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磊
梁启超遇到何惠珍,是在1899年年底。这一年,梁应康有为之邀,赴檀香山办理保皇会事宜。其间,遇到海外华侨何惠珍。何自幼接受西方教育,学识广博、谈吐不凡,对梁仰慕已久,并先后匿名在海外报章撰文,为梁辩护。梁知晓后甚为感动,他赠她照片,她赠他扇子。一时缱绻。
这一年,他28岁,她20岁。
梁视何为知己。在檀期间,他写了大量情诗,其中有诗云:“识荆说项寻常事,第一知己总让卿。”不久,梁写信给发妻李蕙仙,坦白自己的故事:“余归寓后,愈益思念惠珍,由敬重之心,生出爱恋之念来,几于不能自持。明知待人家闺秀,不应起如是念头,然不能制也。酒阑人散,终夕不能成寐,心头小鹿,忽上忽落……”
李回信说:你是男子,不必从一而终。如果真的喜欢她,我就秉明公婆,成全你们;如果不是这样,请保重身体。
关于李蕙仙,同盟会元老冯自由在《革命逸史》中这样写道:“李女貌陋而嗜嚼槟榔。启超翩翩少年,风流自赏,对之颇怀缺憾,然恃妇兄为仕途津梁,遂亦安之。”冯认为,梁的婚姻并不美满。
李的回复,让梁颇感为难。梁漂泊海外,随时有性命之忧。哪里有更多的心思处理感情的问题,更何况还要惊动年迈的父母?思虑再三,他拒绝了何惠珍的感情。
1913年,梁出任民国司法总长。何惠珍从檀香山奔赴北京,欲与之结秦晋之好,被梁婉拒;1924年,李蕙仙因乳腺癌去世,何再赴北京,梁仍然拒绝了她。甚至,连一顿饭都没有请。
此后,梁试图将何介绍给同门师弟麦孟华。但何惠珍以恪守独身主义为由,婉言谢绝。梁郎啊梁郎,鸿雁配斑鸠真的合适吗?!
梁拒绝何,据说原因有二:其一,是李蕙仙的强硬态度和家庭背景;其二,梁曾和谭嗣同组织“一夫一妻世界会”,倡导一夫一妻制度。如若再娶何惠珍,则恐天下人笑。
但是,梁并没有真的做到“一夫一妻”。1903年,他与李蕙仙的陪嫁丫鬟王桂荃圆了房。后来,王陪伴他直到人生最后,并在其死后将子女养育成人。
想当初,康梁推行百日新政,一时声名大噪、亿万人仰望。但,他们骨子里还是一介儒生。梁是一位改革家、学者,更是一个从旧教育中成长起来的人。所以,李蕙仙及其家族的意见在他心中至關重要。或者说,“社会影响”在这位谦谦君子心中至关重要。在现实生活中,他宁愿用一个陪嫁丫头的青春来弥补感情生活的缺憾,也不愿为一个来自异国的痴情女子而影响前程。
被牺牲掉的何惠珍,真的很可怜。
梁启超的婚姻观念,从他对梁思成、林徽因婚姻的态度上可以略窥一斑。他曾写信给长女梁思顺说,“我对于你们的婚姻,得意得了不得,我觉得我的方法好极了,由我留心观察看定一个人,给你们介绍,最后的决定在你们自己……徽音又是我第二回的成功。我希望往后你弟弟妹妹们个个都如此。”这说明,梁是个“一只脚仍在门里”的新式人物。虽然,相对于同时代人而言,他是远远走在前面的。
理想的婚姻与情爱,应该基于两情相悦而不是锱铢计较。一个在感情方面过于方正、近乎刻板的人,凡事瞻前顾后,处处爱惜羽毛,是不配享有爱情的馈赠的。
我这样说,不知是否过于刻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