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一娲
摘 要:本文首先通过对核安全文化理论的起源背景、发展历史、主要内容和总体特性等方面进行简要地阐述与分析,得出核安全文化理论在实际生产中的必要性,并在一定的实践中具体体现核安全文化的内涵。
关键词:核安全文化;核电站事故;发展
Abstract:Firstly, this paper based on the theory of the origin of the nuclear safety culture background,development history,main content and general characteristics and other aspects of a brief description and analysis,prove the necessity of nuclear safety culture theory,and embodies the application of nuclear safety culturein practice.
Keywords:Nuclear safety culture;nuclear power plant accident;develop
中图分类号:F273 文献标识码:A
1.概述
在切尔诺贝利核事故发生后,国际原子能机构国际安全咨询组首次在其总结报告中提出“核安全文化”一词,随后将其作为核电厂一种基本管理原则,即“实现安全的目标必须渗透到为核电厂所进行的一切活动中去”。在《安全文化》中给予其定义:核安全文化是存在于单位和个人中的种种特性和态度的总和,它建立一种超出一切之上的观念,即核电厂安全问题由于它的重要性要保证得到应有的重视。本文通过对核安全文化的起源背景、发展历史、含义、组成、总体特性等方面对核安全文化进行阐述与说明,并在中国核电领域应用此理论进行解读,使读者对核安全文化有一定程度的了解。
2.切尔诺贝利事故催生“安全文化”
作为核电发展早期的重大灾难性事件,切尔诺贝利事故被认为是史上最严重的核电站事故,国际原子能机构将其定为七级核事故。事故的原因在于:该核电站已经有设计方面的缺陷,即没有安全壳,然而仍要进行一次未经充分审查的、运行不稳定的实验,并且在实验中违反操作,改变实验原始条件,由此引发了严重的核电站事故。事故的负面影响涉及时间长,波及范围广,后果极为严重,而其根源在于对核安全文化的认知度不够。在设备、管理、个人三大屏障上均存在安全漏洞,三大屏障的突破导致多屏障安全系统的彻底失效。具体来说,核电站存在极为严重的问题,如反应堆和停堆应急装置的设计存在问题,为设备层面上的安全隐患,并且在事故前反应堆工况下存在的不正常现象,再者运行组织缺乏安全文化概念,不能及时补救事故前已存在的设备严重缺陷,而且在技术安全上,对一系列的安全文件审查力度不够,进而形成管理层面上的安全漏洞,在事故的發生过程中,相关运行人员违反规定的运行程序,在一系列不稳定的实验下,实行危险过多的操作,而且操控人员缺乏对超设计基准事故的保护,人因事故导致个人屏障上的安全漏洞,漏洞层层叠加,危险概率次次递增,最终导致灾难性事故的发生。从核电站设计初期开始到全部投入运行,没有相应的安全理论作为框架,也缺少相应的紧急事故应对手段,同时客观上经验的缺乏成为事故发生不可忽视的原因。随着核安全文化理念的深入,在国家层面上落实安全监管机构和相应法律规章制度,杜绝监管不得力、核电站管理混乱的现象发生,实现运行管理透明化,采取事故责任不追及个人的手段,鼓励在核电站建设中提出风险问题并尽可能实现“早发现,早解决”的目标;制定相应的制度安全标准,在设计初期进行可靠性安全分析,排除设计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提高运行人员素质,加强专业培训,使运行人员掌握有关反应堆工艺过程的专业知识,理解机组的运行特性和反应堆存在的潜在风险。
3.核安全文化的发展
1986年INSAG在切尔诺贝利事故后的报告中第一次采用“安全文化”一词,由此提出安全文化理论,1988年在《核电厂安全原则》中“安全文化”视为核电站运行管理的准则,随后在1991年,专门研究该理论,阐明只有自上而下为同一个目标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最高层次上的核安全。在国际原子能机构关于核安全的报告中,阐述如下:建立核安全文化的目的,在于要规范所有参与核电站活动相关组织和个人的自身行为及相互行为。在INSAG-4中其定义表述为:核安全文化是存在于单位和个人中的种种特性的总和,它建立一种超出一切之上的观念,即核电站的安全问题由于它的重要性要得到应有的重视。INSAG认为:安全文化既是态度问题,又是体制问题,既和单位有关,又和个人有关。并且认为:安全文化主要由两个方面构成,第一是体制,由单位的决策和管理者的活动所决定;第二是每个人的响应。核电不同领域的运营单位对核安全文化的理解存在一定的差别,如何提高和评定企业的安全文化水平,各个企业的认识存在差异,这些不同的立场反映到对安全文化认知的区别。不同的观点反映不同阶段的特性,在第一阶段中,安全建立在完备的法律法规基础上,在此阶段,单位视安全为必须遵守的规定,并不是有利于其取胜的条件。安全在此阶段视为技术问题,只要在规定的范围内实施并满足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即可,而在对安全性的认识与态度方面上便不给予考虑。在第二阶段中,良好运行逐渐成为其追求的目标,即使在没有督导的情况下,力求运行的最优化,对问题的认识逐渐提升为对安全的认识;在第三阶段,以实现不断进步为目标,能够持续地提高安全性能,人们能理解问题对安全工作所可能产生的影响。
4.核安全文化的总体特性
核安全文化理论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单位内部必要体制和管理部门的逐级责任制;二是各级人员响应上述体制并从中得益所持的态度。核安全文化涉及全部核方面的工作人员,由相关的政府决策层、核电厂管理人员、核电厂员工3个部分构成,并对这3个层面上提出相应的要求,分别在各自层次上履行着相应的责任。具体来说,在决策这一层面,要求制订相关政策,明确对应职责,并设立监督管理单位和保证核电厂有足够的人力财力;在核电厂管理层面,应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与分工,建立合理的奖惩制度和完善的监察和审查程序,对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培训和对其工作方法进行审查;对于核电厂的每个员工,在工作上要有创新精神、认真有序的工作习惯和相互学习交流的热情。核安全文化可分为3个层次,首先是表面层次上的安全文化,是指可见的文化现象,比如整齐划一的电厂、工作人员的有序工作;再者是中间层次上的,是指组织机构中安全有效的管理运行规则;最后是深层次的安全文化,指的是核电人员心中对核电安全问题潜移默化的意识形态,它深刻建立在核电人的价值观念、行为准则及思维方式上。
结论
核电以其清洁高效的优势成为如今新能源领域关注的热点,在能源紧缺的今天,核电事业以惊人的速度向前发展。在快速发展的同时,核电事故的发生使核电安全问题成为焦点,由此催生出核安全文化理论。在我国核电领域,通过各核电厂的积极实践,推行以“安全第一”为价值观的安全文化理念,在使核电厂安全得以充分保障的同时,实现运营效率得以大幅度提升,充分表明安全与效益并不矛盾,而是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的。“安全第一”并不只是一个口号,而是自进入核电领域以来,深深刻在核工业人心中的理念。我国核电领域人员在积极探索追求突破的同时,始终把核电安全放在首位,安全观念深入人心,视安全为进步的前提条件,自上而下始终视安全第一。高质量的一线工作人员为核电厂安全有效的持续运营提供了有力保障,在政府监管相关部门、核电厂管理部门、从事核电领域的工作人员等相关组织人员的共同努力下,中国核电以绿色安全、清洁高效的姿态焕发出新的生机。
参考文献
[1]张力.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对安全科学的启示[J].中国安全科学报,201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