乡村和农民的非制度性约束,促使村民的道德自律,自觉担当乡村秩序维护者重任。五是建立多元化传统美德宣传制度,利用传统节假日、乡村庙会等时段,以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方式(如戏曲、歌舞、小品)传播、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潜移默化的加深农民对传统美德的认同并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

(四)积极打造乡村精英回流参与乡村治理的平台。改革开放后,乡村精英流失严重,“空心村”比比皆是,乡村治理缺乏主体力量,因此,政府应当利用乡村精英的乡土情结吸引他们回流。一是从政策上予以扶持,为乡村精英回村发展搭建良好的平台,充分利用他们文化程度较高、道德人格较完善、责任担当意识较强的优势,发挥他们对乡村发展的引领作用,使乡村社会不断趋向完善;二是运用媒体的力量加大宣传力度,号召流失的精英回乡创业,为自己家乡的治理与繁荣尽一份力量;三是打造精英教育平台,不断提高他们的道德感和责任感,激发他们把自己具备的资源、知识、技术、眼界、能力和感召力与治理家乡的热情结合起来,与体制内精英及当地村民一道,把自己的家乡建设成洋溢着乡情、寄托着乡愁的富饶、和谐、美丽的现代新乡村。

注释:

①陆益龙.《农民中国——后乡土社会与新乡村建设研究》[J].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1)105.

②王中标.“乡村精英”发挥作用的制约因素及对策[N].特区经济, 2007(10) .

③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M].人民出版社2014,61.

[1](英)亨利·西季威克.伦理学方法[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0.

[2]陆益龙.农民中国——后乡土社会与新乡村建设研究[J].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0.

[3]罗文章 新乡村道德建设研究 博士论文.

[4]庞卫国.转型期乡村道德建设研究[M].深圳:海天出版社,2005.

[5]谢舜主编.和谐社会:理论与经验[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责任编辑:吴 冉

2017-01-10

2014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HB14SH024)

刘月霞(1964—),女,河北经贸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主要从事哲学研究;韩巧燕(1964- ),女,河北行政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中国历史研究。

G122

A

1009-6981(2017)02-007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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