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地间,做自己的盖世英雄

2017-03-07 05:58
青春美文 2017年12期
关键词:副歌舍友唱歌

小时候,我们无知者无畏,有人问:“将来要考哪个学校啊?”我们就苦恼地想,我是考北大,还是考清华?大人们笑成一片,而小孩子没有一点说大话的自觉,因为小时候许下的所有不靠谱的承诺,都不是大话,而是小小的我们,当时以为我们真的可以做到。

其实,这种态度挺酷的。

我从小就有中二病,总觉得自己与众不同,哪怕小丽比我漂亮,小马比我温柔,小黄比我聪明,但我就是觉得自己比她们强。到图书馆去,我总爱往角落走,去找那种泛黄、少页的旧书,寻思着说不定在里面可以找到盖世神功、武林秘籍,从此就可以挥舞着一条九节鞭称霸天下,偶尔还会盘腿坐在床上冥想,看能不能练出内功来。

我想,我是这么独特,肯定会有奇遇,然后摇身一变,成为一跺脚地球都要震三震的大人物。

这种中二病在我上大学的时候得到了释放,因为我接触了说唱。我觉得张嘴噼里啪啦骂人还带着韵脚,实在是太酷了!热狗的《差不多先生》和宋岳庭的Life's A Struggle是我的嘻哈入门歌曲。我在宿舍里苦练这两首歌时,让我的舍友备受煎熬。她们说:“别人唱歌要钱,你唱歌要命。”我十分不屑地说:“这可不是唱歌,这是rap,是最酷的音乐!”

我还在网上认了一个师傅,他是一个网吧的网管,在线时间很多,动不动就在QQ上喊我:“徒弟,我们来battle!”所谓battle,就是两个人用rap来打嘴仗。其实,我这种菜鸟,别说battle,连好好地翻唱一首rap都成问题,埃米纳姆的《爱你说谎的方式》听了100遍,我都只会哼两句副歌。还好,我和师父的battle只停留在文字的交锋上,两个人变着法押韵,写出来的文字就两个意思:我最酷,你最傻。

后来,不知什么原因,我跟师傅渐渐没了联系。

毕业后,我进了社会,找了工作,然后发现其实我一点都不特别。我穷,工作几年也没攒住钱,经常被我妈唠叨,我羞愧得头都要埋到地底下。说那么多豪言壮语都是空话,现实就是我混得挺差。然后我笨,既没有做生意的好脑筋,也没有朋友遍天下的高情商。总之,我四处碰壁,一路茫然,再也不敢昂着头说我是天下第一了。

而当年我情有独钟的说唱也被我抛之脑后,直到今年,《中国有嘻哈》节目横空出世。它最火的时候,我不想看,心里暗暗地想:这都是我当年玩剩下的。虽然,当年我说唱也不怎么样。但最近,它的热度已消减,我没按捺得住,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不得不承认,PG One确实很帅,那股我天下第一的狂劲儿,是我最喜欢他的一点。

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就该这样,初生牛犊不怕虎,要狂,要无所畏惧!然而,我歌单里单曲循环的rap却是潘玮柏和肖佳的,因为当我失去了像PG One那样横冲直撞的锐气之后,我需要的是潘玮柏和肖佳式的从心底不肯认输的呐喊。

那是懂了命却不认命的倔强。

“不说太多的道理,不需要太多真理,字典里没有两个字,叫作认命”“我也早就不跟别人谈论什么梦想,悄悄把梦想都变成现实,不管我是试试看,还是扑了空,直接做到而不是挂在嘴边”……在我颓丧之际,这些歌像一把利刃划破我生活里的死气沉沉,鼓励我像一个战士一样扛着枪、拿着剑,一步一个脚印地战斗。我一遍又一遍地听,我对自己说:“如果生活杀不死我,就只能让我变得更坚强。”谁也不准认命,谁也不能庸庸碌碌过一生。

虽不再年少轻狂,可听着这些rap,我还是想变成一个很酷的人。怼天怼地很酷,那是少年的特属,而到了27岁,不屈服于现实,不肯泯然于众人,就是一件很酷的事了。

希望我们都一直酷下去,到了七老八十,仍然是人群中最闪耀的老头、老太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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